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主發帖稱,湖南城管:設計院設計有問題,罰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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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聽說湖南的設計市場絕對是外地設計院不敢輕易涉足的,各種嚴格的審查制度。設計圖紙審查出問題,一不留神就被罰款。
這家本地的設計院也被罰了,原因是設計的兩棟樓,有不符合強制性條文的情況。確實是設計失誤,應該被罰。不知道這十萬的罰單,是不是又要設計師來承擔,設計師辛苦一年可能都掙不到十萬,這下要倒貼錢了。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仔細看看這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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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城控罰先告字(2025)第13號
當事人:湖南-某某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住所:長沙高新開發區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本機關于2025年11月26日對你單位涉嫌在某某縣某某二期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一案予以立案調查。
現查明,你單位承接某某縣某某二期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項目,設計完成后報送施工圖審查系統。2024年12月3日,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市聯合施工圖審查有限公司審查,發現3#,5#存在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經你單位對圖紙進行了相應修改完善,于2024年12月26日,取得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編號SH).本機關認為,你單位在某某縣某某二期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項目中,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九條"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并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在設計文件上簽字,對設計文件負責。"的規定,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四)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有前款所列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處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你單位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如你單位要求舉行聽證,應當在收到本告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視為放棄聽證權利。如你單位認為相關事項涉及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不宜公開進行聽證的,應當在舉行聽證的3個工作日前向本機關提出并說明理由。
逾期不提供陳述,申辯意見,又不要求舉行聽證的,本機關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某某且級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12月5日
從上述內容來看,核心要點就是該設計院沒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從而引發了這次罰款警告的事件。而且,罰款金額不算小,10萬元。對于當前處在舉步維艱,一片哀嚎的設計院行業而言,算是一次不小的教訓。
針對此事,有網友表示,一幫從來沒做過工業建筑的審圖機構拿著規范對著工業建筑大談特談,我敢說審圖機構的沒有一個做過工業建筑。
有網友認為,圖審階段發現的強條不該被處罰的,審查完以后再出現一起處罰才對,不然圖審機構定位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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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類似事件偶有發生。此前在2023年3月據媒體報道,湖南城市學院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因“未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近日被通報處罰,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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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2023年2月22日,湘陰城執罰決字﹝2023﹞第9-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顯示:湖南城市學院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違法事實為“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
-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湘陰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湖南城市學院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總之,類似事件的發生,的確是給設計院敲響警鐘。而開篇這起處罰事件有理有據,程序合理合法,警示所有開展建筑設計的設計院,要引以為戒,把強條消滅在萌芽之中,為當地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貢獻力量。為湖南城管點贊!!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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