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處被告人李某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2月12日,曾轟動全網的“陜西灌面湯殺妻案”迎來一審宣判。此前網友對此案的細節有不少疑問,此次判決內容大部分都解釋清楚了。不過,還是有一些問題引發了大家的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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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發生的細節不再贅述,這里只概括一下大致經過。
二十年前,吳某莉不顧家人反對,頂著壓力嫁給李某春。兩人住過廢棄校舍,后又到異鄉打工,辛苦攢錢在老家蓋了房,還開了一家紅火的 “攢勁面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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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日子越過越紅火,倆人的婚姻關系卻走向冰冷,倆人經常為瑣事吵架拌嘴,李某春動手的次數也越來越多。
2024 年 9 月 4 日凌晨,在又一次爭吵當中,李某春用鋼尺、皮帶、菜刀持續毆打妻子數小時,又向其面部澆灌面湯,甚至將其拖入面湯鍋中,致其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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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夫妻二人屢次發生爭吵的原因,此前的報道中鮮有提及,很多網友都歸因于李某春有家暴傾向。
此次判決給出了一個明確信號,“2024年6月以來,吳某莉在網絡上有不當交友行為”,這成為兩人矛盾發生的根源。
這基本可以理解為,被害人吳某莉對最后悲劇的發生也有一定責任,甚至過錯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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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對于案發時面湯的溫度,此前有報道稱,現場核實面湯鍋中溫度70°C左右。《半島晨報》此前也曾發報道,明確指出李某春有將妻子拖入面湯鍋中的舉動。
這也是給網友帶來最大沖擊的一個細節,手段過于殘忍和無情。所以有不少網友都表示過,該案不應該叫“灌面湯嗆死妻子案”,而應該叫“面湯煮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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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此次判決中并沒有提及“被拖入鍋中”的情節,只有“實施毆打”和“澆灌常溫面湯”。
前后報道的出入較大,確實挺讓人費解的。不過,從2月19日一審開庭,到今天宣判,前后經歷了10個月的時間,相信法院是經過了深入調查,掌握了事實證據后做出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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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判決中提到“李某春取得了被害人親屬諒解”,這也是他獲得從輕處罰的重要原因之一。
說實話,這一點確實很出乎人的意料。畢竟無論是此前的調解階段,還是媒體采訪時,吳某莉家屬的態度都十分明確,絕不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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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2 月 15 日時,法官曾問吳家:"是否愿意接受庭前調解?為了孩子考慮,是否愿意諒解李某春?" 吳某莉家屬搖頭,給予否定回答。
此外,根據公開報道,李某春的母親曾兩次登門,哭求一份諒解書,但均被吳家拒絕。
7月11日,面對媒體的鏡頭,吳某莉家屬曾多次強調:“沒有諒解書,從來沒有,以后也不會簽。我們就一個想法,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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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現在突然又諒解了呢?態度轉變得有點兒猝不及防。
有網友透露,諒解并不是吳某莉父母及弟弟的真實意愿,而是李某春與吳某莉的兩個孩子求情,說已經沒有媽媽了,不想再失去爸爸。也有人說是吳某莉的兒子簽了諒解書,吳家人并沒有簽字。
不過,此事沒有官方報道,筆者暫不做評論,也不妄加猜測。但身份代入去思考,如果我是吳家親屬,我大概率不會同意諒解。當然,這還要考慮兩個孩子跟姥姥、姥爺及舅舅的親密度,說通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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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么惡劣的事,最后判個死緩,相信很多人都覺得判輕了。筆者也是這個看法,對比前兩天剛宣判的“滄州孟村殺妻案”,兩件案子的惡劣程度不分伯仲,但那個是直接判了兇手死刑。
因此,個人支持家屬繼續上訴。您怎么看呢?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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