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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財政部長埃克尼迪?尼提坦普拉帕對外宣布,政府計劃限制個人所得稅抵扣范圍,并對部分稅目提高稅率,以此扭轉國內稅收收入下滑的局面,強化國家財政穩定性。目前相關改革措施尚未最終敲定,但落地時間表已在籌備中,其第一波改革將率先影響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的 2026 稅年。
一、改革的核心動因:2025 財年稅收全面未達預期
此次個稅抵扣改革的直接誘因,是泰國多稅務部門 2025 財年稅收收入均未完成既定目標。其中,稅務局稅收較目標缺口 1.3%,消費稅部門缺口高達 11.8%,海關署也存在 7.1% 的缺口。除此之外,企業稅、特定商業稅及財產稅等稅種的征收率,也都不同程度低于預期。
造成稅收缺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稅收征管方式落后、數字化程度不足等內部短板,也涵蓋外部業態與消費習慣的變化。比如電子商務的快速擴張,其發展速度已遠超現有稅收監管機制的覆蓋能力;同時,消費者轉向電動汽車等各類享受補貼的產品,也進一步擠壓了傳統稅源的收入空間。再疊加近年來可抵扣稅活動數量不斷增加,泰國整體稅收收入持續走低,倒逼政府啟動個稅抵扣政策改革。
二、改革方案的選定:棄用增值稅上調,聚焦個稅調整
為彌補財政收入缺口,泰國財政政策辦公室及財政部官員曾提出將增值稅稅率從當前的 7% 上調。從數據來看,泰國的增值稅率比非燃料出口型新興市場的平均水平低 2.9 個 GDP 百分點,上調稅率本可使其接軌國際標準。
但這一方案最終被擱置,核心原因是該舉措遭到了強烈反對。一方面,泰國旅游業是經濟支柱產業,增值稅上調會增加游客出行成本,可能重創旅游業復蘇進程;另一方面,稅率提升會給低收入家庭帶來額外生活壓力,引發民生層面的爭議。
在增值稅上調方案被否決后,調整個人所得稅抵扣政策、適度提高個稅稅率被視為更可行的替代方案。泰國當前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率同樣低于非燃料出口型新興市場平均水平,且現有個稅抵扣體系存在分散、界定模糊的問題,因此該改革方案不僅更具 “公平性”,也更易獲得公眾認可。
三、個稅抵扣的現存癥結:高額度抵扣稀釋稅基
當前泰國的個人所得稅抵扣項目種類繁多且額度偏高,部分納稅人每年可申報的抵扣總額甚至超過 100 萬泰銖,這直接導致其納稅義務被大幅降低,甚至完全免除。
這些高價值抵扣項目主要包括退休共同基金(RMF)繳費、人壽保險保費、贍養父母開支以及養育子女費用等,每個項目的抵扣額度均可達到數十萬泰銖。這類抵扣政策是泰國個稅征收率低于同類國家的重要原因,數據顯示,在泰國處于工作年齡且有收入的人群中,73% 的人不會進行納稅申報,而在完成申報的人群里,僅有 10% 需要實際繳納稅款。
除此之外,泰國稅收征管系統的陳舊與數字化程度不足,也是稅收收入滯后的關鍵因素。因此,此次個稅改革還將同步推進征管系統的數字化升級,通過強化數字整合能力,既實現稅基與稅收收入的擴大,也能為納稅人提供更便捷的申報渠道,減少因申報失誤引發的法律風險。
四、改革時間線與納稅人應對指引
泰國財政部表示,個稅及征管體系重組的操作框架最早將于 2025 年 11 月公布,屆時新的個稅抵扣規則以及現有稅率的調整方案,都將同步對外揭曉。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存在明確的時間邊界:2025 年的收入不會受到影響,2026 年提交的納稅申報也將沿用舊規;但 2026 年的收入將適用新政策,納稅人在 2027 年申報 2026 年個稅時,可享受的抵扣額度將發生實質性變化。基于這一規則,納稅人可利用 2025 年剩余時間,提前規劃 2026 年的收支,以適配新的稅務要求。
對于在泰外籍人士而言,由于需同時兼顧泰國與本國的稅務責任,稅務合規難度相對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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