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終于不忍了,下場點名小米!
新華社2025年12月5日發文,以標題“‘大字吸睛、小字免責’,這樣的小把戲該退場了”,批評一些企業過度宣傳現象。
文章提及一些廠商慣用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責”宣傳手法,其中談到某品牌手機在海報推廣當中,用顯眼大字高調標注“逆光之王”,卻在偏僻角落里用一行小字注解:“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拿設計目標當產品事實宣傳,質問商家的膽量為何這么大。
字字不提小米,字字都是小米。
這還要從小米17 Pro說起,宣傳亮點是光影獵人950L傳感器加上LOFIC高動態技術,主打一個解決逆光拍攝痛點,為此小米在宣傳海報上喊出“逆光之王”。
且不說“逆光之王“本身就是絕對化用語,涉嫌違反廣告法,小米還用小字“產品設計目標”掩飾,容易誤導消費者,以為小米手機可以徹底解決“逆光”問題。
于是小米用小字備注免責的操作,被評價是玩文字游戲,還有網友翻出小米其他類似文案,比如:
小米地表最快四門量產車是目標;小米su7零百加速不含起步時間:小米用的超強鋼是項目名稱。
關于小字營銷爭議,雷軍也不是沒回應過。
今年10月25日,當雷軍在個人微博上分享小米YU7在冬季測試中拿下“雙第一”的消息時,面對網友提問“有沒有小字”,雷軍直接回復狗頭表情包。
雷軍發一大串耐人尋味的表情包,就像是坐實了小米玩文字游戲,反而被網友調侃“自殺式公關”。
你怎么看待小米的小字營銷?@頂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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