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這個月房租還沒交。”
張旭看著手機,頭也不抬。
我正在廚房收拾碗筷。
“我昨天不是轉給你了嗎?3000。”
“哦,對。”他劃了兩下屏幕,“下個月記得準時。”
我擦著手走出來。
“張旭,咱們結婚都5年了——”
“所以呢?”他打斷我,“你一個月才賺9千,交3千房租不過分吧?我爸媽那套房,我妹住著都不用交錢。這是我的房子。”
我看著他。
他的眼神里,沒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事情要從一個月前說起。
那天我收拾衣柜,無意間翻到了婚前的銀行卡。
我登錄網銀,看到了一筆筆轉賬記錄。
2019年6月,轉賬3000元,備注:房租。
2019年7月,轉賬3000元,備注:房租。
2019年8月,轉賬3000元,備注:房租。
一直到今天。
整整5年。
60個月。
18萬元。
我坐在床邊,手有點抖。
張旭從衛生間出來,看到我拿著手機。
“看什么呢?”
“我在算這5年交了多少房租。”我抬頭看他,“18萬。”
“是挺多的。”他擦著頭發,“但該交還得交啊。”
“為什么?”
他停下動作。
“什么為什么?”
“為什么我要交房租?”我站起來,“我們是夫妻,這是我們的家。”
“這是我的房子。”他強調,“婚前我買的。”
“可是——”
“沒什么可是。”他打斷我,“我爸媽養我不容易,供我買房。你搬進來住,交點房租很正常。我妹妹住我爸媽那邊都不用交,我收你的,已經夠意思了。”
我張了張嘴。
想說什么,又咽了回去。
那晚我失眠了。
腦子里全是那18萬。
第二天早上,我趁張旭還在睡覺,偷偷打開了他的電腦。
他的房產證掃描件存在桌面上。
我點開。
產權人:張旭。
發證時間:2020年3月。
我愣住了。
2020年3月。
我們是2019年6月結婚的。
這房子,是婚后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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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著屏幕,心跳得很快。
2020年3月。
婚后9個月。
那時候我剛休完產假,回公司上班。
那時候張旭跟我說,他婚前就買了這房子,只是手續剛辦完。
我信了。
我關掉電腦,走到客廳。
陽光照在地板上。
這套90平的兩居室,我住了5年。
每個月交3000塊房租。
我以為,我是住在老公婚前買的房子里。
我以為,我交房租是應該的。
可是現在。
這房子,是婚后買的。
那就是婚后共同財產。
我為什么要交房租?
張旭起床了。
他走到餐廳,看到桌上的早餐。
“今天做的什么?”
“豆漿油條。”
他坐下,拿起油條。
我站在他對面。
“張旭,我想問你一件事。”
“說。”
“這房子,是婚后買的吧?”
他的手停了一下。
“誰跟你說的?”
“我看到房產證了,2020年3月發證。”
他放下油條。
“是婚后買的,怎么了?”
“那為什么——”
“你想說什么?”他打斷我,“想說你不該交房租?”
“我們是夫妻,這是婚后財產——”
“閉嘴!”他一拍桌子。
豆漿灑了一些在桌上。
“你知道這房子首付多少錢嗎?50萬!我爸媽出的!每個月房貸8000,我一個人還的!你憑什么不交房租?”
“可是我也——”
“你也什么?”他站起來,“你那點工資,夠干什么的?每個月交3000,已經夠便宜你了!外面租房,90平的房子,至少5000!”
我的話堵在喉嚨里。
他拿起外套。
“我上班去了。今天晚上不回來吃飯,我媽讓我回去。”
門砰地關上。
我坐在餐桌前。
桌上的豆漿還在冒著熱氣。
我想起5年前,我們剛結婚那會兒。
他說,要帶我去看新房。
那天他很高興。
“林雨,你看,客廳朝南,采光特別好。”
“主臥也不錯,咱們可以買個大床。”
“你喜歡嗎?”
我說喜歡。
他笑了。
“那就好。這房子我婚前就訂了,馬上就能拿鑰匙。以后這就是咱們的家。”
我當時還感動了很久。
覺得他婚前就準備好了房子,是真心想和我過日子。
可是現在。
他說首付50萬,他爸媽出的。
可是。
我想起來了。
2019年8月,我媽給了我10萬塊。
說是給我和張旭做備用金。
我當時全部轉給了張旭。
我問他,要不要一起存起來。
他說,他要用這錢交房子的費用。
當時我沒多想。
以為是裝修款。
現在想想。
那10萬。
是不是首付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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