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日前,自貢市沿灘區應急管理局公布一起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典型案例。2025年9月,自貢市沿灘區應急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自貢市沿灘區一公司存在有限空間作業重大安全隱患問題。
經查,該公司組織工人清洗噴淋洗滌塔過程中存在:1.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繩,作業高度約4米,高空作業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2.有限空間作業未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要求兩項問題,舉報屬實。
上述第1項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上述第2項行為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五項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自貢市沿灘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舉報人發現并舉報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按照《四川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規定,自貢市沿灘區應急管理局于2025年11月獎勵舉報人3150元。
案例二
2025年2月15日,雅安某堤防工程混凝土班組工人劉某平在下班途中發現基槽一段側壁經過重型車輛碾壓后出現裂縫,存在垮塌風險,遂向項目部報告。項目部立即組織機械設備對該區域進行處理,并增加警示標識,隱患排除。項目部按照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給予劉某平500元獎勵。
案例三
2025年3月4日,雅安市某堤防工程雜工班組工人吳某華在安全巡邏過程中發現施工便道迎水面受水流沖刷后過水涵管基礎淘蝕,上部鉛絲石籠出現傾斜,遂向項目部報告,項目立即組織人員和調動設備對施工便道沖刷區域的涵管進行重新埋設和回填,在迎水面重新安裝鉛絲石籠,搭設圍欄,及時消除隱患。項目部按照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給予吳某華500元獎勵。
案例四
2025年4月5日,雅安某堤防工程材料供應班組人員張某林發現導流圍堰外側受河水沖刷淘蝕,存在垮塌風險,立即向項目部報告。項目部立即組織人員和機械對該區域圍堰進行處理,并安排夜間值班人員巡邏圍堰,確保發現問題立即處置。項目部按照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給予張某林500元獎勵。
案例五
2025年4月6日,雅安某堤防工程木工班組工人羅某友在下班途中發現項目左三段起點位置邊坡處有石塊滑落,存在垮塌風險。立即報告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項目部收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和機械設備對該區域進行處理,并增加警示標識,及時排除隱患。項目部按照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給予羅某友500元獎勵。
案例六
2025年4月9日,雅安某河道綜合治理工程作業人員代某峰發現鋼筋焊接作業操作現場未配備滅火器,且現場基坑邊坡防護警示標識缺失,存在安全隱患。代某峰立即將項目部庫房中存放的安全標識牌搬運至施工現場,拉設警示帶,并報告項目部立即補充滅火器。項目部按照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給予代某峰500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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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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