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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起因于張柏芝與其前經紀人余毓興之間的合約執行問題。早在2011年,張柏芝與余毓興達成協議,涉及多部影片的拍攝安排。此協議旨在通過預付方式鎖定張柏芝參與項目,但后續執行出現偏差。張柏芝僅完成部分影片的拍攝,而其余部分未能推進。余毓興所屬公司當時負責協調這些項目,卻在合約期內面臨內部調整,導致合作關系進一步復雜化。
2012年,雙方又補充協議,擴展到更多影片的參與。張柏芝在這一階段繼續處理相關事宜,但實際拍攝僅限于先前那部作品。余毓興方認為張柏芝未履行完整義務,導致資金投入無法回收。公司方面開始記錄這些未完成的部分,并逐步形成追討基礎。張柏芝方面后續稱涉案《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為偽造,簽名并非本人所簽,這成為爭議的核心點。
2013年,余毓興的公司遭遇清盤程序。這一變動影響了多項合約的持續性,包括與張柏芝的合作。張柏芝在這一時期并未立即介入法律程序,而是繼續關注自身工作安排。公司清盤后,余毓興開始整理遺留事宜,并將焦點轉向張柏芝的合約執行情況。這標志著糾紛從內部協調轉向正式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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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合約簽訂到庭審結束,這一過程經歷了多年積累。2011年的協議旨在擴展張柏芝的工作范圍,但執行偏差導致當前對峙。2014年余毓興涉嫌偽造公章,張柏芝對此發出律師函。這一系列事件加劇了張柏芝與余毓興之間的分歧,形成后續官司的鋪墊。
審理過程中,法院要求雙方提供詳細說明。張柏芝提交了自身持有的協議版本,與余毓興方呈現的內容存在明顯不同。這導致法庭對簽名和條款的核實成為關鍵環節。余毓興方則列出張柏芝參與的有限項目。法庭記錄顯示,雙方在資金流向上有分歧,張柏芝表示財務事宜由助手負責處理,未直接介入具體轉賬細節。
第二次出庭發生在2025年12月8日,張柏芝繼續回應余毓興方的指控。余毓興方在這一天強調合約的預付性質,并指出張柏芝在簽約后未積極推進后續影片。2014 年,余毓興因涉嫌偽造公章、卷入其他合約糾紛被追責,張柏芝方面就此發出律師函。庭審中,余毓興方引入其他藝人的類似案例,以支持其對合約管理的立場。張柏芝在這一過程中表達了對整個事件的看法,法庭記錄其情緒波動,但繼續推進證據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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