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遛狗不拴繩最高拘10天
“就因為鄰居家的狗沒拴繩,我家孩子嚇得見狗就躲。”昨日,家住南京路的陳女士提起上個月的經歷仍心有余悸。當時,7歲的兒子在公園玩耍,一條未拴繩的金毛犬突然朝兒子猛跑過來,雖未咬到孩子,孩子卻因此受到驚嚇,現在看見狗就害怕。陳女士找狗主人理論,對方卻以“我的狗很溫順,不咬人”為由推諉責任。這樣的糾紛,在全國各個城市并不鮮見。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九條明確界定了飼養動物的相關法律責任,標志著遛狗不拴繩等不文明養犬行為從“違規”升級為“違法”,我國養犬管理進入法治化、規范化的全新階段。
此前,各地對遛狗不拴繩、犬只擾民等行為多依據地方規定進行警告或小額罰款,執法力度不足,難以形成有效震懾。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后,這一局面將徹底改變。根據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傷害他人的,最高可處10日拘留及1000元罰款。對于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的,情節較重者將面臨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而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將依照故意傷害相關條款從重處罰。
記者注意到,目前,多地已啟動普法宣傳與執法準備工作:上海、成都等地通過“養犬人課堂”“文明提醒卡”等形式強化引導;南京、深圳等城市設置共享拾便袋補給站、推出養犬合規包,讓依法養犬更具可操作性。
河南歸德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李景麗律師解讀,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回應了百姓對公共安全的訴求,將養犬責任從道德自律上升為法律義務,倒逼養犬人規范行為。
警方提示,養犬人需主動適應從“個人習慣”到“法律義務”的轉變,若犬只意外傷人,應立即送醫救治并配合調查。非養犬人遭遇違規養犬行為時,可留存證據并撥打110維權。
— 鏈接 —
明年1月1日起施行,噪聲擾民處罰力度大幅升級
晨練甩鞭聲、廣場高分貝音響、深夜餐飲喧嘩、裝修電鉆轟鳴……這些擾人清夢的“聲音污染”,既是市民日常休息的“煩心事”,也是引發鄰里糾紛的導火索,長期以來困擾城市治理。日前,記者從駐馬店市公安局獲悉,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正式施行,社會生活噪聲擾民處罰力度大幅升級,這類擾民行為將面臨更嚴厲的法律約束,切實守護市民安寧生活。
據悉,以往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頻繁接到市民報警,反映廣場、公園晨練甩鞭、音響音量過大等噪聲擾民問題,民警每次均第一時間到場處置,但部分噪聲問題反復出現,治理難度較大。看似細微的“聲音污染”,不僅嚴重影響市民睡眠質量、打亂工作學習節奏,還常常激化鄰里矛盾,不少市民迫切期盼加強噪聲管控,改善生活環境。
此次新規落地,為噪聲治理提供了更堅實的法律支撐,處罰力度較以往顯著加大。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規新增行政拘留處罰措施,并提高罰款額度,明確規范噪聲擾民處置標準:產生社會生活噪聲后,經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人及有關部門依法勸阻、調解和處理,仍未能制止,持續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這一調整既彰顯了法律對民生權益的強力保障,也對公眾日常行為提出更高要求。
警方溫馨提示,廣大市民進行晨練、娛樂、裝修時,需主動控制音量、遵守合理時限,自覺維護鄰里和諧與城市安寧。若遭遇噪聲擾民,可先向物業或相關部門反映,尋求勸阻調解;若經勸阻調解后,噪聲仍持續干擾正常生活,可及時報警,公安機關將依據新規依法從嚴處置,全力保障市民安靜舒適的生活環境。
噪聲治理關乎民生福祉,新規為城市降噪筑牢法律防線,也需每一位市民主動配合、文明自律,共同摒棄噪聲擾民行為,攜手營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生活氛圍。(來源:天中晚報 記者 劉金霞)
ENJOY
編輯 | 湯圓
? 來源 京九晚報 天中晚報
![]()
![]()
![]()
![]()
▍紅娘老師 15737087225(微信同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