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的北京,下了一場并不大的雪。守靈的廊檐下,51號四合院的朱紅大門半掩,朋友們前來吊唁章含之。屋里人聲低低,卻壓不住院子里那種突兀的空蕩——主人走了。對洪晃而言,母親的離世只是意料之外的節點,更深的沖擊,是隨后遞來的法院傳票:外交部要求她把這處宅子交回公家。她盯著公章怔了幾分鐘,心里升起一個念頭——這事怕是要動她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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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含之這一生,總繞不開“男人”二字。血脈之謎奠定了開局:生母出身寒微,生父是富家公子,彼此之間沒有婚約。孩子生下便成棘手累贅,雙方你推我擋。最終,擔任代理律師的章士釗看不過眼,把小嬰兒收至膝下。此后“小章含之”搖身成“章士釗之女”,命運被重新寫了封面。
1949年,北京剛改名“北平”又復稱“北京”。章士釗舉家北遷,沒有房產,只得投宿朋友宅院。對少女章含之來說,擁擠的后罩房也浪漫——因為洪君彥會來讀書、聊天。兩人都十四五歲,字典里沒有“門當戶對”,只有“看得順眼”。這段青澀愛情拉了足足八年,等到1957年成婚,那些年寫的情書能摞滿一抽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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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初夏,周總理探望章士釗,見老友攜子孫蝸居,眉頭緊鎖。當晚回中南海,他向主席作了匯報。沒多久,史家胡同51號的鑰匙送到章家。周總理的話洪晃后來聽母親學過:“房子永遠歸行老和家眷居住,由你們管理。”一句話,保下了三代人的棲身之所。
洪晃在這里長到學齡前。某天她把母親縫紉機里的梭芯扔得不知去向,章含之氣得舉著拖鞋滿屋追,“打不打?打!”小姑娘撒腿躲到外公背后吐舌頭。外公拍拍她的頭,向女兒搖手:“孩子嘛,又不是故意。”那一幕,被洪晃記了一輩子。
然而甜蜜日子并不長。1970年,洪君彥把精力埋進教學和學術,章含之則調入外交口,奔波在各種外事接待上。作息、圈子乃至思維方式開始錯位。1972年冬末的某天,洪晃放學,父親牽她坐341路公共汽車。車到東四,他松開小手:“以后爸爸不回去了,記住別跟同學說哭。”十二歲的孩子沒哭出聲,卻把冷風吸進肺里,嗆得眼淚直掉。
協議離婚后,章含之沒做“單身母親”太久。喬冠華——當時的外交部發言人——成了她的伴侶。兩人辦完手續,一同搬回51號。周總理當年的那番周全,被再一次兌現。
洪晃成年后,對這段再婚始終抱保留態度。她說:“她就是太把男人當回事兒了。”并非針鋒相對,而是立場不同。在母親眼中,夫妻是圍墻,女人要留在墻里;在女兒這里,圍墻是可有可無,步子邁出去天地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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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洪晃被送往美國讀書。21歲,為了留在紐約,她和律師安德魯閃婚。手續辦得快,感情退得更快。幾年后各奔東西,離婚文件直接用EMS寄到住所。第二次婚姻發生在回國之后——她被《黃土地》驚艷,迷上當時名氣不大的導演陳凱歌。26歲嫁32歲,熱情大過理性。陳凱歌苦日子里需要傾聽者,熬到《霸王別姬》橫空出世,他需要的是另一種配合。兩人很快走到分手的岔路。外界只記得“陳凱歌前妻”這個標簽,洪晃對此笑言:“標簽挺輕,我背得起。”
后來她又嫁法國外交官,再后來和室內設計師組成家庭。婚姻像航次,靠岸、換船、再出發,她并不避諱。對于母親,她卻常掛一句:“她把男人擺得太高,最后難免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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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把目光拉回那座四合院。喬冠華去世后,章含之獨守老宅。院子里的紫藤依舊每年爬滿花架,她卻愈來愈少往外走。2008年告別儀式那天,洪晃摸著青磚,心想母親是安心的——可三個月后,騰房訴訟把她拖進現實。
“騰房是刨了我的根。”面對記者提問,洪晃只說了這一句。章士釗當年接受的,是“行老和家眷永遠居住”的口頭承諾;共和國法律體系完善后,沒有產權證就等于沒有憑據。程序層層推進,她明白勝算極小,卻還是委托律師應訴。她不是為了留下一處宅子,而是想給老一輩留下的那句話一個正式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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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拖了幾年,結局眾所周知——房子回歸國家機關。院門重新刷漆,門口掛上新單位牌子。街坊有時看見洪晃經過,也就點點頭。有人問她可惜不?她擺擺手:“樹挪死,人挪活。院子在人心里,比在腳下牢靠。”她的聲音平穩,沒有感慨也沒有怨。說完,轉身走進胡同深處,背影沒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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