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柏芝和前經紀人余毓興爭執很長一段時間的糾紛終于開庭,
兩人先后出現在法庭上引發了不小的熱議。
余毓興指控張柏芝沒有認真履行合約,在收取了4千萬港幣的片酬后卻不拍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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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已經嚴重違反了經紀人合約,對他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對此,他要求張柏芝最少要賠償1276萬港幣,同時還要公開合作期間收入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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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張柏芝一點也不吃虧,在法庭上則是含淚控訴余毓興不僅偽造合同,甚至私自吞掉她的片酬。
其實這個事情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合同是真的還是假的。
而余毓興在法庭還專門提及了自己可是張柏芝的“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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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和張柏芝父親是好友所以才會這么幫助她,幫助她打造女強人的人設。
在很多人看來,他是想用用恩情讓張柏芝妥協。
誰知道張柏芝根本不接招,現場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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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自己在拍攝《河東獅吼2》之前根本就不認識余毓興,所以他是在說的假話。
至于4千萬的事情,是張柏芝當時籌集資金失敗,余毓興自己主動找到她要幫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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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網友們發現兩人之間的矛盾這幾年之間已經非常深了。
就在去年6月份的時候,余毓興更是故意發布了一首《以犬之名》。
單是這個名字就能看出其中帶著不一樣的意味。
在宣傳的時候直接用有人跪地自稱是忠心的狗,暗諷張柏芝忘恩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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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的工作室也是立即發表了聲明,說藝人被惡意中傷。
對此,還放出消息表示說余毓興在14年的時候就拿了假的公章冒充自己的經紀人和外邊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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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這種弄虛作假的事情余毓興并不是很陌生。
并且,在這次的法庭上,張柏芝再次曝出新料。
她說當年所拍攝的《女神的新衣》這檔綜藝因為形象受到損害,片酬減少了很多。
說好的1500萬,她拿到手才700萬,
剩下的錢要不是她在甲方公司清盤的時候見過合同,根本不知道還有800萬的存在。
而那會之所沒有報警處理,也是因為余毓興騙她說生病了需要錢,希望能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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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張柏芝也是想給彼此一個面子,所以沒有逼近絕路。
誰知道,正是因為她的一時心軟,才會讓自己被坑的越慘。
這件事情看似簡單,實則暴露了不少娛樂圈中一些不可言說的約定。
其實很多藝人和身邊的助理等親近人都是通過約定俗成的方式共事的。
所以在合同上就會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但是有些事情又不是僅僅靠合同就能約定的,畢竟涉及到的事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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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張柏芝和前經紀人之間的問題已經糾纏了快5年了,一直都沒有結果。
據說張柏芝甚至被威脅要是不配合就要被摸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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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藝人最怕的就是身邊親近之人的爆料,外界的口碑對他們事業發展也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這場糾紛的就過如何,一切都需要他們用證據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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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今圈內信任危機確實是存在的,在這方面還是應該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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