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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朱正先生在湖南人民出版社總編任上,譯文編輯室主任告訴他,老友鐘叔河先生在古舊書店買到《查太萊夫人的情人》30年代饒述一舊譯本,建議他以此為底本重新出版。幾經躊躇并由集體討論,由朱正在年底簽字決定出版此書。剛開始征訂,訂單就滾滾而來,開印前一天,訂數還是30萬冊,第二天開印時訂數就長到36萬冊了。1987年元旦前后,第一批書就印好出廠,當時的場面甚是壯觀,訂了貨的書商直接把汽車停在印刷廠的門口等候,裝訂好一批就運走一批。
這時,武漢有家原本沒有訂書的書店也來進貨,由于根本沒有余書,被出版社發行科斷然拒絕。朱正回憶說:“這就確實得罪了人,而且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這家店的負責人是熊復的老部下,他就給熊復寫信告狀了。解放初期,熊復是中共中南局(駐武漢)的宣傳部副部長,這時是《紅旗》雜志的總編輯。熊復把這封告狀的信傳給了鄧力群,鄧力群馬上作了批示。他批示之后,國家出版局不敢怠慢,立即將這事立案,雷厲風行地進行查處了。”(朱正:《〈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和我》,《新文學史料》2009年第1期)
時任國家出版局局長的宋木文回憶,湖南人民出版社要出此書影響甚大,1986年12月,他在全國出版局長會議上講話中專門談到《查泰萊夫人的情人》,要求慎重。但是,湖南方面已經開印。1987年1月14日,熊復在給時為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的鄧力群的信中說,他從武漢一家新華書店工作的親戚處得知,湖南、江西、浙江等五個省都想出版《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書,而此書“長篇地描述性愛心理,包括性饑渴、性行為、性感受、性失望等”,宣揚性的“絕對自由觀”,三十年代在中國出版過,林語堂主持的《論語》曾鼓吹勞倫斯為“現代性愛小說之父”,“如果在社會主義中國出版,其腐蝕青少年之大,比國民黨時代尤深尤烈”。鄧力群在熊復來信當日對中宣部做出批示:“應堅決禁止”。第二天,中宣部副部長李彥提出了貫徹執行的具體要求:“請國家出版局按力群同志批示辦理和落實,并報力群同志”。1月16日,由宋木文簽發,國家出版局發出禁止出版的通知:“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禁止出版《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書,對湖南人民出版社的該書譯本,已通知各地出版行政部門就地收繳封存。”此通知還強調:“現在,有些出版社不守紀律,情況十分嚴重,必須堅決糾正。一定要杜絕陽奉陰違,弄虛作假,甚至有意造成事實,迫使領導表態的惡劣做法。”因此,1月17日,鄧力群在有關文件上批示:“他們已通知禁止出版。”(宋木文:《回顧〈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書的出版》,2014年7月25日《文匯讀書周報》)
《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這本書也驚動了胡喬木,1987年1月18日他也對此做出批示。他對“禁止出版”表示“同意”,但是他接下來明確道:“《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書,抗戰前即有中譯本,可以過一段時間再議,暫按此處理。”胡的批示相對緩和,也為今后出版留了后路。
仔細琢磨,出版局短短的“通知”彼有微妙之處。它說是“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禁止出版”,既是事實,又說明了不是出版局主動要禁,還表現了中央領導意見、決定和尊重和遵從;同時指明此書是因為“違紀”出版被禁,而非常謹慎、明智地回避了對這本書究竟是不是黃色、淫穢讀物的定性。出版局此通知未對此書定性,也為今后再版此書留了后路。有必要強調,出版局通知是1月16日,即胡喬木較為緩和的批示兩天前簽發,說明了彼時出版局的態度的擔當。
這本“淫穢讀物”當然立即被禁,而且出版社還必須派人四處追回已發出的書。中央領導的批評、國家出版局立案查處,湖南省委當然高度重視,主管意識形態的省委副書記劉正將省出版局局長李冰封、副局長黎維新、湖南人民出版社社長戴超倫和主編朱正找去談話。他說工作太忙,沒時間看書,就讓秘書看了一遍,把有問題的地方折出來給他看,他看了覺得“真不像話”。朱正心里嘀咕:“文學作品能夠這樣去讀,去批評的么。”
