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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 老 白
首發:老白讀書
01/
白巖松對張水華事件的點評,又讓后者回到了輿論中心。
他建議換個角度看問題:
今年全運會女子馬拉松第一名的成績是2小時30分20秒,而上個月張水華在常州跑出了2小時30分38秒的成績。
這已經跟職業選手的成績相差無幾了(后來我看到有人科普這個結論不對,有沒有懂的朋友在留言區科普下)。
作為一名草根,在沒有收到專業訓練的情況下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績,說明她的有潛力的。
如果經過更專業和系統的訓練,成績是否還可能提升?
那么換個角度。
醫院是否可以讓她從護士崗轉到比如工會等相對閑散的部門,再以此為契機在醫院內部建立一個康養中心,由張水華帶大家跑團。
甚至再廣一點,還可以帶醫生、護士跑步,帶整個福州市民也跑起來。
這樣,張水華就從患者的護士變成了市民的護士。
從她個人角度說,她的個人特長得到了發揮;
從醫院的角度說,開辟了產業的新賽道;
從城市的角度說,帶動了全民健身事業的健康發展。
看起來不是一舉三得嗎?
以上是我根據白巖松的話,提取、總結的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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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站在一個企業部門管理者的角度,我是同意這個論點的。
雖然我們招員工來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完成公司的業績目標。
但作為一家負責任的企業,一個好的領導者,也是要考慮到員工自身的發展的。
像這種明顯有特長的員工,我是愿意作一定程度的資源傾斜,以成就她自身的發展。
并積極尋求一種合作模式,去達成企業與員工的雙贏。
請注意,我用的“雙贏”這個詞,這是因為我相信市場的鐵律,就是在合理的規則下,是可以達成1+1>2的效果的。
所以其中的關鍵,是商量出這個“合適的規則”,或者說合作模式。
這是要談的,既然是談,就是需要妥協的。
那么第一個問題是,由誰發起談判?
一般我們的原則是:
誰有問題需要解決,就由誰提出。
那按照這個原則,現在的問題有兩個:
一是本職工作與興趣愛好/副業(這倆如何定性,也是談判的重點,不同的定性產生的后果千差萬別)的平衡問題;
二是具體的調休問題。
這倆問題都是張護士的問題,所有應該由她去找領導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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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是,談了就會有結果嗎?
不一定。
首先怎么談,對談判者來說本身就是個藝術,你讓她去談和讓郭德綱去談結果可能就大不相同;
其次咱也不能確保醫院領導跟我想法是一樣的,那種小心眼的領導,在這世界上也是不少的;
第三還得承認,即使雙方都有“雙贏”的想法,這個“合適的規則”也不一定磨合得出來。
因為每個企業的企業文化、工作狀態本來就千差萬別,咱不深入其中,也不知道其中到底有多艱深。
就像下圖那則留言里說的,如果張水華的單位是融媒體、街道辦、學校啥的,成功率可能就會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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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里可能有讀者就要說了,你又說要談,又說很可能談不成,你這不是車轱轆話嗎?
這還真不是車轱轆話,一個人在社會中摸爬滾打越久,越會發現這個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這個世界大多數時候都是混沌狀態的。
世界上沒有一個機遇是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的,如果有的話,那它大概也輪不到你。
優秀的人,就是承認世界的存在概率,存在運氣的,然后他會積極準備,努力提升成功率,最后堅定地去實施并不計較結果。
盡人事,聽天命。
一輩子很長,這種機遇不會只有一次,咱們普通人只要把握好其中幾次機遇,人生就會大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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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回到張護士。
為什么我說她應該好好準備,找領導談這事呢?
因為編制與外快兼得,與編制與外快只能二選一之間,結果天差地別。
這是一個影響人生的機遇,所以它是值得花心思,甚至花真金白銀的成本去促成的。
你看這次處分后,張護士選擇認慫,她清空了社交賬號,并且連家門口的比賽都沒去參加。
這說明權衡之后,她覺得還是編制更重要,可能是綜合收益更高,也可能是更穩定。
但現在的結果是,她的外快沒了,本職工作還被處分了,是不是還不如當初?
至少對她而言,這是一個無比差的結果。
那么這個過程中,她到底哪一步走錯了呢?
有網友說如果張護士調休能給代班的人補償,比如500塊或者1000塊,就能解決她所遇到的問題了。
這個可能性是有的。
但我覺得更大的可能性是這條路其實走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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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
她該給500還是該給1000呢?
如果那場比賽拿了大獎,比如有一次的獎金有10萬,那是不是應該多給一點呢?
如果多給,應該多給多少呢?
這么多獎金,你給代班的了,那其他同事要不要給呢?
你要知道,人性的一個亙古不變的點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而涉及的人一旦多了,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你就無法做到“均”。
這就需要由更高一個層級來建立統一的規則。
所以你看,這又回到了她的領導。
而張水華的最大問題就在于,她把領導狠狠地得罪了。
9月份她出圈的那一次,正是在賽后記者采訪時哭訴“領導不給她調休”。
我當時對她的評價是——巨嬰。
要知道,領導不給她調休是沒有任何過錯的,她卻企圖利用輿論,脅迫領導按她的意思來。
試想如果你是她的領導,你會怎么想?
反了天了,要是手下都這樣還怎么管理科室? 所以這個“刺兒頭”必須好好修理,并大肆宣傳,以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
所以后來張水華被處分,實屬意料之內。
所以我說,這就是整個事件中,她走的最臭的一步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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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周建議她不如辭職,就走跑步+自媒體的路算了,也是基于此判斷。
一旦你在領導眼中成了這種形象,你還怎么在單位混下去?今后的晉升、評優還有你的份嗎?
我是覺得她在單位的出路已經被徹底堵死了。
更何況她在同事那邊的評價肯定也不高,難上加難。
當然最后她還是選擇了編制。
這大概說明我對編制的重要性的認識還是太淺薄了吧。
也是,畢竟我一直在私企干,從沒在單位待過,對里面的人和事的認識確實天生有些不足。
也許在單位里,跟領導作深刻的反省,再加上逢年過節通通關系,這過節還是可以疏通的?
也許吧。
那么回到我們的標題。
既然白巖松的建議很好,為什么我又要說注定沒法落實?
因為推動該事件往良性發展的不該是醫院領導,而應是張護士本人。
可惜的是,她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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