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喬
婚禮前一天的縱身一躍,讓6年愛情永遠停在25歲。
湖南雙峰情侶婚前雙雙墜亡,警方通報已明確排除刑案,認定男方意外墜亡、女方自主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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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劇未平爭議又起,男方家屬突然提出157萬天價索賠,理由是女方家安全防護不到位、未勸阻飲酒。
一邊是女方為愛情縱身一躍的決絕,一邊是百萬索賠的現實拉扯,網友怒批“深情被金錢踐踏”。
僅憑“防護失責”就漫天要價,這樣的“追責”,究竟是合理追責還是借悲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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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前夜的悲劇
11月24日,湖南雙峰縣青樹坪鎮的空氣里還彌漫著婚禮前的喜悅。
25歲的曾中陽與25歲的陽芳本應在次日攜手步入婚姻殿堂,可一場意外卻讓喜事徹底變成了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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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中陽從陽家四樓墜落身亡,幾小時后,陽芳掙脫家人阻攔,從同一處陽臺縱身躍下,追隨戀人而去。
兩人的感情一直被親友看好,相戀六年,從曾中陽推著早餐車叫賣的日子,到他逐漸打拼出三家早餐連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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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芳始終陪伴左右,在當地一家企業做文職工作,她不僅是戀人,更是曾中陽事業上的支持者。
雙方父母對這門婚事毫無異議,既沒有彩禮糾紛,也不存在家世矛盾,婚禮定在兩人相戀 2190天的11月25日,前期籌備工作一切順利,沒人能預料到意外會突然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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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到11月23日晚,曾中陽與陽芳還和親友在陽家一起籌備婚禮,氛圍熱鬧融洽,曾中陽在席間飲了酒,之后便留宿在陽家。
11月24日清晨6時26分,陽芳的父親在樓下草坪發現了曾中陽的遺體,突如其來的噩耗讓老人陷入慌亂,他第一時間聯系了親屬,卻忘了撥打110和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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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7時10分,警方才接到報案,此時距離發現遺體已過去44分鐘。
更讓人揪心的是,家人為了保護陽芳,直到7時40分才將噩耗告知她,且未做任何情緒鋪墊便直接帶她到樓下。
當陽芳看到躺在地上的曾中陽時,情緒瞬間崩潰,掙脫家人沖向四樓陽臺,最終選擇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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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突如其來的雙重死亡,讓兩家人陷入巨大悲痛,也讓外界對事故原因充滿好奇。
隨著警方介入調查并發布通報,事件本應逐漸清晰,可男方家屬卻對“意外”結論提出了質疑,這場悲劇的爭議也隨之升級。
意外結論為何不被接受?
11月27日,雙峰縣聯合調查處置組發布首次通報,明確曾中陽系“意外墜樓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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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臺僅提取到他本人指紋,墜落軌跡符合失足特征。
陽芳則系“自主墜亡”,排除刑事案件可能,這一結論卻并未得到男方家屬的認可。
以曾中陽堂姐曾女士為代表的男方家屬,對通報提出了兩點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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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監控畫面中曾中陽下車時步態平穩,看起來“不像醉酒”,且他對陽家環境十分熟悉,怎么會突然失足?
