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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賈湖、甘肅大地灣、湖南彭頭山等遺址出土了八九千年前的刻畫符號,它們與甲骨文一脈相傳,在造字方法、書寫順序等諸多方面基本一致,甚至有些字都完全一樣,有專家據此認為中國漢字至少有9000多年的歷史。
但也有人質疑賈湖等遺址出土的刻符為文字,他們的理由是出土的這些刻符都是單獨的、至多兩三個一起存在的,并沒有連篇成文,因此只能算作是刻畫符號,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文字。
表面上看,這一理由似乎有些道理,因為不能成文確實很難稱其為成熟文字,但從書寫工具和載體等文字發展的角度來看,這理由并不充分,至少并不足以否定賈湖、大地灣出土的刻符就是文字。
首先,我們并不知道遠古時期賈湖人、彭頭山人的書寫工具是什么,也不知道當時的書契載體是什么。它們的載體有可能是樹皮,也有可能是麻布,或者是其他載體,但幾乎沒有可能是龜甲或陶器。不管是樹皮還是麻布,它們在正常條件下保存的時間是非常有限的,根本不可能保存到現在。所以,不能因此而否定當時沒有文字載體,也不能因此而否定當時已經有了文字。
其次,陶器雖然可以保存到現在,但古人燒制的陶器都是生活用品或其他器具,并不是記錄活動的文字載體。陶器上的字符,應該是具有某種意義的標記,比如制作者名字或班組、燒制陶器的窯址或部族等。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這些刻符確實具有標記意義,但這并不能否定它們是文字,相反它們反而可以證明當時已經有了文字。
第三,從河南賈湖、甘肅大地灣、湖南彭頭山等許多遠古遺址都出土了刻畫符號來看,當時中國的各個地區應該已經開始普遍使用文字了,而并非是某個地區的個別現象。略晚的距今7300多年的安徽雙墩遺址出土了700多個刻畫符號,說明文字的應用已經有著一定的深度,應該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文字體系。
第四,距今26000多年的黑龍江閻家崗遺址和距今28000多年的山西峙峪遺址,也出土了一定數量的刻畫符號,雖然我們不能確認它們就是文字,但我們有理由相信經過兩萬多年的發展,它們在距今八九千年前、甚至更早,就已經具有了系統化的敘事紀事功能,已經發展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文字。
第五,古籍記載倉頡造字。現在一般認為倉頡是黃帝時期的史官,但古籍記載史皇氏倉頡早在伏羲、神農之前,應為燧人氏時代的帝王之一,處于距今約10000年左右,或略晚一些,這與賈湖等遺址在時間上極其接近。由此我們認為,造字的倉頡應該生活在燧人氏時代,而黃帝時期的倉頡只是史官名稱而已:后世為了紀念造字的倉頡,而將史官命名為倉頡。
所以,諸多證據都在證明,早在9000多年前、甚至更早,中國就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文字體系,就已經誕生了真正意義上的文字,中國一萬年文化史名副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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