今天看到新聞,吳秀波又攤上事了。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給他新增了一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6200多萬元。說白了,就是法院要強制他還這筆錢。這6200萬,其實是法院凍結了他持有的幸福藍海影視集團股權大概值這么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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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筆錢,跟他背的總債務比起來,只能算個小零頭。
一、7.5億債務是怎么堆起來的?
這6200萬,只是壓垮駱駝的其中一根稻草。吳秀波身上背的債務,早就堆成了山。
去年11月,他和他的公司霍爾果斯不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了4.66億元。這事兒鬧得很大,當時還上了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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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接著今年1月,又來了一個2.9億元的強制執行。這么幾筆大數加起來,再加上其他零零散散的債務,總額已經超過了7.56億元。而且,這個數字可能還在增加。
因為沒還錢,吳秀波早就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老賴”。這意味著他不能坐飛機、高鐵,也不能住星級酒店,高消費是別想了。他名下的財產,比如房子、車子,該查封的查封,該拍賣的拍賣。他名下關聯的12家企業,現在只有5家還在勉強維持,其他的不是注銷就是被吊銷了。他個人的多項股權也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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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切禍根,都源于那部《大軍師司馬懿》
吳秀波怎么落到這步田地的?這一切,都得繞回他當年那部風光無限的《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
這部劇在2017年播出的時候,火得一塌糊涂,據說總收入有10個億。吳秀波自己不僅是主演,還是制片人,他為此專門在霍爾果斯注冊了不二文化傳媒公司,自己持股99%。
問題就出在合作過程中。2015年,吳秀波的朋友張堅(當時是江蘇華利文化傳媒公司的副總)牽線,讓華利公司和另一家投資方各出一半錢投拍這部劇。可拍著拍著,預算超了。張堅幾次要求追加投資,最后華利公司的老板金宏星覺得風險太大,不想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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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轉折點來了。張堅作為不二文化的總經理,出面和華利公司簽了補充協議,說華利公司撤資了,把45%的投資權益轉給了吳秀波的不二文化。吳秀波只好自己掏錢接盤,把劇拍完。
沒想到,劇播完大賺之后,華利公司的老板金宏星跳出來說,那份補充協議是張堅私刻公章偽造的,他們根本沒同意撤資,要求分走一半收益,差不多5個億。張堅后來也因為職務侵占罪和挪用資金罪,被判了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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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波覺得自己被張堅和金宏星聯手做了局,從2015年就開始騙他。但官司打來打去,法院最終判決結果對吳秀波不利,認定他要向華利公司支付巨額收益。這就是那4.66億執行案的由來。
三、人生戲碼,比電視劇還跌宕
吳秀波的人生,這幾年演的戲比電視劇還狗血。
2018年,女演員陳昱霖爆料和他有長達七年的婚外情,后來事情鬧大,陳昱霖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三年,緩刑三年。吳秀波的公眾形象徹底崩塌,演藝事業戛然而止。從那以后,他基本上就“退圈”了,沒什么公開活動,也沒了主要的收入來源來填補這么大的債務窟窿。
有網友偶遇他,說他現在頭發白了,人也發福了,早就沒了當年的明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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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這事兒給我們提了個醒
吳秀波這事兒,說起來挺唏噓的。一個曾經那么紅的演員,因為一部劇的投資糾紛,加上個人生活的風波,最后落得債務纏身。
這里面有他遇人不淑的原因,比如對張堅過于信任。但更深一層看,也暴露了不少明星跨界經商時容易踩的坑。比如,很多藝人會像吳秀波一樣,在霍爾果斯這類地方注冊公司,看中的是當時的稅收優惠。但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像他的不二文化那樣,個人財產和公司財產分不清楚,形成“財產混同”,一旦公司出問題,個人就得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風險可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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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波的遭遇,算是個極端的例子。但說到底,不管做什么生意,規矩守法、風險隔離,這些都是最基本的。不然,哪怕曾經賺得再多,風光無限,也可能說塌就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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