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柏芝跟前經紀人余毓興打官司,兩人先后現身法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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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告是余毓興,他指被告張柏芝收了預支的4000萬港元片酬后,沒有履行電影合約并違反經紀人合約。
原告要求張柏芝賠償至少1276萬港元,并公開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的收入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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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友眼中,張柏芝跟余毓興都有問題。
前者與兩任經紀人:朱永龍、向太陳嵐都鬧翻,甚至被向太公開斥責“這輩子永不合作”。
至于余毓興,在控告張柏芝之前,名不見經傳,經營的公司早已經清盤,有指他本人謊話連篇,欠債累累。
余毓興在打官司之前,多次公開抹黑張柏芝,他曾寫文揭發所謂的真相:
有人下跪自稱是一頭忠誠的狗,贏得他的同情跟信任,令他心軟并在三天之內支付4000萬港元簽約定金。
張柏芝也不是省油的燈,她很快發聲明,怒斥余毓興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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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審理期間,港媒將二人的供詞曝光。
余毓興以張柏芝的恩人自居,自稱跟張柏芝在2011年7月簽訂為期8年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
因為當時張急需4000萬港元支付豪宅尾款,所以余毓興提前給了張4000萬片酬,要求對方參演四部指定電影。
2012年5月,兩人再簽訂“張柏芝兩部電影合約”,余毓興預支276萬港元片酬,要求張柏芝再接拍兩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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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張柏芝沒有履行電影合約,也跳過余毓興這個經紀人,私下接工作,違反二人的經紀人合約。
據悉,余毓興公司與張柏芝的合作在2013年因故停止,但余毓興認為,二人長達8年的經紀人合約直到2019年才到期,期間張柏芝的全部收入,他都有資格抽傭。
所以,余毓興要求張柏芝公開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的收入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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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毓興與張柏芝相識于電影片場,當時張柏芝拍攝《河東獅吼2》,余毓興是其中一名投資者。
在余毓興口中,他與張柏芝父親相識多年,透露張柏芝會稱呼他為“契爺”,即干爹!
那段時間,正值張柏芝與謝霆鋒離婚,余毓興與張柏芝經常在片場聊天,給予她事業上的建議。
余毓興說,他讓張柏芝打造“好媽媽”跟“女強人”人設,獲得張柏芝欣賞,對方主動提出,讓余毓興做其經紀人,并希望余毓興盡快為她搞到4000萬港元。
張柏芝出庭時,逐一反駁余毓興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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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否認稱呼余毓興為“契爺”,表示拍攝《河東獅吼2》之前,根本不認識余毓興,她也不清楚父親與余毓興是否朋友,因為“很多人都自稱認識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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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否認主動找余毓興當經紀人,她當時確實需要4000萬港元,為了此事,她先后向兩位圈內人求助,但都沒能達成目的。
此時,余毓興表示可以幫忙,她才考慮跟對方合作。
如果張柏芝跟余毓興關系很好的話,為何余毓興沒有從張柏芝口中聽過任何關于她離婚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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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進一步透露,她曾是“中國星”的藝人,經紀人是向太,后來二人關系破裂,張柏芝離開公司,在公司照顧她多年的助手周靜儀(即外界熟悉的Emily)也跟隨她跳出來單干。
近年, Emily一直被外界視為張柏芝的經紀人,二人關系密切。
張柏芝稱,她與余毓興認識之前,一直都是Emily接觸對方,Emily詢問余毓興,有沒有方法讓張柏芝盡快獲得4000萬元報酬,余毓興即提出簽經紀人合約的想法。
在張柏芝看來,她與余毓興之間是出于商業考慮而合作,她并不需要余毓興的同情。
最關鍵的是,張柏芝否認與余毓興簽下“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她簽約的甲方是余毓興的公司“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有限公司”,而該公司早于2013年就已經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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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指出,余毓興那份“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是偽造的,上面沒有她的手指摸,簽名也是假的。
“新亞洲娛樂”清盤后,張柏芝在2014年讓律師發信給余毓興,表示雙方不再合作。
她與余毓興合作幾年,對方曾替她在內地接洽工作,其中一項是《女神的新衣》。
當時,余毓興指張柏芝形象受損,根本叫不起價,所以僅能收700萬元酬勞,張柏芝相信了。
但在“新亞洲娛樂”的清盤文件中,張柏芝的律師發現,《女神的新衣》的酬勞其實是1500萬元。
說到此處,張柏芝忍不住辛酸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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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張柏芝沒有報警,原因是余毓興欺騙她,說自己得了癌癥,她決定放對方一馬。
另外,她跟余毓興合作期間,發現對方睚眥必報,只要她不愿意配合做某些事,他會利用媒體制造負面新聞打擊她。
而且,余毓興還試過突然消失了幾年,令她感到無助。
張柏芝擔心,一旦將余毓興逼得太過,刺激到他,他就會不擇手段摧毀她。
因此,當她發律師信給余毓興,終止合作的時候,也特意叮囑律師要小心措辭,“如果我不小心翼翼,真的可以提前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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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張柏芝還在法庭上自曝有“數字恐懼癥”,主動披露與助手兼經紀人周靜儀(Emily)之間高度依賴的關系。
原來,張柏芝與Emily一直沒有簽經紀人合同,兩人都信任對方,張柏芝形容“我們可以共患難”。
她表示,自己非常抗拒數字,從1開始數,數到8就已經有恐懼感,在庭上還要“掰手指”才能算出自己的入行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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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生活上遇到所有跟數字有關的瑣事,例如交水電煤氣費、充值交通卡、銀行卡密碼等等,包括三個兒子的事情,她都完全依賴Emily。
張柏芝與Emily關系特殊,只要張柏芝有工作,Emily會分到很多傭金,張柏芝長時間休息,也會調整Emily的收入,沒有支付固定金額。
張柏芝的工作,一般都由Emily接洽,而張只會過問三件事:價錢、工作日期以及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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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過,張柏芝與余毓興合作,是因為她當時缺錢,需要支付豪宅的4000萬元尾款。
那套豪宅是價值1.28億港元的“香港世紀大廈”單位,張柏芝負責“看樓”,覺得滿意了,就將買樓的事宜全權交給Emily負責。
不久,Emily告知張柏芝,需要盡快支付4000萬元尾款,否則會有嚴重后果。
張柏芝隨即找兩位圈內人幫忙,希望能夠拿到4000萬元,但一個提出了她不能接受的條件,另一個則由張父出面談判,結果兩人都沒有談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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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張柏芝并沒有太在意,她本打算隨遇而安,但某天她睡醒,Emily告訴她,4000萬元能夠解決。
張柏芝沒想到,她跟余毓興的合作,會是一場災難。
另外,張柏芝購買的“世紀大廈”單位已于2020年6月以約1.4億港元賣出,持貨9年,賬面賺了大約12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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