二是根據通話記錄,凌晨5時04分,曾中陽曾兩次給陽芳撥打微信視頻,第二次接通后僅4秒就掛斷,“兩人明明同睡一室,為什么還要打電話?這4秒里到底發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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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家屬有這些疑問,外界對于這些疑問也頗多猜測。
有網友認為,酒精可能導致人體出現“表面清醒、實則判斷力嚴重下降”的情況,即便步態正常,也不代表意識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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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陽家四樓陽臺的護欄高度僅到成人膝蓋,旁邊還堆放著裝修剩余的瓷磚,推測曾中陽是被瓷磚絆倒后失足墜落。
而4秒的短暫通話,可能是因手機靜音未被陽芳察覺,或是信號突然中斷,目前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通話過程中存在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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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的“女方懷孕”“彩禮臨時加價”的消息都已被證實屬于不實謠言,可曾家依然不接受這一結果。
盡管警方通報已詳細解釋事故原因并澄清謠言,但男方家屬的不認可,為事件埋下了新的爭議伏筆。
不久后,曾家正式向陽家提出百萬索賠,讓這場本就悲痛的悲劇,徹底陷入“金錢糾紛”的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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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萬索賠風波
更讓輿論嘩然的是,12月3日,曾家正式向陽家提出157萬元的民事賠償,并出具了詳細的費用清單。
其中死亡賠償金約120萬元,按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20年,喪葬費 20 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此外還包括曾中陽生前贈予陽芳的首飾和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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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家給出的索賠理由很明確,一是陽家未在陽臺安裝防護欄,存在安全隱患,二是事發后 44 分鐘才報警,錯過了救治的黃金時間。
對于這些指控,陽家情緒激動地反駁,陽家住宅已居住十年,此前從未發生過安全問題,私人住宅也沒有強制安裝防護欄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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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曾中陽遺體時,家人因過度悲痛陷入慌亂,并非故意延誤報警,且法醫鑒定顯示,曾中陽墜樓時已當場死亡,即便及時報警也無救治可能。
至于曾中陽贈予的首飾和彩禮,早已用這些錢購置了冰箱、彩電等新婚用品,大部分都存放在兩人的婚房里,根本不存在“歸還”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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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網友感到不解的是,曾女士此前多次強調“弟弟和陽芳感情深厚”。
可在提出索賠時,卻又暗示“陽芳選擇跳樓,或許是因為內心有愧”,她的社交賬號內容也從最初的“愿逝者安息”,逐漸變成針鋒相對。
這種前后矛盾的態度,讓越來越多人開始質疑曾家索賠的真實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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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萬的索賠金額、看似站不住腳的理由,以及曾家前后矛盾的態度,不僅讓陽家難以接受,也引發了全網對這場索賠的爭議。
輿論層面更是一邊倒的質疑曾家,讓這場“維權”更像是“硬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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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的觀點高度集中:陽芳用生命證明了對愛情的忠誠,她的殉情本就令人心疼,曾家卻暗示她“內心有愧”,無疑是對逝者的不尊重。
陽家一天之內失去女兒,同樣是悲劇的受害者,不該為一場意外承擔無妄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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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曾中陽經營三家早餐店、月凈利潤超5萬元的情況來看,曾家經濟條件優渥,并非缺這筆錢,索賠更像是在“遷怒”,試圖通過金錢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苦,而非真正追求“公平”。
還有網友發現,曾女士在發聲時,曾多次提及“兩家關系一直很好”,卻又私下散布“陽芳父親有賭博習慣”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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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雙重標準的做法,徹底消耗了公眾對曾家的同情,也觸碰了“尊重逝者”的道德底線。
更值得反思的是,面對悲痛時的理性缺失問題。
曾家因無法接受失去親人的事實,將悲痛轉化為對陽家的指責和天價索賠,甚至不惜抹黑逝者、散布不實言論,這種做法既傷害了同為受害者的陽家,也讓曾中陽與陽芳的感情蒙上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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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面對意外悲劇,理性接受權威部門的調查結論,與對方家庭妥善協商處理后事,才是對逝者最好的緬懷。
而作為被追責的一方,也無需被“道德綁架”,若自身確實無責,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不必為了“息事寧人”而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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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這場悲劇的核心終究是一場意外,而非一場“責任糾紛”。
曾中陽與陽芳的六年感情,本應成為一段被緬懷的美好回憶,卻因157萬的索賠要求變得充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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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從法律規定還是情理道義來看,曾家的索賠訴求都難以成立,而活著的人更該放下執念,尊重事實真相,守護逝者的尊嚴。
畢竟,比起冰冷的金錢,生命的可貴、感情的純粹,才是更值得被銘記的東西。
愿曾中陽與陽芳在另一個世界能實現婚禮的約定,也愿兩家人能早日走出悲痛,回歸平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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