最后,他要朱正寫個檢查“主動一些”,卻被朱正拒絕,回答說:“這檢查我不能寫,我寫了人家就會說我是外行。”不過,一位派來“外行領導內行”的省出版局副局后來批評說:“什么書不好出,要出‘撒切爾夫人的情人’,這不會影響同英國的關系嗎?”出此“政治事故”,有關人員自然要受到處分。出版局局長李冰封和副局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社長戴超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朱正不是黨員,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不久,社長、主編之位都因此被他人取代。朱正認為,有關方面本來是想重罰省出版局局長李冰封的,因為辦案人員找他談話時總是問局領導的責任,希望他提供這方面的材料,但朱正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說出版過程中局領導曾來電話制止,但自己沒聽他的,辦案人員頗有些失望(朱正:《〈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和我》,《新文學史料》2009年第1期)
不過,他們受處分的“罪名”卻不是“出版淫穢讀物”,而是“違紀”。之所以“罪減一等”,與出版局的“通知”有關,而與胡喬木更有直接關系。
1987年4月,朱正寫信給胡喬木反映情況與要求,胡批示道:“請將此信送中宣部文藝局、出版局,會同新聞出版署處理,《查》書可否在適當時期改出刪節本。”(宋木文:《回顧〈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書的出版》,2014年7月25日《文匯讀書周報》)
兩個月后,1987年6月27日,胡喬木在參觀新聞出版部署舉辦的“非法出版物”內部預展時,看到《查泰萊夫人的情人》赫然在列,認為此書作為淫穢圖書展覽時認為不妥。他說:“《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不要說是‘洋金瓶梅’,這樣說是幫它作廣告。這本書西方開始時爭議很大,后來又肯定了。勞倫斯是英國相當著名的作家。我聽一位同志說,蕭伯納在他女兒結婚時將這本書作為禮物贈送給女兒。西方文藝界現已不討論這本書了,但美國教會反對這本書。郁達夫曾提出,這樣的書應當有一本。”(牧惠:《八十年代兩起大批判小案》,《百年潮》1999年第5期)
胡喬木批示、講話雖然使出版者的“罪名”減輕不止一等,“違紀”要比出版“淫穢讀物”罪要輕得多。中紀委也查問此事,把此事作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嚴重違反紀律的典型事件”,但也是從“違紀”而不是“違法”這一角度追查責任的。經過一年多的反復考慮,此時國家出版局已改為新聞出版總署,宋木文任署長,由宋于1988年4月1日簽發通知,規定對《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的存書內部對口發行2萬冊,不公開征訂,供創作、研究、教學人員參考,其余17萬冊繼續封存。幾年后,封存的17萬冊也陸續“內部對口發行”。(宋木文:《回顧〈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書的出版》,2014年7月25日《文匯讀書周報》)
直到2004年,人民文學出版社才重新出版了《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新譯本。
據說一部小說好的開頭就是成功的一半,這本“色色”的小說,開頭卻十分嚴肅,頗有些悲劇色彩,讀來使人悚然一驚:“我們根本就生活在一個悲劇的時代,因此我們不愿驚惶自憂。大災難已經來臨,我們處于廢墟之中,我們開始建立一些新的小小的棲息地,懷抱一些新的微小的希望。這是一種頗為艱難的工作。現在沒有一條通向未來的康莊大道,但是我們卻遷回前進,或攀援障礙而過。不管天翻地覆,我們都得生活。”
不知為何,2017年我想起了這個開頭,并發到微博上。一直喜歡英語,又找到了英文原文:“Ours is essentially a tragic age, so we refuse to take it tragically.The cataclysm has happened, we are among the ruins, we start to build up new little habitats, to have new little hopes. It is rather hard work: there is now no smooth road into the future: but we go round, or scramble over the obstacles. We've got to live, no matter how many skies have fallen. ”
兩年后,2019年初,有朋友問如何看今后,我重提此微博作答:“有人問我如何看今后,想起喜歡《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開篇第一段。舊帖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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