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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一樓住戶雖已砌起墻體并安裝窗戶,但該處為推拉窗仍供人員進出。
碼上關注
一扇因舊改施工開設的“臨時門”,在施工結束后未能恢復原狀,反而被重新裝修得更精致,從外觀上看完全是“打算長期使用”的架勢,被投訴后僅加裝一個貼墻紙的臨時活動擋板。“窗改門”容易,門恢復成窗這原本理所應當的事,卻引發持續數月的拉鋸戰。
近日,珠海新城市中心廣場10棟業主再次向南都記者反映,涉事一樓住戶雖已砌起墻體并安裝窗戶,但該處為推拉窗仍供人員進出,實際功能并未改變。街道辦表示已現場核實并作結案處理,而業主們則認為整改只是“換了層皮”,直言是“侮辱智商”的換殼。
投訴
小區舊改開設臨時門
施工結束后未按承諾復原
據張女士介紹,這扇引發爭議的臨時門,其改造歷程與小區舊改工作緊密相關。
2023年4月,項目施工方首次改造。南村社區新城市中心廣場老舊小區環境整治提升工程項目經理部,因租賃10棟1樓商鋪作為辦公室,以“方便管理”為由申請開設臨時門。經社區、物管協調,業主同意后,施工方將1樓西側原本的玻璃窗拆除,改造成臨時門,并承諾“工程完工后恢復原狀”。
據張女士介紹,今年9月在業主向社區、街道辦、城管、信訪局等多部門投訴后,一樓商鋪在臨時門處采取了臨時應對措施,在臨時門下方加裝一個約40厘米左右高的木箱擋板,擋板一側貼仿瓷磚膠紙,且并非固定安裝。“有時擋在門底,有時扔在旁邊單車棚,完全起不到恢復窗戶的作用。”張女士說。
業主們明確表示,他們的訴求從未改變:“2023年4月之前,這里是能通風但不能進出的窗戶,恢復原狀就是要恢復這個屬性。門能自由出入,窗戶不能,現在這個可移動擋板,跟沒改有什么區別?”
走訪
涉事業主砌筑墻體安裝推拉窗
仍可通行如常
記者9月份實地走訪發現,“窗改門”位置的門框與外立面其他區域瓷磚在顏色、材質上差異顯著,接縫處有清晰后期施工痕跡;對比2023年4月“砸窗開門”的照片,現場右下角鐵箱、水管等固定設施完全吻合,進一步證實該位置原本為窗戶。此外,南村社區相關負責人明確承認“該位置原為玻璃窗戶”,并表示“若不符合原始規劃,肯定要恢復原狀”。
“這就是個‘變形金剛式’整改,看起來是窗,用起來還是門。”12月1日,業主張女士向記者提供了一段近期拍攝的視頻。畫面顯示,一名女子在新安裝的推拉窗前稍作停留后,窗戶沿軌道橫向滑開,女子抬腿跨過約40厘米高的窗臺進入室內,隨后窗戶關閉。
記者了解到,涉事業主此后砌筑了下方墻體,并定制安裝了整面推拉窗。從外觀上看,窗體下墻高度與相鄰窗戶保持一致,但唯獨此處采用推拉窗設計。“砌了墻,裝了窗,但商鋪保留的可通行‘窗戶’實質上構成了一個永久性的安全隱患。”張女士表示。
一樓業主則向記者表示,外立面已經恢復,做推拉窗是為了方便進出,且不影響他人,認為此舉并無違法。
街道辦回應
整改符合要求已結案
通行糾紛屬民事范疇
針對業主的持續質疑,梅華街道辦事處于11月20日作出書面回應。街道辦稱,經綜合行政執法辦于10月25日現場核實,該處已按照原窗戶架構整改完畢,窗戶下方墻體與周邊窗戶下方墻體高度保持一致。鑒于此,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對該案件作結案處理。
對于業主提出的“禁止人員從此窗戶進出”的要求,街道辦認為這屬于民事糾紛范疇。街道曾于10月28日組織雙方調解,但因未能達成一致,建議相關業主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廣東古柏律師事務所主任麥柏林律師分析認為,本案爭議的核心在于對“恢復原狀”的法律理解。他指出,法律意義上的恢復原狀,應使被改變部分恢復到其原始狀態,包括結構、功能與法律屬性。原始規劃設計為“窗”,其核心法律屬性就是“不具備門的通行功能”。
麥柏林表示,目前的“砌墻加裝推拉窗”方案,僅實現了外觀形式的統一,卻保留了完整的通行功能,實質上創造了一個“窗形式的門”,未能真正消除違法狀態。他建議投訴業主可重點通過提起相鄰權糾紛訴訟維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從此通行,并采取永久性封堵措施,使其恢復為不具備通行功能的原始窗戶狀態。此外,也可通過業主大會形成決議,或追究物管公司未充分履行管理職責的合同責任。
微評
別讓一扇門窗“困住”了為民服務的初心
困擾珠海新城市中心廣場10棟的業主“窗改門”,原本事件并不復雜,但現實中卻引發持續數月的拉鋸戰,現在事情也沒有完全解決。究其原因,一些政府部門單位在解決這些“小事”的過程中,表面上看似乎將群眾放在心里、將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實則遇到點困難就推諉扯皮、久拖不決,這樣的“小事”卻成了“難事”。
民生連著民心,民生安則民心穩。珠海新城市中心廣場10棟“窗改門”,不是一道待解的“數學題”,而是需要政府部門傾注溫度作答的“民生卷”。在政府部門眼中可能是一件小事,但在老百姓心中卻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街道,還是城管部門,都應始終堅持“換位思考”,把群眾反映的問題當作自己的“家事”,把群眾的“難事”當作自己的“心事”,積極跟進,督促整改,拿出必解的信念、善解的思維、敢解的擔當,躬身入局、主動作為,讓困擾業主已久的“窗改門”得到妥善解決。 □珠海市社會治理民情觀察員 禹華超
策劃:劉岸然 謝江濤
統籌:朱鵬景 董淑云
采寫/攝影:南都記者 陳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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