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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海洋科學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年(2021-2030)”的想法,萌生于2016年1月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UNESCO/IOC)官員與秘書處高級工作人員在丹麥吉列勒杰舉行的一次會議上,是由前IOC執行秘書岡納爾·豪根(Peter Haogan)提出的戰略建議。最終在2017年12月,聯合國大會(聯大)第72屆會議宣布2021-2030年為“聯合國海洋科學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年”(簡稱“海洋十年”)。
“海洋十年”實施計劃在2020年第75屆聯合國大會審批通過后,于2021年1月正式啟動,由UNESCO/IOC負責組織實施。“海洋十年”是近年來聯合國發起的最重要的全球性海洋科學倡議,旨在厘定海洋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所需的科學知識,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形成對海洋的全面認知和了解,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科學支撐和技術驅動的解決方案,最終形成我們所希望的“一個清潔的、健康且有韌性的、物產豐盈的、可預測的、安全的、可獲取的和富于啟迪并具有吸引力的海洋”,實現海洋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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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實施框架
“海洋十年”行動(Action) 構建了四級實施框架,包括四個層級:
大科學計劃 (Programme)
項目 (Project)
活動 (Activity)
捐助 (Contribution)
我國是深度參與“海洋十年”的國家之一,目前已經成立了“海洋十年”中國委員會,截止2025年12月獲批了1個“海洋十年”協作中心(DCC-OCC)、10個“海洋十年”大科學計劃、25個“海洋十年”項目、6個“海洋十年”實施伙伴(北京大學、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國家海洋信息中心NMDIS、南方科技大學-深圳海洋大學、“海洋十年”國際合作中心ODCC、中國海洋發展基金會CODF)和2個“海洋十年”捐助。
大科學計劃(Decade Programme)通常面向全球或區域范圍,助力實現一項或多項“十年挑戰”。該計劃具有長期性(為期多年)和跨學科屬性,由多個“十年”項目和可能促成的“十年”活動構成。截止2025年11月,我國已牽頭獲批10項“海洋十年”大科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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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Project)是大科學計劃的具體落地單元,依托大科學計劃設定的科學目標和實施框架,針對特定議題或區域開展專項研究、技術轉化或能力建設,形成層級分明、協同聯動的全球海洋治理科學網絡。項目需依托大科學計劃進行申報,例如: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海洋局)牽頭獲批的即屬此類,它依托的大科學計劃是華東師范大學牽頭的。截止2025年11月,我國已牽頭獲批25項“海洋十年”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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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行動框架中的“活動” (Activity)側重短期專題研討、科普教育等具象化任務;“捐助” (Contribution)則涵蓋資金、技術、數據等多元資源支持,共同為四級體系的高效運轉提供支撐。
聯合國“海洋十年”官方網站:https://oceandecade.org/decade-a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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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海洋十年
排版/海洋前沿OceanFrontiers
信息來源:海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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