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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與前經紀人余毓興之間的合同糾紛案件源于多年前的合作協議。雙方最初在數年前簽訂協議,張柏芝同意參與多部電影拍攝,以換取相應報酬。該協議旨在幫助張柏芝籌集資金用于個人事務,如房產購置。協議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完成指定數量的影片拍攝,但實際執行過程中,未能完成全部合作。
余毓興代表的公司在協議簽訂后負責安排拍攝事宜,包括劇本提供和協調工作。由于公司運營問題,該公司在協議期內宣告倒閉,導致后續合作難以持續。張柏芝一方在公司倒閉后,通過正式渠道發出終止合作的函件,但余毓興堅持認為協議仍有效,并要求張柏芝履行剩余義務,包括公開特定時期的工作收入記錄以計算分成。
案件的核心爭議點在于多份協議的有效性和履行情況。余毓興聲稱存在一份長期經紀人協議,涵蓋全球范圍內的獨家代理權,期限延伸至數年后。該協議據稱要求張柏芝在指定時間內完成額外影片拍攝,并涉及預付款項的支付。張柏芝一方則對這份協議的真實性提出質疑,認為其中簽名部分存在問題,可能并非出自本人手筆。
余毓興在起訴中要求張柏芝賠償千萬港元,并提供從數年前到更晚時期的工作收入明細,以支持分成計算。張柏芝在回應中指出,余毓興在合作期間存在多項不當行為,例如在某些節目中收取全額報酬卻僅支付部分給藝人,導致實際收入不匹配。但最終這些因素未能阻止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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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安排筆跡鑒定,以驗證合同簽名真實性,結果預計在下個月公布。這項鑒定將影響對協議有效性的判斷。案件涉及的金額包括預付訂金和潛在違約賠償,余毓興堅持認為張柏芝收受了這些款項卻未完成義務。張柏芝則通過助手處理財務細節,并否認直接參與數字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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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庭審第一天,張柏芝出庭作證,焦點放在合同簽訂過程上。她對余毓興提出的長期經紀人協議表示否認,指出協議中缺少某些必要元素,如指印確認。公司倒閉事件被反復提及,張柏芝解釋終止合作的原因在于對方無法繼續提供服務。
后來,焦點轉向具體履行細節。余毓興指控張柏芝在收到預付款后拒絕參與額外影片拍攝。張柏芝否認這些指控。她提到余毓興在合作中存在信息不透明,例如某些節目報酬的處理方式。認為媒體內容不構成證據。當天審理中,張柏芝的情緒波動較大,法庭一度暫停以便調整。余毓興的健康狀況被提及,張柏芝表示曾因同情而未進一步追究,但現在堅持通過司法澄清事實。法庭要求雙方補充證據,以支持各自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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