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通用鑰匙”關掉了百部電梯廣告,卻關不掉居民心中的疑問:這筆廣告費到底進了誰的口袋?
近日,上海一名大學生因不滿電梯廣告擾民,網購鑰匙“強制靜音”的行為引發熱議。記者走訪發現,隨著技術升級,廣告噪音已有所降低,但隨之而來的“收益賬本”卻更讓居民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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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本應屬于全體業主的收入
為何在現實中常常成了一筆“糊涂賬”?
一條名為《我關掉了一百臺吵人的電梯廣告》的短視頻,讓上海大學的孔同學在社交平臺火了起來。電梯廣告到底有多吵?記者在徐匯區的夢蝶苑小區親身體驗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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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1分鐘的乘梯時間,十幾條內容各異的廣告在大屏幕中輪番播放。電梯門打開時聲音不算大,但在完全封閉的空間里仍不免造成干擾。然而對居民孫女士來說,音量不是關鍵,隱藏在廣告背后的權益歸屬才是她最關心的。
“可能放到物業費里,或者整體收益里去,以前好像提過廣告收益是計入小區公共收入的。他們說如果想查可以去查。”孫女士所在的小區已屬管理規范——每個樓道都公示業主大會內容,公共收入也有提及,但只有一筆總賬,沒有明細。而更多小區,則連告知和收益都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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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嘉萱苑的邵先生回憶:“電梯里面、外面都有這種廣告。業委會去年好像剛換過,聽說有公示過資金目錄,但之前兩年確實沒有。這就是一筆糊涂賬,大家都不知道。打擾倒是其次,主要是廣告收入去哪了。”
記者在邵先生居住的樓道和小區公告欄仔細查看,內容都是安全提醒,并沒有小區公共收益相關的公示。但物業方面卻表示:“有收益的,錢打到小區公共賬戶,會分成的。每個季度都有公示,你們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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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公示?公示幾天?明細會不會公開?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指出,利用業主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歸業主所有;《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要求,經營共用部位需經業主同意,收益應用于補充維修資金或按業主大會決定使用。既然已有法規可依,為何實際操作中仍有諸多盲點?
律師方正宇解釋道:“具體什么叫公共部分的收益?收益到底怎么處理?民法典作為一部大法,不可能規定得那么細。有些內容需要具體條例來規定,還有些確實要靠社區內部的居民公約或約定來細化。比如多久公布一次、公布到什么程度,每個小區的做法可能不同,不見得有絕對統一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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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目前很多小區電梯廣告收益管理不規范,核心問題在于物業企業沒有將廣告收益單獨列賬,或公示不及時、不透明。這種“糊涂賬”不僅損害業主權益,也容易引發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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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確定有沒有這筆收入,歸屬權是誰。如果確定權在業主,接下來可能需要由業委會或業主大會制定規則,對廣告內容、使用限制等作出約定。第三步才是如何查詢、如何公開透明,把這些內容補充進去。”方正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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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廣告引發的爭議
遠不止音量大小
更深層的是公共收益如何管理的權益問題
理清這筆賬
是關乎公平、建立社區互信的一把關鍵鑰匙
↘來源:話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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