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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重慶啤酒”,600132.SH)發布公告稱,與重慶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下稱“嘉威”)擬在二審階段達成調解,如順利達成調解,則訴訟程序將以調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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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顯示,雙方擬簽署的《調解協議》主要內容包括:重慶啤酒或其子公司向嘉威一次性支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全部量價差結算款1億元(不含稅),同時就重慶啤酒與嘉威2026年至2028年期間產品包銷方面的合作方式進行約定,以及約定嘉威分紅等相關事宜。
之前的一審判決判令重慶啤酒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嘉威支付3.53億元,駁回嘉威其他訴訟請求及重慶啤酒反訴請求。
訴訟涉及的合同糾紛主要是雙方于2007年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2009年簽署的《產品包銷框架協議》、2016年的《補充協議》《產品包銷備忘錄》、2019年的《備忘錄二》《備忘錄三》及為履行該等協議和備忘錄而簽署和/或形成的所有會議紀要、會談備忘錄等文件(統稱“包銷協議文件”)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
重慶啤酒表示,經與審計機構溝通,重慶啤酒下屬實施該包銷業務的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慶啤酒有限公司擬將以前年度基于本案一審判決計提的預計負債2.54億元沖回。同時,基于謹慎性原則,擬計提一次性支付的量價差結算款等負債2.17億元。上述會計處理預計增加重慶啤酒2025年度利潤總額3710.55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907.96萬元。
嘉威是重慶啤酒參股公司。重慶啤酒就其與嘉威的合同糾紛,于2023年10月11日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簡稱“重慶五中院”)提交《民事起訴狀》。重慶啤酒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重慶五中院下發的《民事起訴狀》副本,案件一審于2024年9月4日進行證據交換,重慶啤酒當庭提交《民事反訴狀》。
重慶啤酒于2025年3月13日收到一審判決后,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簡稱“重慶高院”)提起上訴。2025年4月17日,重慶高院受理該案。在重慶高院的調解下,雙方協商擬簽訂《調解協議》。
若調解順利結束,重慶啤酒與嘉威之間長達兩年多司法“拉鋸戰”將迎來終結,調解方案用1億元解決了之前的索賠主張,并確定了包銷協議文件剩余期限(2026-2028年)雙方合作方式。通過清晰的財務切割和未來的合同框架,擺脫了之前的歷史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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