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刀刃向內的改革破解地方財政困局
文/葉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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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將"重視解決地方財政困難"寫入年度部署,這一信號釋放出決策層對基層財政運行風險的深刻洞察。當前地方財政正面臨"三重壓力":經濟增速放緩導致稅源增長乏力,房地產市場調整削弱土地財政支撐,而民生保障、債務化解等剛性支出卻持續(xù)攀升。在開源節(jié)流的雙重路徑中,以行政體制改革為核心的節(jié)流舉措,因其立竿見影的效果和標本兼治的價值,理應成為破解困局的突破口。
地方財政困局的體制性根源
我國地方財政支出結構中,行政運行成本占比長期偏高。雖然沒有全國統一的官方統計數據,但從部分省份披露的"三公"經費和行政運行支出占比來看,行政成本過高已成為財政運行的沉重負擔。有研究顯示,發(fā)達國家財政收入用于行政機構的比例通常控制在5%以內,而我國一些地方這一比例遠超合理區(qū)間,這種"吃飯財政"格局嚴重擠壓了民生保障和發(fā)展性支出空間。
行政成本高企的背后是機構臃腫與人員冗余的體制性積弊。從省到鄉(xiāng)鎮(zhèn)的五級行政架構中,存在大量職能交叉的疊床架屋現象。以縣級政府為例,普遍設置的組成部門超過30個,事業(yè)單位數量更多,部分經濟欠發(fā)達縣甚至出現"官民比"失衡的困境。這種"小馬拉大車"的行政格局,不僅導致行政效率低下,更直接造成財政供養(yǎng)壓力過大。當一個縣的財政收入近半數用于人員經費和行政運行時,其公共服務能力自然大打折扣。
刀刃向內的改革路徑探索
行政區(qū)劃優(yōu)化是降低行政成本的基礎性工程。近年來多地推行的"小縣合并"改革已顯現成效,通過整合相鄰縣域資源,可減少重復設置的行政機構和領導職數。數據顯示,某省將4個人口不足10萬的小縣合并為2個縣級市后,僅行政機構整合就減少財政支出1.2億元。這種改革不是簡單的撤縣設區(qū),而是通過重構治理單元,實現行政資源的集約化配置,特別適合中西部人口流失嚴重、財政自給率低的縣域推行。
機構職能重構需要打破傳統的部門設置思維。市級層面可推行"大部門制"改革,將職能相近的多個部門整合為綜合性機構,如將發(fā)改、工信、商務等部門合并為"經濟發(fā)展委員會",將文旅、體育、廣電等機構整合為"文化旅游局"。某省會城市通過此類改革,市級黨政機構數量從54個精簡至35個,行政編制減少18%,年節(jié)約行政經費超3億元。這種"物理重組"與"化學反應"并重的改革,既能減少部門摩擦,又能從根本上降低協調成本。
財政供養(yǎng)機制改革必須斬斷非必要的資金鏈條。對各類行業(yè)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應堅決取消財政直接撥款,推動其與行政機關脫鉤轉型。某省審計發(fā)現,僅省直部門主管的132家社會組織中,就有87家存在財政違規(guī)供養(yǎng)問題,年涉及資金超5000萬元。清理規(guī)范這些"寄生性"支出,不僅能直接節(jié)約財政資金,更能凈化社會組織發(fā)展環(huán)境。
領導體制創(chuàng)新可探索"大班子"合署辦公模式。在縣域層面試點"四大班子"職能整合,將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重復工作機構合并,保留核心決策和監(jiān)督職能,減少領導職數和協調層級。這種改革不是削弱黨的領導,而是通過優(yōu)化治理結構提高決策效率,某試點縣通過改革將縣級領導職數從35名精簡至21名,會議數量減少40%,行政運行成本同比下降25%。
改革深水區(qū)的破局之道
行政體制改革必然觸及利益格局調整,需要建立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對改革成效顯著的地區(qū),中央財政可通過轉移支付給予獎勵;對改革滯后、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地方,則應削減一般性轉移支付。這種"獎優(yōu)罰劣"的機制設計,能有效破解"改革動力不足"的難題。同時,要建立行政成本核算體系,將行政運行支出占比、人均行政成本等指標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形成剛性約束。
在人員安置問題上,應避免簡單的"一刀切"裁員,通過"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將富余人員充實到基層公共服務崗位。某省在機構改革中,將2000余名分流人員轉崗至社區(qū)服務、養(yǎng)老護理等民生領域,既保障了改革平穩(wěn)推進,又充實了基層服務力量。這種"轉崗不下崗"的安置方式,能最大限度減少改革阻力。
數字化改革可為行政效能提升提供技術支撐。通過"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推動審批流程再造和業(yè)務協同,既能減少行政人員需求,又能提高服務效率。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經驗表明,政務服務數字化可使辦事效率提升60%以上,相應減少的行政人力成本占總編制的15%左右。這種"技術賦能"的改革路徑,能實現減人、增效、提質的多重目標。
重構財政與治理的良性循環(huán)
行政體制改革帶來的財政節(jié)流效應,最終要轉化為民生改善和發(fā)展動能。當行政運行支出占比降至合理區(qū)間,釋放的財政資源可重點投向教育、醫(yī)療、養(yǎng)老等民生領域,形成"改革-節(jié)流-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環(huán)。某縣通過機構改革節(jié)約的財政資金,全部用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使該縣義務教育鞏固率從85%提升至98%,這種民生獲得感的提升正是改革最堅實的民意基礎。
更深遠的意義在于,精簡高效的行政體制能夠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激發(fā)市場主體活力,從而培育可持續(xù)的稅源。當地方政府從"重管理"轉向"重服務",從"養(yǎng)人"轉向"辦事",就能形成"改革-降本-增效-增收"的財政正向循環(huán)。廣東某市通過"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成本控制,市場主體數量兩年增長40%,新增稅源帶動財政收入年均增長12%,印證了行政體制改革對財政可持續(xù)性的深層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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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地方財政困局,既需要開源節(jié)流的短期舉措,更需要刀刃向內的體制革命。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健全地方稅體系"與"解決地方財政困難"并行不悖,前者著眼長遠制度建設,后者聚焦當下突出問題。在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期,唯有以自我革命的勇氣推進行政體制改革,才能真正筑牢基層"三保"底線,為高質量發(fā)展提供堅實的財政保障。這場改革不僅關乎財政可持續(xù)性,更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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