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全國性新聞事件,絕不單單代表了一次熱鬧事,這本身就是全體國民情緒的一次新聞價值篩選。所折射的,是整個社會某個角度不容忽視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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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輿論場上完受害者
11月30日清晨,湖南省郴州市一煙花爆竹店發生燃爆。這場燃爆事件在第一時間震驚了彬州市民,但伴隨這場燃爆事件,店主以死明志的悲情傳聞,迅速在網上傳播開來,進而震驚了全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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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網絡上廣泛流傳的信息,簡單梳理下事情脈絡,出生于1986年的彭姓當事煙花店主,現年僅僅39歲,膝下尚有兩個幼子,其自戕前公開宣稱尋短見的原因是,多次提交《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申請被“卡”,造成價值千萬元的煙花爆竹滯銷,導致資金鏈斷裂。在生命的最后時刻,該店主還一口氣實名舉報7個部門公職人員索賄。事情曝光后,郴州市委市政府隨即在12月1日通報成立聯合調查組,官方的回應速度足夠快。但是,社會輿論對此事的關切和情緒,顯然更快地朝著不可控方向火速發酵。不難預判,這件事對彬州市的負面影響,不會隨著調查結果的公布而落幕,勢必還將存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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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無他,店主通過“以死明志”這種驚世駭俗的決絕,來表達對當地一些官員貪腐的血淚控訴,無意中在社會輿論場上塑造出了一個完美受害人的形象——集弱勢、悲情、無助于一體,自然容易獲得輿論一邊倒的同情和支持。于是,在輿論會基于感性情緒,自動代入到彭姓店主立場和視角的背景之下,無論事實究竟是怎么個樣子,被彭店主所舉報的當地政府部門,都早已失去先天的道德優勢,甚至失去了自辯的機會,無論再怎樣解釋澄清都會顯得蒼白。因為,輿論加之天平的那一側,是一條沉重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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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戾氣蔓延,評論區的不和諧言論
我一直以來的看法就是,一個能成為全國新聞的事件,一定能在全國范圍引發無數人的共鳴。在“煙花店爆燃事件”的新聞評論區,但凡翻上幾條,就肯定會翻到一類與和諧社會不同調的評論。真的,這是一個類型,因為不是偶然出現的一條兩條評論,出現頻率已經高到很難讓人忽視——大意是彭姓店主心太善,連去死的勇氣都有了,居然沒有選擇帶走幾個。無論評論區里不同評論下,各自鼓動要被帶走的是誰,這都顯然釋放出一個極其危險的信號,很多人的內心深處暴戾之氣在生根發芽。更可怕的是,有個別的評論區,還開啟了第一視角的假如敘事——假如是我,我要怎樣怎樣。不難看出,這件事產生如此大輿論影響的另一個原因便是,觸發了很多人暴戾情緒的共鳴。比起單起事件的調查處理,顯然在全世界范圍內化解戾氣,要更加迫切,卻同時也更加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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