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9月1日中午11點18分,重慶鐵路公安處的一聲槍響,直接把那年的秋天炸出了個窟窿。
誰也沒想到,這一槍不是悍匪火拼,而是一個自命清高的“技術流”小偷,為了證明自己手藝高,拿人命當了投名狀。
更諷刺的是,這個叫鄧祥民的人,直到這一刻之前,還覺得自己是個講究“江湖規矩”的俠盜。
那天本來是個普通的周日,重慶的天氣悶熱的要命,空氣里全是躁動。
在審訊室里,鄧祥民看著對面幾個對他嗤之以鼻的刑警,那種被輕視的感覺讓他瞬間破防了。
這人是個典型的“表演型人格”,為了證明自己不是一般的毛賊,他戴著那種死沉死沉的手銬,居然給警察來了個現場教學。
就在警察眼皮子底下,甚至都沒看清他手怎么抖的,那幾支原本插在警服口袋里的鋼筆,就像變魔術一樣到了他被銬住的手心里。
這手“探囊取物”的功夫,確時把幾個老刑警看得后背發涼。
但這會兒耍帥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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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晚了。
說起這個鄧祥民,在當年的綠皮車江湖里,那也是個“號兒人物”。
90年代初那會兒,火車站亂得像鍋粥,南下淘金的、倒爺、盲流全攪和在一塊。
鄧祥民就在這渾水里摸魚,但他有個臭毛病,就是極度自負。
有一次在哈爾濱去廣州的路上,因為買到了假票,這哥們兒居然覺得智商受到了侮辱。
他不僅把騙他的黃牛錢包偷了,為了泄憤,順手把火車站廣場另外五個票販子也給洗劫了一空。
最絕的是,他把偷來的大把車票全都沖進了下水道。
這種所謂的“盜亦有道”,說白了就是一種變態的控制欲。
那一年,可能是預感到了什么,鄧祥民特意坐船去了趟大連,想找當年的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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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到了地方一看,傻眼了,原來的平房早就拆了,變成了一片商品房。
這就是時代的洪流,根本不給人留念想。
這人也是個戲精,站在那片水泥森林前面,對著東西南北四個方向,咣咣咣各磕了三個響頭。
這大概就是他對那個舊江湖最后的告別儀式。
從那之后,他徹底放飛自我了。
1991年8月,他在湖北宜昌干了件驚天動地的事兒。
當時他手里明明拿著一張技校錄取通知書,甚至連戶口遷移證都造好了,按理說該上岸了。
但是吧,當他看到兩個帶槍的警察時,腦子里的那根弦突然斷了。
普通賊看見警察躲都來不及,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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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證明自己“技術好”,居然溜進公安處,把一支“64式”手槍和7發子彈給順走了。
當一個小偷手里有了槍,性質就從“謀財”變成了“害命”。
帶著這把槍,他晃晃悠悠到了重慶。
9月1日那天,乘警李小咪本來是休息的,結果陰差陽錯替同事頂了個班。
中午列車送走后,李小咪回隊里,剛進走廊就聽見1號辦公室有動靜。
那是金屬磕碰的聲音,很輕,但在老刑警耳朵里跟打雷一樣。
這時候鄧祥民正在里面撬保險柜呢。
聽見外面有人,這小子也沒慌,仗著自己反偵察能力強,直接躲到了門后邊。
他的算盤打得很精:進來的人肯定先往屋里看,趁這個空檔,從背后一下把人打暈,然后開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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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確實是個高手的思路。
可是他遇到的是李小咪。
這位老刑警推門的一瞬間,根本沒往屋里深處看,身體順著推門的勁兒猛地一轉,大手直接往門后一抓!
這一抓,準準地扣住了鄧祥民的左手腕。
這就是經驗,是無數次抓捕練出來的本能。
如果鄧祥民手里沒槍,這絕對是個教科書級別的擒拿現場。
可惜沒有如果。
驚慌失措的鄧祥民掏出了那把偷來的“64式”,在那也就一米見方的地方,扣動了扳機。
子彈穿透了李小咪的右臉,這位41歲的英雄,甚至沒來得及留下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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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瞬間的博弈,哪怕再多0.1秒,結局可能都不一樣。
這起案子當時轟動了全國,“9.1大案”成了公安內部的一個分水嶺。
以前大家覺得防盜就是防財,這事兒之后,內部安防、槍支管理全都上了新臺階。
雖然鄧祥民后來被抓了,也在審訊室里秀了一把偷鋼筆的絕活,但那種江湖把戲在國家機器面前,顯得特別可笑和蒼白。
一九九二年,鄧祥民被執行槍決。
而李小咪的名字,至今還刻在重慶鐵路公安處的英烈墻上,那年他才41歲。
群眾出版社,《中國刑事警察》編輯部編,《九十年代大案要案偵破紀實》,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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