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興沖沖地找到一份建筑工地的工作,老板說給他“每月6000元,包吃住”,小張很滿意。工作一個月后,他從腳手架上摔下骨折,卻發現自己手里拿的是“勞務合同”,不是“勞動合同”——這一字之差,讓小張的工傷賠償之路變得異常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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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求職市場中,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其法律含義和實際影響卻截然不同。弄懂二者的區別,對每一位勞動者都至關重要。
一、法律關系大不同
勞動合同建立起的是勞動關系。當員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就成為了該單位的一員,接受單位的管理和安排,形成了從屬關系。小張如果簽的是勞動合同,那么從上班第一天起,他就是公司的正式員工,公司需要為他繳納社保,他需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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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建立的則是平等民事關系,它更像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服務買賣關系。比如,一家公司請外面的設計師做一個Logo,這就是典型的勞務關系。設計師不受公司管理,無需考勤,只負責交付設計成果。
二、權利保障天壤之別
這是兩者最核心的區別所在。勞動合同下的勞動者享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全面保護:
- 社會保險: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
- 最低工資保障: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工時限制: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加班有加班費
- 帶薪休假:享受年假、病假等法定假期
- 解雇保護: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雇員工,否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而勞務合同則簡單得多——雙方按照合同約定辦事,一般不受勞動法保護。就像前面提到的小張,如果簽的是勞務合同,他無法直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只能通過民事訴訟向雇主索賠,過程漫長且結果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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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責任承擔各不同
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承擔的責任要大得多。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傷,屬于工傷,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而勞務關系中,提供勞務的一方如果受到傷害,一般按照雙方過錯程度來劃分責任。
舉個例子:李師傅與家政公司簽勞動合同做保潔,在客戶家擦窗戶時不慎摔傷,這屬于工傷,家政公司要負責。但如果李師傅是個人接單做保潔,與客戶簽的是勞務合同,那么摔傷后責任劃分就要看雙方約定和過錯情況。
四、稅務處理也不一樣
勞動合同下的工資薪金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由單位代扣代繳。而勞務報酬則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稅,稅率和扣除方式不同。通常勞務報酬的稅負會高一些,而且需要個人自行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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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問題來了:如何識別“偽裝”的勞務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為規避法律責任,會故意將與員工的關系包裝成勞務關系。所以,以下情況尤其需要警惕:
長期性工作簽勞務合同:如果工作內容是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且接受單位日常管理,即便簽了“勞務合同”,法律上也可能會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
退休返聘人員: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再就業,一般簽訂勞務合同。但部分地區對此有特殊規定,需注意當地政策。
學生實習:在校學生實習一般不建立勞動關系,但某些全職實習可能構成事實勞動關系。
六、給勞動者的建議
簽訂合同前,務必看清標題是“勞動”還是“勞務”;注意簽約主體是公司還是個人;留意合同內容是否包含社保、工時、休假等勞動法保障條款。如果發現自己應該簽勞動合同卻被要求簽勞務合同,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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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合同,不僅是一份工作協議,更是權益保障的基石。在求職路上,擦亮眼睛,辨明合同性質,才能讓職業生涯行穩致遠。畢竟,工作不僅是為了眼前的薪水,更是為了長遠的發展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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