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明孝宗弘治十四年(公元1501年),對于紫禁城內的“憲廟貴妃”邵氏(當朝皇帝朱祐樘庶母)來說,是一個極為黑暗的年份。
六年前,邵氏第二個兒子岐王朱祐棆風光大婚之后,前往湖廣德安府(今湖北安陸)就藩。未曾想六年后,兒子、兒媳的兩具棺木,卻被朝廷安排迎回京師安葬。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痛,莫過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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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廟貴妃邵氏劇照
那么岐王朱祐棆在弘治朝還有哪些故事?為何他的死還有陰謀的味道呢?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
就藩德安,風波不斷
朱祐棆,生于成化十四年(公元1478年)十月十八日,明憲宗朱見深第五子,生母宸妃邵氏(后進封貴妃)。成化二十三年(公元1487年)六月行冠禮,七月封為岐王。從冊文的描述來看,岐王的品行應該相當不錯:“姿性端良,動止恭慎”。
夫忠孝所以事君親,誠敬所以奉祭祀。學須明理以正心,政在節用而愛下。必恪守禮義,崇尚儉約。斯德厚而慶長,行高而譽遠。增光藩輔,永固邦家。—《明憲宗實錄卷二百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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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紫禁城
弘治三年(公元1490年)十二月,十三歲的岐王朱祐棆正式“出府”,開始為之國德安府做準備,朝廷隨即封翰林院檢討朱綬、鄭宗載為岐王府左、右長史。
- 王想要兵權?
按照大明王朝的規矩,王府長史由進士出任,除了“職專輔導”以外,還要帶管儀衛司并群牧所等處官校,即所謂的“任亦非輕”。
這里的儀衛司是為親王專設的儀仗護衛機構,按例應配置六百名校尉。而群牧所即“群牧千戶所”,是王府的直屬軍事組織。換句話說,朝廷將儀衛司、群牧所劃歸長史司管轄,自然是為了加強對親王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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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親王儀仗
詭異的是,承奉副陳偉卻稱奉岐王令旨,要求承奉司對儀衛司和群牧所“斟酌撥用”。所謂的王府承奉,實際上相當于宮中的太監,只負責處理王府內的雜事,算是親王的家奴。岐王此舉,是想控制王府兵權?
左長史朱綬的政治敏感度非常高,立刻向朝廷上奏,稱陳偉此舉是“變亂祖法,背違圣旨”,企圖“擅專國政”,情節十分惡劣,請陛下予以明斷。我們解釋一句,這里的“國”指的是岐國。承奉司不甘示弱,承奉正信保彈劾朱綬“擅回私家”,意思就是此人根本不能忠于職守。
最終禮部的結論避開重點,只是將朱綬、信保等人的矛盾歸結為內斗,而孝宗則就坡下驢,直接寬宥了眾人,只是諭令他們要“協和辦事,勿蹈故轍”。
下禮部議,以為王府內外官職守,舊制具存。兼有兵部題奉近例,所宜遵奉。綬及信保等俱奉恩命。不能協和辦理,互相奏訐,宜逮治其罪。—《明孝宗實錄卷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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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宗朱祐樘劇照
- 之國德安
弘治六年(公元1493年)四月,太傅兼太子太師、英國公張懋充正使,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徐溥充副使,持節冊封中兵馬指揮王詢之女為岐王妃。
和此前興王朱祐杬大婚時相同,孝宗也賜了岐王兩淮余鹽一萬引作為贊助費用。不過岐王大概是沒有向兄長興王學習,未曾賜給支鹽內使路費、口糧,結果這幫人一路上“騷擾郡縣”,逼得朝廷出臺措施進行補救:“自今各王府歲用引鹽,令戶部移文運司解送鹽價至府,以杜諸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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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門
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二月,岐王朱祐棆先后向天壽山先祖陵寢、奉先殿行辭禮,隨即在奉天門向皇帝兄長“陛辭”,啟程前往德安府。去時是兄弟,歸時成棺槨。
乙丑,岐王之國,陛辭。上御奉天門,送之如興王儀。—《明孝宗實錄卷九十七》
岐王殿下的這次之國,成了一些鹽商眼中莫大的商機。這些人先是到各大鹽場“收買私鹽”,然后向王府隨從軍舍行賄,讓他們夾帶至儀真貨賣。
巡按直隸監察御史榮華對此提出彈劾,戶部則要求沿河兵備副使等官進行嚴查。事關鹽政,孝宗立刻予以同意,并要求“著為令”,賦予了戶部監督親王之國的大權。
