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終于在12月15日迎來了裁決,這回坐實了“賣國賊”的稱號,這個亂港最大的頭目總算是要獲得應有的審判了......
距離亂港最大頭目黎智英第一次被抓捕至今已經5年有余,此前由于收集證據等原因,并未能及時判決黎智英的罪行。直至如今,香港特區高等法院,終于對他犯下的危害國家安全的核心案件做出裁決,無論是勾結外國勢力罪還是串謀發動煽動刊物罪都已成立。
先拿勾結外部勢力來說,難聽點這就是“賣國”的行為。黎智英表面上是借“亂港”和“通敵”來賺好處,實際上也不過是英美等國家在中國的一枚棋子。
英美對中國采取的骯臟手段也是老生常談了,香港這邊雖然此前也有“港獨”橫行,但近幾年已經大有好轉,不像“臺獨”解決起來那么難搞。
這和香港的地緣脫不開干系,香港和臺灣不同,臺灣高低是一個省份,而且也是一座大型島嶼。英美想用臺灣給中國施壓,就是看重了臺灣具有戰略部署的價值。香港這邊雖然也是四面環水,但畢竟和中國非常接近,在戰略價值上也不比臺灣。
所以在黎智英落網后,英美甚至澳大利亞都站出來為他說好話,但實質上也沒有什么大動作,說白了黎智英就是一顆隨時可以拋棄的亂港棋子。有價值時用來干擾中國內政,被抓了也沒必要花費大精力把他就出來而惹怒中國。
“通敵”不用多說,這已經嚴重違反了法律,而另一條不可原諒的便是“荼毒青少年”。
亂港一事發生在2019年6月一直持續到當年8月,主要原因便是香港就《逃犯條例》發起的反修例行動。具體事件也不必多講,就是在這個時候“港獨”才有重新冒了頭。
在2019年11月份香港理工大學又爆發了一場沖突,其中涉及近兩百余名學生。表面上看這跟黎智英好像沒多大關系,但實際上這些青少年正是被黎智英旗下的刊物所毒害。
就如現在的各類視頻平臺一樣,刊物正是當時民眾獲取信息的方法,而黎智英的“壹傳媒”集團在當時的刊物界有著不小的影響力。
黎智英并不滿足于“壹周刊”帶來的經濟收益,在1995年再度建立了“蘋果日報”。此時的中國還正處于加緊發展的時期,對于這類“娛樂”的管控不是很嚴格,再加上“一國兩制”的前提,這才給黎智英鉆了空子,借自己的刊物傳遞“反中亂港”的思想。
所以說黎智英雖然沒在“亂港”中直接出面,但“亂港”的爆發跟他也算是有直接的關系,稱其為最大的頭目也絲毫不為過。而如今這個最大的頭目迎來了“裁決”,“港獨”的風波估計也會漸漸平息下來。
![]()
“港獨”和“臺獨”在還是有不小的區別。“臺獨”主要是源于國民黨的遺留問題,中國推行“一國兩制”本質上也是一種權衡之計,臺灣光復時一方面國內也不穩定,另一方面國民黨又在臺灣地區一頭獨大,在“一國兩制”的安撫下臺灣才多少安穩一些
“臺獨”之所以再度“崛起”主要還是源于臺灣內部的黨爭,“港獨”就不一樣了,雖然同樣踐行“資本主義”,但國民黨逃亡香港的勢力也不算壯大,更何況香港也不存在嚴重的黨爭問題。
![]()
至于“港獨”的冒頭,本質上還是黎智英在內的亂港分子的宣揚,所謂獨立以及在其他國家的帶領下有多少好處等等錯誤思想。所以港獨出現的快,消失的也快。
黎智英如果不碰“反中亂港”以及“通敵”兩罪的話,他至少能成為香港獨樹一幟的大人物。
從他早年經歷講起,黎智英的父親以前做過漢奸,這也導致從小黎智英就被村里人另眼相看。不過他也算得上爭氣,12歲的時候就偷渡到了香港,打起了零工。
1973年的時候,黎智英也是抓住了當時香港股票熱潮,趁機也賺了一大筆本金,足足25萬,順水推舟,他在8年后創立了自己的第一家公司“佐丹奴服裝”,結果一炮而紅成為了著名的服裝大王。
黎智英可不滿足于此,這也為此后“反中亂港”和“通敵”埋下了伏筆。
1990年,黎智英售出全部的佐丹奴股份,轉而成立了“壹傳媒”集團以及《壹周刊》,從這時候起,黎智英算是徹底走向了“亂港”的道路。
![]()
黎智英之所以“亂港”正是因為利欲熏心了,不僅僅滿足于“賺錢”。有了商業就想要穩定根基,想要穩定根基最好的方式就是染手政治。黎智英正是如此,在壹傳媒成立后,黎智英變開始了“亂港”的計劃。
之前也說過了,黎智英“亂港”的方式就是“通敵”和“荼毒青少年”。憑借壹傳媒集團在媒體上的影響力,黎智英可以說基本掌握了整個香港輿論的走向,大肆宣揚“反中”思想,《蘋果日報》也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
![]()
黎智英從一個貧困少年,一步步做成商業大亨,放在任何小說里都是勵志故事,但偏偏他選擇了最錯誤的道路。最終在2020年,黎智英第一次被捕入獄。
2025年12月15日黎智英正式被裁決審訊歷時156天,但具體的量刑還需要等上一段時間,因為在2026年1月份還要進行辯方求情程序,從而進一步確定量刑。
不過無論是“臺獨”還是“港獨”,最終都只會走向自我滅亡,更何況這個幕后推手,所以估計他此生也只能在牢里度過了。
參考資料:
香港特區政府歡迎高等法院對黎智英案的定罪判決 新華網 2025年12月15日 15:58:39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