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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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一財經 錢童心
12月16日,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針對北京同仁堂南極磷蝦油產品的相關問題,上海市消保委已于12月15日下午約談了該產品的經銷商與生產商。
據生產商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陳述,涉事產品由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定制采購,采購價格遠低于正常水平,產品包裝按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要求制作,所有涉事產品均提供給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由其對外銷售。
據上海市消保委透露,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還承認,在生產過程中未添加其對外宣稱的 “南極磷蝦油”;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則在約談中回避問題推脫責任,聲稱對產品的涉嫌造假行為毫不知情,與己無關。
在相關電商平臺上,一瓶標稱“北京同仁堂99%高純南極磷蝦油”的產品售價低至幾元,該款產品的具體名稱為“南極磷蝦油凝膠糖果”,經銷商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生產企業為“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
12月16日,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部分電商平臺上相關的南極磷蝦油產品已經下架。但有一些電商平臺上,這款產品仍然在售,60粒一瓶售價為7.5元。
另據上海市消保委大量調查,認為涉事企業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為,既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也違反市場經營誠信原則。其一,涉事企業明知產品中未添加“南極磷蝦油”,卻宣稱磷脂含量43%,產品與宣傳嚴重不符;其二,涉事產品在包裝與營銷宣傳上存在刻意混淆誤導行為。
對此,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三點意見,敦促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立即自查,如實向廣大消費者說明情況;就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向消費者做出誠懇道歉;與生產商一起盡快召回問題產品,為消費者辦理退換貨并依法賠償。同時,上海市消保委已及時函告四川有關監管部門關注此事。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游云庭向第一財經記者指出:“涉事產品由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定制采購,采購價格遠低于正常水平,說明產品的質量問題歸根結底還是低價惹的禍。”
針對此前北京同仁堂集團起訴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商標侵權,游云庭認為表示:“如果生產商所述屬實,本案是否構成商標侵權存在重大爭議。法院可能會推定,是北京同仁堂作為商標權人放任了孫公司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樣的行為。”
微信編輯| 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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