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家醫保局發布第四期5起個人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例。案例主要涉及當前個人騙保的兩大類典型違法行為——倒賣醫保藥品與偽造證明材料,所有涉案人員均受到刑事處罰,全額退賠騙取的醫保基金。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但當前各種騙保行為、手段日益隱蔽化、團伙化,使得醫保基金監管面臨挑戰。此次發布的5起典型案例,既有參保人利用特殊病種待遇、低保人員醫保待遇超量開藥倒賣牟利,也有通過隱瞞第三方責任、偽造受傷原因等虛假證明材料騙取醫保報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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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關某等5人冒名就醫和倒賣醫保藥品騙保案”中,參保人關某利用收集的70余張他人社保卡,在21家醫療機構開具司美格魯肽并騙取醫保基金報銷12萬余元后,跨省倒賣獲利。目前,案件已在檢察院審查起訴中,關某身為公職人員,其案件已同步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在“參保人肖某倒賣醫保藥品騙保案”中,肖某利用自身低保人員醫保待遇及“肝豆狀核變性”疾病需常年服藥的特點,隱瞞實際需求,超量開藥并線上銷售牟利,已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同時全額退賠騙取的醫保基金5萬余元。
通過偽造、隱瞞事實材料進行騙保的案例多涉及第三方責任認定。在“參保人張某偽造證明材料騙保案”與“王某等3人偽造證明材料騙保案”中,涉案人員均是在工作期間受傷,本應由工傷保險或雇傭方承擔相關費用,卻通過編造“下樓梯摔傷”或“在家中受傷”等無第三方責任的理由,偽造承諾書、說明表,將本不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轉嫁給醫保。這些行為均構成詐騙罪,涉案人員均受到刑事處罰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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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日益復雜的騙保花招,醫保監管網越織越密,技術手段持續升級。近年來,國家醫保局強化大數據賦能,開展應用追溯碼打擊欺詐騙保和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強警示教育,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各種形式的欺詐騙保行為。
“切莫因一時貪念,誤入騙保歧途。”國家醫保局發出提示,大數據時代,所有違法行為都將留痕,任何觸碰醫保基金紅線的行為,都會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要自覺遵守醫保法律法規,主動抵制并舉報欺詐騙保行為,共同守護好屬于每位參保者的“健康保障池”,讓醫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惠及更多需要的患者。
來源 | 工人日報
編輯 | 符媚茹 劉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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