上從其議,命移文沿途各官禁捕,不許怠玩,事發連坐不貸。—《明孝宗實錄卷九十八》
在孝宗朝之前,大明親王之國所用的船只,最多不過五百艘。然而岐王之國時“分外陳乞”,動用了九百艘船,沿途征用的曳送人夫更是高達數萬人,開了一個十分惡劣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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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親王府承運殿
而在到了德安之后,朱祐棆也是一再縱容手下作死。比如管莊內臣張璇等人“攫取民財,勢如狼虎”,岐王殿下卻一概不管,反而屢屢上奏陳乞莊田,還要“自收子粒”,引起了言官們的極度憤慨。然而最終孝宗并沒有把言官們的彈劾放在心上,只是給了一句輕飄飄的結論:“此事業已行矣,所言已之。”
王府收租新定則例行之未幾,輒自變之。使天下王府皆相效尤,許之則失小民之心,不許則有厚薄之嫌。乞收回成命,罷黜璇等,別用守法內官管理岐府莊田,令有司徵收如故。—《明孝宗實錄卷一百五十三》
朱祐棆身后事
弘治十四年(公元1501年)七月初八日,岐王妃王氏去世。當年十月二十三日,岐王朱祐棆去世,終年二十四歲,謚曰惠,謚法“柔質慈民”曰“惠”。
- 合葬京師
朱祐棆無子,身后遺有一女。考慮到岐王夫婦雙亡,幼女無人照顧,孝宗決定參考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去世的秀王朱見澍成例,將朱祐棆及仍在停靈尚未入葬的王氏,一并運回京師安葬。
訃聞,上哀悼輟朝三日。命回京葬城西翠微山,喪祭皆從厚,謚曰惠。無子國除,宮眷取回京安置。—《明孝宗實錄卷一百八十》
孝宗賜岐惠王墳園守墳者五戶,順義縣地七頃(七百畝)以奉香火,又命太常寺每逢時節對其進行祭祀,位次還在皇帝的親兒子蔚悼王朱厚煒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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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太后畫像
岐惠王共二女,其中長女早夭,次女則被接入宮中,交由皇太后王氏撫養。有人可能會問會什么不讓這位小郡主的親祖母邵氏撫養呢?理由很簡單,她不配。
王太后無兒無女,有這么一個小女孩陪在身邊,原本是一件老懷大暢之事。可惜朱祐棆的基因可能確實有問題,他的這位幼女也在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六月不幸夭折,年僅四歲,葬于岐惠王墳旁。
丁巳,岐惠王第二女卒。禮部言幼夭者例無祭葬,上曰:“王女雖幼,然已取養宮中。其與祭二壇,于惠王墳傍近擇地葬之。喪祭禮儀,比郡主例減三之二。”—《明孝宗實錄卷二百》
- 死因成謎
對于朱祐棆的英年早逝,巡按湖廣監察御史王約第一個站出來提出質疑,他表示自己走訪了王府上下相關人員,都說岐惠王去世之前身體倍棒,吃嘛嘛香,搞不懂為什么死得這么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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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親王府大門
除此之外,王約還給出了他的懷疑對象:承奉副高悅。根據王約的了解,高悅曾得罪朱祐棆。朝廷得到岐王的上奏后,還特意派人來德安府捉拿高悅。
未曾想高悅不但不肯就范,還偷偷跑進北京要參奏朱祐棆。據說歧王聽到這個消息之后“頓足嗟嘆”,連著生了幾天悶氣之后就突然去世。王約據此請求朝廷對高悅進行嚴查,必須要“追究其故,明正其罪”。
由于事涉親王,都察院對護送朱祐棆靈柩回京的使臣:司禮監太監戴義進行了問詢。結果戴義矢口否認歧王之死有任何特殊原因,將皮球又踢回到湖廣,讓本省鎮巡等官進行勘報。
復下鎮巡等官勘報,謂先時傳言父老皆已物故。本府官眷及內外人等已回京,無從質問。—《明孝宗實錄卷二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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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宗朱祐樘劇照
筆者很好奇,相關人證這就都死了?真的不是殺人滅口?都察院顯然還沒有琢磨 出味來,還要求對取回官眷人等進行“覆審”,結果皇帝陛下本人親自出面叫停:“既傳聞之言無從審證,置之。”
結語:從史書的記載來看,朱祐棆之死可以說是疑點重重,但皇帝顯然并不想深究,不免讓人懷疑和這位歧王殿下當年試圖插手王府兵權有關?可惜相關史料太少,其中究竟有何隱情,已經難以揣測。
朱祐棆是明代第一個封國于德安府的親王,但這塊土地對大明藩王卻并不友好。歧王無嗣國除,弟弟壽王朱祐榰從四川保寧府遷國至此生活了四十年,依然沒有生下兒子。明世宗朱厚熜(朱祐棆親侄)不信邪,讓第四子景王朱載圳接力就藩于此,可惜四年后還是一個無嗣除國的結局。自此以后,直到明朝滅亡,近八十年的時間里,再也沒有一位親王敢于把德安府作為自己的封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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