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高市早苗陰險狡猾玩弄文字游戲,是胡錫進的閱讀理解出了問題——咬文嚼字地分析“理解和尊重”與“承認”的差別。
知名大V胡錫進發了一條文字微博和一個視頻微博,痛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的發言“避實就虛,虛晃一槍”。
胡錫進說,“她在玩弄文字游戲,試圖躲避國際社會的指責。不能不說,她挺陰險、狡猾的。但相信她這一次同樣糊弄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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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早苗所說“立場沒有改變”,指的是日本對于《中日聯合聲明》的立場沒有改變。
關于臺灣問題,我國政府一直堅持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及《中日聯合聲明》三個歷史文件。(參見:)
《開羅宣言》中關于臺灣的描述是,“在使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波茨坦公告》中沒有與臺灣有關的陳述;
《中日聯合聲明》中與臺灣有關的陳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并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為什么說胡錫進的閱讀理解出了問題?
首先,我們來分析《中日聯合聲明》中的陳述是什么意思。
這個陳述包括了兩句話。
第一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充分表達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這句話是明確的、無異議的。
關鍵是第二句,“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并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在這句話中表達了兩個意思,一是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這個立場就是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是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即“(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其次,胡錫的錯誤在于把理解和尊重當成了認可并贊同。
從中文的詞義來說,理解和尊重不代表“承認”。胡錫進作為一個“老文字工作者”,居然會把“理解和尊重”與“承認”的詞義進行混淆,真的是令人大跌眼鏡。
下面就和胡錫進同志掰扯一下這兩組詞有哪些不同。
簡單來說,這兩組詞的核心區別如下:
“理解和尊重”表達的是一種“我知曉并包容你的立場,但我保留我的看法”的態度;“承認”則表達了“我認可你所說的事物是真實、合法或有效的”的結論。
兩者的區別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
1.核心語義
“理解和尊重”:表示知曉、體諒并予以禮遇,強調主觀上的包容態度,不表達必然贊同或認可。
“承認”:表示同意并認可其真實性、合法性或有效性,是客觀、正式的肯定。
2.表達的態度
“理解和尊重”:主要表達一種“知曉并且包容”的態度。
“承認”:對某個事實表達一種法律、事實或道義上的確認的態度。
3. 使用場景
“理解和尊重”:常用于觀點、文化、習俗、個人選擇等主觀領域,即使有差異也能夠進行包容。
比如:“我理解并尊重你的決定。”——不表達我承認你的決定是對的。
“承認”:用于事實、權利、協議、主權、錯誤等客觀事實的確認。
比如:“承認事實”、“承認錯誤”、“法律承認”。——代表了明確的認同、
4.在法律/政治語境下有明確的差異
“理解和尊重”:不具有法律或政治效力,是一種軟性的外交或社交辭令,體現了不同觀點的相互包容和共存。
“承認”:具有明確的法律或政治效力。例如“承認一個國家”意味著建立正式外交關系的主權行為。
綜上,這兩組詞在國際關系和法律領域的實際應用中應當進行嚴格區分。
對于存在爭議的領土、歷史事件或政治地位,表示“理解和尊重”另一方的立場或感受,并不等于“承認”其主張的合法性;“承認”才能夠表達劃界、定論,并伴隨法律后果。
“理解和尊重”僅僅只是一種留有余地的表達,為未來的立場變化保留了彈性;“承認”則意味著不再存有討論空間。
奉勸老胡一句:別再拿《中日聯合聲明》說事了,日本從建交那天起,就沒有明確承認過“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個立場。
各位看官,你能明白“理解并尊重”還是“承認”的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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