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涉企民事調解撤訴率近五成,化解涉企案件訟爭標的109.34億元,適用經濟影響評估機制解除強制措施財產金額7658.7萬元,“活封”“活扣”釋放財產價值15.31億元,為企業追回賬款超16億元……
水積而魚聚,木茂而鳥集。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發展壯大民營經濟。梅州法院通過全程調解實質解紛、善意文明兌現權益、延伸服務賦能發展等一系列“組合拳”,構建全鏈條司法護企模式,著力營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
![]()
評估機制“把脈”
在“最優解”中實現互利共贏
“原以為是持久戰,沒想到法院能找到兼顧安全、效率與公平的共贏之道。”某設備公司負責人接過調解協議時感慨地說道。
設備公司從事研發、生產檢測設備,某科技公司向其定作一批防爆高低溫試驗箱后,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付剩余款項。設備公司堅持產品合格,于今年2月訴至梅縣區人民法院要求支付貨款124.8萬元、凍結對方賬戶。庭審中,科技公司申請質量鑒定。
![]()
“若走鑒定程序耗時長,研發資金被套牢,我們這種小微企業根本耗不起!”
“設備無法滿足生產需求,加上賬戶被凍結,公司資金周轉和日常經營受到很大影響。”
雙方負責人在法庭上道出困境。
“定作合同不同于買賣合同,標的物通常根據定作人特殊要求定制,且本案設備涉及高新技術,若啟動專業鑒定,費用動輒數萬元,耗時近半年,而結果不一定符合定作人預期,將進一步擴大雙方損失。”看似普通的質量爭議,實則牽動著兩家小微企業的生存命脈,承辦法官果斷啟動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機制,尋找“最優解”。
最終,雙方在法官協調下達成調解協議:自愿解除合同,設備公司申請解除對方賬戶凍結,科技公司在支付合理使用費后退還設備。
![]()
梅縣法院松口法庭走訪柚企
今年,梅州中院出臺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十項舉措,從立案、調解、審判、執行等訴訟全流程回應民營企業司法需求,著力探索涉企糾紛“最優解”:
![]()
聚焦“優”服務,暢通涉企糾紛綠色通道,推行網上立案容缺機制,允許企業在期限內“先立后補”,訴訟服務滿意度96.07%。
![]()
聚焦“優”效率,涉企一審速裁案件平均審理時長縮短至27天,訴訟費實現生效后15日內“主動退、一次清”。
![]()
聚焦“優”效果,搭建房地產涉眾糾紛“府院聯動”風險雙向預警平臺,對119宗案件開展經濟影響評估,促使38件調解撤訴,解除強制措施財產金額7658.7萬元。
![]()
善意文明“化瘀”
在兌現“真金白銀”中助企紓困
在梅江區東升工業園,一家線路板生產企業的核心設備被查封,梅江區人民法院靈活運用“邊拍邊產”方案,允許企業在法院監管下繼續使用設備生產直至2025年5月拍賣完成。此舉為企業保住了訂單和市場,避免了因停產可能引發的連鎖危機。
“設備沒停,訂單保住了,員工心也穩了!”這種“放水養魚”而非“竭澤而漁”的方式,讓企業負責人由衷感嘆。
![]()
梅江法院移交執行標的給買受人
今年以來,梅州法院貫徹善意文明理念,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執結拖欠民企賬款案件2741件,追回賬款超16億元,“活封”“活扣”釋放財產價值15.31億元,為67家主動履行義務的企業卸下信用懲戒“枷鎖”,最大限度保障企業生存發展。
在“止血”紓困的同時,梅州法院也注重幫助危困企業“造血”重生。
某置業公司因經營陷入僵局,名下土地經兩輪拍賣均流拍,債權人及債務人向蕉嶺縣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法院通過“府院聯動”機制研判,發現其名下資產仍有較高價值,若能通過重整實現再生,不僅可化解企業資不抵債困境,推動項目復工復產,還能最大限度保障債權人權益,并對縣域經濟發展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
某置業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蕉嶺法院研判后啟動預重整程序,創新采用“公開競價+意向投資人保底”模式公開招募投資人。最終,最大債權人通過競拍成為重整投資人,重整計劃獲全票通過。
“原以為只能清算退場,沒想到還能重整再生。”該公司負責人難掩激動。經過重整,債權人受償比例提升,2萬余平方米土地得以盤活,目前復建工作穩步推進。
不止于解決個案困境,梅州法院通過優化執破銜接推動破產審查前移、執行程序延伸向后,形成“雙向賦能、一體推進”的“執破融合”工作格局,保障市場“優勝劣汰”“吐故納新”,今年以來出清“僵尸企業”4家,化解債務金額4089.57萬元,破產重整釋放資源要素價值案入選廣東法院推動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破產典型案例。
![]()
護企指南“開方”
在源頭治理中賦能企業發展
“設備驗收合格兩年多,醫院卻以‘已申請撥款’為由拖欠貨款,這不合理!”此前,某醫院與某醫療公司簽約采購設備及服務,約定醫院在規定時間內向采購支付部門提交支付申請即視為按期付款。
然而貨款一直未到賬,醫療公司訴請支付設備款及違約金。
今年3月,法院經審理認為,不能以已向采購支付部門申請撥付資金為由長期拖欠民營企業款項,基于醫療公司已交付設備且驗收合格,判決醫院支付設備款及一定資金占用費。
案件背后,暴露出企業在合同條款訂立中存在重大疏漏——未明確約定付款期限和違約責任,導致本可避免的矛盾升級成訟。
![]()
這并非個例,梅州法院在審判中發現,不少民營企業存在股權架構失衡、內部管理混亂、產權意識薄弱等問題,影響正常經營。對此,梅州法院圍繞合同履行、勞動用工、知識產權等八大板塊,系統梳理企業從設立、發展至退出市場全周期的136條法律風險,于今年9月編制推出《民營企業常見法律風險防范指南》。
“這份指南對民營企業內部治理、對外投資、權益維護等方面有很強的指導意義,通俗易懂接地氣,正是民營企業需要的權威法律科普書。”不少企業負責人紛紛表示。
梅州法院延伸司法觸角,針對涉企案件中發現的管理漏洞,發出司法建議16份,推動“辦理一案、治理一片”;常態化邀請民營企業家走進法院旁聽庭審、參觀普法基地等,“一企一策”解決問題131項;在產業園區、工業園區、綜保區設立16個法官服務點,為企業“走出去”提供風險預警……
![]()
興寧法院葉塘法庭到產業園區法官服務點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今年1-11月,全市法院涉企民事案件的上訴率同比下降4個百分點。通過一系列精準對接企業需求的司法舉措,梅州法院正不斷將法治保障融入企業發展肌理,讓法治成為營商環境的“最硬內核”。
來源:南方日報 梅州中院
審核:黃慧辰
編校:何雪娜
采寫:李俏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