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斃名單已經送到辦公室,簽字就能保命,不簽就是通敵。”1949年10月的昆明,空氣里全是火藥味。盧漢盯著那疊紙,腦子里閃過兩個畫面:一個是表弟龍云被軟禁后浮腫的臉,一個是長春起義部下曾澤生拍來的那封八個字電報——“滇軍有望,速決”。他把鋼筆一扔,先喊副官:“把審訊庭的桌子搬到翠湖邊,老子要公開審。”
這一拖就是四十五天。沈醉天天催,盧漢天天“證據不足”,順手把軍法處換成講武堂同班同學,又把看守營調去守倉庫,九十多號人連夜從陸軍監獄轉到警察總局地下室——門口掛的牌子是“禁煙督察臨時倉庫”,鑰匙由盧漢小舅子保管。最絕的是蔣介石那封“情有可原,罪無可逭”電報,李根源拄著拐杖來串門,用毛筆在“逭”字上打了個勾,再倒著讀,變成“罪無可逭,情有可原”,復印機似的油印幾十份,沈醉拿到手也挑不出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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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救命的是李宗仁。代總統飛昆明那天,盧漢連夜讓省參議會擺了三百桌“接風宴”,把被捕學生的家長安排在李宗仁下榻的震莊賓館對面敲鑼打鼓,喊的口號只有一句:“李代總統,救滇人!”李宗仁最怕丟桂系的臉,第二天一早批了“證據不足,準予保釋”,還順手把毛人鳳的特務名單撕下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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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初,蔣介石的刺殺電報也到了,落款日期是12月8日,盧漢9日就宣布起義,直接把昆明綏靖公署改成“云南臨時軍政委員會”,門口貼的手寫布告,錯了一個字,“蔣”寫成了“將”,沒人敢提醒。解放軍第二天進城,老百姓才發現,城墻上連夜刷的“歡迎”二字,石灰水還沒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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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清點倉庫,那支扔掉的鋼筆被秘書撿到,筆帽里夾著張揉爛的紙條,上面寫著:“若事敗,先殺我,后殺囚。”盧漢一輩子沒提過這紙條,只在1956年陪毛主席逛頤和園時說過一句:“云南人怕冷,翠湖的風吹到心里,得趕緊關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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