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黃河十六路以北、渤海十八路以東地塊規劃條件調整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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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概況
一、區位條件
地塊位于濱城區黃河十六路以北、渤海十八路以東,面積50528平方米。
二、土地情況
濱州韻華置業有限公司分兩次取得土地使用權,地塊一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用地面積46938平方米,規劃條件為建筑容積率不高于2.5不低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20%,綠地率不低于35%,配建12班幼兒園;地塊二土地用途為普通商品住房,面積3590平方米,規劃條件為建筑容積率不高于2.5不低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20%,綠地率不低于35%。
三、調整內容
為合理調整優化基礎教育布局結構,推進高品質住宅建設,對地塊公共服務設施幼兒園的配建由應在地塊東南側配套一處用地面積不小于8600平方米的12班幼兒園調整為幼兒園(含托兒所)具體配套規模及位置由教育部門予以統籌安排,地塊不再獨立建設幼兒園,其他指標保持不變。
調整符合《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濱州市城市建設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等內容調整規劃管理辦法(試行)》《濱州市ZX-XQH-01A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滿足山東省、濱州市相關配建設施標準和城市發展需求。
◆本文來源:hi0543綜合濱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編輯:濱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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