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又是一個毒狗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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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日傍晚,上海市浦東新區某小區內,居民李某、侯某各自牽著自家的邊境牧羊犬在便道散步。當晚,兩條原本健康的狗狗突然嘔吐、抽搐不止。雖然主人立即將它們送往寵物醫院搶救,但兩只狗還是在次日凌晨相繼離世。
報警后,小區監控顯示:當天18時左右,同小區住戶彭某在69號樓道下的草地里,悄悄投放了顆粒狀物品。警方的鑒定結果顯示,兩條狗的胃內容物、草地上殘留的食物中,均檢出了氟乙酸成分。據了解,氟乙酸類化合物常被用作劇毒鼠藥,我國早已明令禁產禁用。
最終彭某經濟賠償,好在未涉及刑事責任。
新聞稱,彭某稱自己并非故意針對特定寵物,而是因小區內常有犬只散養、不分時段吠叫并四處跑動,對其日常生活造成困擾。她表示,投放帶毒食物初衷是“威懾”,沒想到會導致狗狗死亡。但法院并未支持這一辯解理由。
從邏輯出發,小區內的犬只肯定影響到彭某生活了,否則彭某不可能動此殺心。此背景,毋庸置疑。實際生活中,遛狗不牽繩,不戴嘴套的狗主人為數不少,這是狗患產生的關鍵,也是正常人類和狗人撕裂的常態背景。
對彭某來說,毒狗的初心是好的,但好心辦了壞事,“居民李某、侯某各自牽著自家的邊境牧羊犬在便道散步”,人家是牽狗繩的,你把人家狗給毒死了。這說明什么?說明選擇毒狗的材料有問題。
顆粒狀物品作為毒狗物品沒有正當性、科學性和合理性,因為狗無論是牽繩還是不牽繩都可能吸食進顆粒狀物品,這是彭某犯下的嚴重錯誤,錯誤導致的賠償也是咎由自取。
根據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牽狗遛繩是必須的,戴嘴套只是針對“大型犬”,大型犬必須戴嘴套。我查了下資料,邊境牧羊犬不屬于大型犬而屬于中型犬,如果邊境牧羊犬屬于大型犬,彭某也可辯一辯。可惜,邊境牧羊犬不屬于大型犬,不戴嘴套的辯點也沒了。
可見,根據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關于戴嘴套的規定,注定了不能撒放顆粒狀毒狗物品。彭某教訓深刻。上海的彭某算是運氣好的了,我們來看北京的一個毒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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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上午,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公訴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溫榆河人民法庭宣判。法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該投放的毒物不僅對狗有毒,對人也有毒,嚴重危及人的生命健康,法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追究刑事責任是恰當的。需要說明的是,#男子毒死9條寵物狗被判4年# 話題嚴重有錯,被判4年是因為投放了對人有毒的毒物,而非因為毒死9條狗,這方面更得深入學習。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
毒狗不是一個簡單粗魯的操作,而是一個大有學問的技術活。對狗患精準打擊,起碼要做好兩個方面,一是認真學習了解本地的養犬管理條例和文明促進條例,加強對依法遛狗和違法遛狗的認識,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二是一定要選擇僅對狗有害而對人無害的物品。
要在法治的框架下去消除狗患,千萬不能魯莽行事。還有一個方面也很重要,要學會自我保護,做好事不留名。新聞稱:“當天18時左右,同小區住戶彭某在69號樓道下的草地里,悄悄投放了顆粒狀物品。”其時是10月,18時天還亮得很呢,彭某這不是自投羅網啊?
治理狗患,個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不如尋朋友,聯合起來,同向著似乎可以生存的方向走。”群策群力,依靠政府。我們老百姓要學會向政府提訴求,提建議,監督好政府按照養犬管理條例治理狗患。對尾大不掉、懶政惰政的相關部門和人員,要堅決予以投訴,投訴到他們滿地找牙,連滾帶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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