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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特別檢察組起訴的前總統尹錫悅妨礙逮捕及國務委員戒嚴審議、侵犯表決權等嫌疑案件將于明年1月16日宣判。
距離韓國前總統尹錫悅的拘留期限屆滿(1月18日)還有兩天,就12?3緊急戒嚴被起訴的4個案件中首次宣判。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5部(部長審判員白大賢)16日在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妨礙執行特殊公務等嫌疑案件的繼續公審中表示:“根據內亂特檢法,一審宣判應該在提起公訴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應該在明年1月16日宣判。”
內亂特檢組7月19日追加起訴韓國前總統尹錫悅,一審法庭應在明年1月19日之前宣判。法庭預告將于本月19日或26日結束辯論。這是與《公職選舉法》等規定的在一定時間內進行宣判的強行規定,其宗旨是遵守宣判。
對此,特檢方面表示:“感謝您根據特檢法的宗旨指定宣判日期。我們將根據法庭的日程盡最大努力結束審判。”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方面主張,在刑事合議25部(部長審判員池貴淵)正在審理的內亂首領嫌疑案件結束后,應該進行該案件的宣判。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內亂首領的審判將于明年1月初結束。如果按照計劃進行終審公判,預計一審宣判將于2月左右做出。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方面要求推遲宣判,但法庭沒有接受。
辯護律師宋鎮浩律師表示:“特檢組主張‘戒嚴是非法的,指示其非法并強迫其做沒有義務的事情’,但戒嚴是否違法在內亂案件中一直存在爭議。判決宣判是不是應該等到那個案件再做。”
對此,法庭解釋說:“該案件是審理在宣布戒嚴后指示向外媒傳播相關內容的被告人的行為是否合法。我們認為宣布戒嚴本身是否屬于內亂,是否違法不是該案件的爭論焦點。”
他還說:“審判日程是講原則的,如果在討論中認為需要對其他爭議點進行審理,也不是完全沒有變更的可能性。”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通過直接發言重申了總統宣布戒嚴不屬于司法審查對象的主張。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主張:“關于宣布戒嚴一事,對于是否滿足實體和程序條件,原則上不屬于司法審查的對象是通說的。如果在內亂事件中說‘不屬于內亂’,就應該尊重總統的判斷,侵犯國務會議審議權本身就被打破了。”
他還補充說:“《特檢法》規定的審判期限內的條款固然重要,但在其他選舉法案件中也一樣,但應該考慮作為審判前提的審理結果。”
特檢組以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涉嫌侵犯9名國務委員的戒嚴審議和表決權為由,將韓國前總統尹錫悅移交審判。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在宣布非常戒嚴前,只具備國務會議的外觀,只召集了部分國務委員未能出席。
他還涉嫌在解除緊急戒嚴后制作虛假戒嚴宣言,并銷毀既是總統檔案又是公共文件的該文件。還涉嫌下令刪除韓國全國軍隊反間諜司令官呂仁亨等人的電話通信記錄,并要求總統警衛處今年1月阻止高層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執行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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