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空軍兩個月前宣布采購中國的殲-10CE戰斗機,沒過幾天,近日,又和意大利萊昂納多公司簽署了歐洲戰斗機“臺風”的采購意向書。這是什么操作?讓人一頭霧水。
如果,僅從技術角度來看,殲-10CE在某些關鍵領域具備明顯優勢。孟加拉國在表達要獲得更加先進的中國戰機后,仍與高成本的西方戰機接觸,這一反常操作,強烈指向了孟加拉國的“平衡外交”和“商業壓價策略”的雙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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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國此番行為令人不解,因為,從技術規格和成本效益來看,殲-10CE的吸引力無疑更高,這使得“臺風”意向書更像是一種策略工具,而非真正的采購承諾。
首先,在關鍵的航電系統上,殲-10CE擁有代差優勢。殲-10CE裝備了先進的有源相控陣雷達,具備更遠的探測距離和強大的多目標跟蹤能力。
相比之下,孟加拉國更有可能采購的早期批次“臺風”,主要依靠傳統的機械掃描雷達,性能相對落后,若要升級至有源相控陣,則成本高昂,根本買不起。
其次,在武器配置方面,殲-10CE具備后發優勢。它可以掛載中國最新一代的空空導彈,例如PL-15超遠程空空導彈,射程和抗干擾能力被認為處于世界領先水平。這為孟加拉國提供了應對地區威脅的有效威懾能力。
最后是成本考量。 中國制造的殲-10CE在采購成本和長期維護費用上,通常都遠低于技術復雜的西方戰機。殲-10CE是孟加拉國空軍實現現代化和構建大規模機隊的務實且高性價比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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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殲-10CE在技術上,不輸甚至優于潛在采購的“臺風”,且成本更低,那么與“臺風”簽署意向書,顯然不是基于簡單的“技術升級”的需求,而是更高層的戰略意圖。
孟加拉國此舉是國際軍貿中典型的“雙軌制談判策略”,其目標是在不放棄先進技術的前提下,獲取最佳的商業和政治條件。
通過與歐洲簽署意向書,哪怕不確定執行,孟加拉國正在向中方傳遞信號,意思是說,他們擁有替代選擇,并能獲得西方高性能戰機的支持。殲-10CE的先進性能是孟方追求的,而“臺風”意向書則成為一個高價值的商業談判工具。
孟加拉國希望利用這種競爭態勢,迫使中方在殲-10CE的采購價格、更全面的技術轉移協議,如維護、零部件生產,以及更靈活的付款或融資條件上做出最大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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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緣政治上,孟加拉國不愿在軍事采購上,過度依賴任何一方,尤其是中國,以維持其在中、印、西方大國之間的微妙平衡。
簽署“臺風”意向書,是向西方展示合作意愿,以爭取更廣泛的政治支持,并對沖未來中國供應或技術支持可能出現的風險。孟加拉國與“臺風”的意向書,更多的是一份外交文件和商業報價單,而非一份確定的訂單。
它是一場高明的軍購博弈:孟加拉國空軍將以殲-10CE作為其現代化的主力機型,而“臺風”則扮演了策略性工具,政治與商業籌碼,旨在確保孟加拉國能夠以最有利的條件,獲得其認可的中國尖端戰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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