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軍的紀檢監察機構和職責運行歷史悠久,萌芽孕育于土地革命戰爭、完善優化于各個時期各個階段,可以說是伴隨著人民軍隊的發展壯大而一路成長起來的。不過,縱觀整個歷史過程,我們可以發現:軍隊紀檢監察機構長期以來都是依托于軍隊政治部門、缺乏獨立性,且只有少數時間配備了獨立專職機構,但總體基本上是沒有專設工作機構的,直到2015年軍改才徹底改變了這一情況、增強了軍隊紀檢監察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接下來,小圣就為大家展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供大家學習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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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早在建軍之初,我軍就已經開始著手探索設立紀檢監察機關,目的是要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維護軍隊純潔鞏固、保持軍隊戰斗力。但從1929年到1949年初這段漫長時間,我軍主要是采取通過各級黨組織(黨委會)或是各級政治工作機關來執行道德審查、黨紀監督和處理處分職責,相關辦事機構和職責承接基本是設在各級政治部(處),尚未專設紀檢工作辦事機構。
直到新中國成立后,為適應形勢任務需要,軍隊紀檢監察職能逐步從政治機關職責中剝離出來,調整為由專設的紀檢監察機構負責。1949年11月,黨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各級紀檢機構;次月,中央又下發了《關于部隊中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組織問題的指示》,明確了相關工作要求、程序等等,不過軍區、軍分區不單獨成立紀委(但其直接領導的獨立師或獨立團應成立紀委)、野戰軍各級紀委不設立專門工作機關(委托各級政治機關組織部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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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上世紀50年代后,軍隊紀檢監察機構進入快速發展期,例如1950年6月,根據《關于各級軍區應成立紀檢會給各前委、軍區等的指示》之決定,各級軍區要單獨成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1950年7月,團以上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相繼成立,但不單獨設立辦事機關,而是委托同級政治機關組織部門管理其工作,至于全軍紀檢監察工作相應則是由總政治部主管。到了1955年6月,武裝力量監察部正式成立(系當時的解放軍八總部之一),也是我軍歷史上第一個專門負責行政監察工作的總部領導機關,同時作為中央軍委的監察工作機關。
緊接著1955年9月,總政治部發出通知,在團以上單位成立黨的監察委員會,但同樣不設專門辦事機構,其日常工作仍由各級政治機關組織部門辦理。軍隊黨的監察委員會在中央監委、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共同領導下負責全軍紀檢監察工作。1958年11月,我軍由八總部體制改為三總部體制,武裝力量監察部隨之被撤銷,相關“軍事、政治、后勤”監察職責分別由總參、總政、總后這三總部接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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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1968年10月,軍隊黨的監察委員會被取消;黨的九大之后,黨內軍內紀檢監察機關和工作遭到全面破壞。直到進入新時期,經過一系列的撥亂反正和改革調整,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才逐步恢復,軍隊紀檢監察機構也同步建立健全起來。
首先是在1978年9月,中央軍委發出《關于團以上各級黨委成立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通知》,全軍團以上單位相繼恢復成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主要負責監察職責,接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1980年1月,解放軍紀律檢查委員會宣告成立,后于同年11月改稱為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領導全軍紀檢工作,并接受中央軍委和中央紀委的雙重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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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9月,《中共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編制系統表》進一步明確,軍委紀委機關下設辦公室、紀律檢查處、案件處理處、調查研究處、來信來訪處,作為相應的專門辦事機構,由此全軍各級紀委辦事機構和人員正式列入編制序列。另外,從1982年12月開始,相當于團級而沒有設立紀委的單位,其黨委應該有一名委員分管負責紀律檢查工作,還有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應設紀律檢查委員(可兼任)。這一時期,軍委紀檢機構相當于是獨立單設的,上至中央軍委下至基層營連都有了從事紀檢工作的辦事機構和人員。
不過,上述情況沒維持多久,便于1990年6月有了重大調整,當時經中央軍委決定:軍委紀委的辦事機構并入總政治部的編制序列,組建設立總政治部紀律檢查部,全軍各級紀委領導成員及辦事機構編制也作出相應調整(比如軍委紀委要在中央軍委總政治部的統一部署開展工作)。另外,隨之而來的還有一個重大變化,那就是軍隊各級黨的紀委書記由同級領導干部或政治部領導干部兼任,不再設立紀委專職書記、副書記和專職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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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初,中央軍委又做出決定:撤銷大軍區級單位政治部紀律檢查部以及部分軍級單位政治部紀律檢查處,原有機構人員在進行精減后分別并入該政治部組織部(處)。一年后的1993年5月,中央軍委發出《關于軍以上單位紀律檢查機構設置問題的通知》,決定軍以上單位政治部紀律檢查機構或人員從組織部劃出,分別單設紀律檢查部(處)但仍列入本級政治部序列,為本級紀委辦事機構,同時各級紀檢部門同時行使軍隊行政監察和黨紀檢查職責。
2003年1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做出規定要求:各級政治機關領導管理部隊行政監察工作。200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監察工作規定》進一步明確:總政治部是全軍監察工作的領導機關,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是本級監察工作的領導機關;總政治部紀律檢查部是全軍監察工作的主管部門,團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紀律檢查(組織)部門是本級監察工作的主管部門。這一軍隊紀檢監察工作體制一直運行至軍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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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軍改拉開了對軍隊紀檢監察機構的改革大幕:2015年11月,中央軍委改革工作會議指出:要重點解決軍隊紀檢、巡視、監督獨立性和權威性不夠的問題,決定組建新的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向軍委機關部門和戰區分別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發揮紀檢、巡視監督作用,推動紀委雙重領導體制落到實處。
決策一出、聞令而行,各項部署有條不紊的落實到位:先是2016年1月,新的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組建成立(簡稱“軍委紀委”),成為軍改后軍委15個職能部門之一,且規格級別是正戰區級,與軍委政治工作部平起平坐、平行運轉。此外,軍委紀委書記入選軍委委員,進一步提升看軍委紀委的地位和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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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2016年5月,軍委紀委10個派駐紀檢組相繼進駐軍委機關部門和各戰區。幾乎是同一時間,解放軍各軍種、武警部隊紀律檢查委員會成立,逐步完成實體化編設,配備專職的紀委書記和副書記、設立專門的獨立工作機構。實體化編設后,軍委紀委以及軍兵種紀委的權威性、獨立性大大增強。
也就是說,本輪軍改后,從軍委機關本級到各軍種/武警部隊一級,紀委書記一職不再由總政副主任(副政委)兼任,而是改為專職擔任,同時還配備專職紀委副書記協助開展相關工作。緊接著2019年3月,中央軍委對深化軍隊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作出進一步優化部署,明確設有紀委的團以上部隊(單位)設立監察委員會,與同級紀委合署辦公,并于當年6月底前完成機構調整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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