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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債權中的抵押物處置是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核心環節,也是維持金融體系穩定的關鍵防線。面對近年來涉及抵押物處置的執行案件數量持續攀升、標的額巨大、法律關系復雜的現狀,如何高效、公正、規范執行,充分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下稱浦東法院)舉辦金融案件執行研討會,首次發布《涉金融債權不動產抵押物處置執行工作白皮書》及6起典型案例,系統梳理金融案件執行工作,更好服務保障區域金融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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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蔣宏,上海金融法院執行局局長金殿軍,浦東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朱建國,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副秘書長施文嵐,浦東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周蕾,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葉名怡、助理教授吳春瀟出席會議,來自金融機構、司法拍賣平臺、浦東檢察院、浦東法院執行局的相關負責人及干警代表40余人參加會議。會議由浦東法院執行局局長彭文忠主持。
2年來相關案件
標的額達33.8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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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書顯示,2023年至2024年,浦東法院涉金融債權不動產抵押物處置完畢的案件共計259件,申請執行總標的額為33.87億元。其中,執行標的額100萬元以下28件;100萬元至500萬元130件;500萬元至1,000萬元42件;1,000萬以上59件。涉及抵押房產439套,共計拍賣成交399套,最終執行到位金額22.01億元,執行到位率64.98%。
從案件涉及的主體看,銀行171件、資產公司49件、小額貸款公司22件、信托公司17件,涉案金融機構相對集中。
白皮書對金融機構提出四個建議:一是加強全流程審查,降低執行風險;二是轉變處置思路,推動當事人自行處置;三是調整安置標準,化解案件突出矛盾;四是創新協調機制,共同推進處置進程。
浦東法院同時將多措并舉,進一步推動金融債權及時兌現:一是進一步加快執行效率,盡早推動抵押物處置;二是進一步加強案款管理,盡快發放拍賣價款;三是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嚴厲打擊虛假訴訟及拒執行為。
6起典型案例
提供實踐參考
此次發布的6起典型案例,系統梳理浦東法院采取分批拍賣、帶租拍賣等方式成功處置抵押物的經驗,為金融機構面對大批量抵押物、瑕疵抵押物、帶租抵押物、占用人強占抵押物等情況提供了路徑。
例如,在一起實現擔保物權糾紛案中,涉案標的為位于某同一小區內的數十套房屋,考慮到同時或在較短時間內拍賣全部房屋,不僅參與競拍的買受人數量有限,還可能會對房屋價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利于申請執行人高額債權的受償,最終采用分批拍賣并鎖定起拍價的方式上拍,盡可能促進債權實現。
研討會上,與會人員圍繞“債務人名下的不動產系與案外人共有,法院能否強制拍賣共有物”“房屋抵押人拒絕搬離擬拍賣房屋是否構成拒執罪”等重點難點問題展開討論,明確了未來探索與實踐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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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宏在總結發言時表示,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效、規范地執行金融案件,特別是妥善處置不動產抵押物,對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上海高院執行局將持續關注和支持基層法院的實踐探索,加強指導、共同推動上海法院金融案件執行工作再上新臺階,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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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索提供丨執行局
本文作者丨邢曉敏
本版攝影丨董雪皓
責任編輯丨陳衛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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