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8月25日,天津靜園發生了一件讓所有遺老遺少“破防”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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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溥儀反應過來的時候,那封律師函已經拍在了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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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大家才明白,這個平時悶不作聲的女人,根本不是去散步,她是去炸碉堡的。
這一天,皇權的最后一塊遮羞布,被一個忍了九年的弱女子,當著全天下人的面,一把扯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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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這事兒在當時那就是個驚天大雷。
誰能想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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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得把時間往回倒一倒,看看這禍根是咋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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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那是溥儀大婚的日子。
那時候的大清雖然亡了,但紫禁城里還在關起門來做皇帝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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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那天晚上,坤寧宮里紅燈籠高掛,看著挺喜慶,其實那是三個年輕人悲劇的開始。
溥儀那天晚上根本就沒進洞房,自己在養心殿憋屈了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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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跑不要緊,直接就把兩個正值青春的姑娘,扔進了活守寡的深淵里。
那時候的日子怎么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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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就是熬。
但在紫禁城里還能維持個表面和平,等到1924年馮玉祥帶兵把這一大家子趕出宮,到了天津張園、靜園之后,矛盾就徹底捂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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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現在的豪門破產,一家人擠在小洋樓里,那點陳芝麻爛谷子的事兒全翻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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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不讓上桌,見面得磕頭,連過年想給溥儀拜個年,都被太監給擋在門外。
這種日子,擱誰身上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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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那時候的天津,那可是新思潮的集散地。
墻外頭報紙上天天喊著“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墻里頭還玩著那套“三從四德”的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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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公民,那就可以按民國法律辦事。
尊嚴這東西,你不去爭,別人永遠不會主動給你,甚至還會把腳踩在你臉上蹭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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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律師函真送到溥儀手里的時候,這位末代皇帝的第一反應不是反思,而是暴怒。
他覺得這是造反,是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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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了一幫前清的遺老,想拿祖宗家法來壓人,甚至還動了歪心思,想找黑道去嚇唬律師。
可是大人,時代變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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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的報紙媒體跟打了雞血一樣,天天盯著這樁“皇妃革命”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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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一看,嚯,原來皇帝也有這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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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官司打得那叫一個熱鬧,最后溥儀實在是頂不住了,為了保住那點可憐的面子,只能認慫。
雙方搞了個庭外和解,溥儀答應給5.5萬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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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思很明顯:我雖然不要你了,但你也別想過好日子,你得給我守著這塊貞節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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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協議上簽字的時候,手雖然有點抖,但心里估計是樂開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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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錢,還了律師費,給了中間人,又被親戚借走不還,最后其實沒剩幾個子兒。
但這都不叫事,重要的是她自由了,她終于不用再看那個虛偽男人的臉色過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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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后,這三個人的人生軌跡算是徹底分開了。
婉容因為精神空虛,加上后來私通被發現,孩子被扔進鍋爐,整個人徹底瘋了,最后變成了鴉片鬼,1946年死在吉林監獄里,連個尸骨都沒找著。
溥儀呢,后來跑到東北給日本人當傀儡,被人當猴耍了半輩子,直到進了戰犯管理所才學會怎么系鞋帶。
她后來當過小學老師,教書育人;也干過苦力,糊紙盒掙錢;甚至在大街上叫賣過香煙。
哪怕是窮得叮當響,冬天只能啃凍白菜幫子,她也沒去求過任何人。
在這個亂世里,有人為了皇冠出賣靈魂,有人為了自由甘愿吃糠咽菜,這就是人和人的區別。
1947年,她跟一個叫劉振東的國民黨少校結了婚。
雖然日子過得清貧,但那是真的有人疼、有人愛。
她走的時候家里窮得揭不開鍋,劉振東東拼西湊,最后只買得起四塊薄皮木板,釘了一口簡易棺材,連塊墓碑都沒立。
但你要細琢磨,這才是真正的勝利。
她這一輩子,沒活成別人嘴里的“淑妃”,但實打實地活成了自己想要的“傅玉芳”。
參考資料:
溥儀,《我的前半生》,群眾出版社,1964年。
王慶祥,《末代皇后和皇妃》,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
賈英華,《末代皇帝的后半生》,群眾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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