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快來點個關注,下次串門不迷路。

備受質(zhì)疑的“吸毒記錄封存”一事,已經(jīng)不再局限于自媒體的“狂歡”,隨著主流媒體的加入,紛爭日益激烈。
從表達的觀點來看,大概能分為三派:
其一,認為要警惕輿論出現(xiàn)“陰謀論”傾向。
比如南方都市報批評輿論片面解讀新法導致造謠叢生,近日連發(fā)多篇文章談到這個話題:
- 1.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再引熱議,法治進步需要共識捍衛(wèi)(2025年11月30日發(fā)布)
- 2.違法記錄封存制度討論不能被“陰謀論”綁架(2025年12月2日發(fā)布)
![]()
又比如新京報的文章標題為:
吸毒記錄將被封存:警惕利用階層對立制造輿論撕裂|新京報專欄
其二,認為公眾的擔憂有一定道理。
比如極目新聞文章標題為:防范吸毒藝人復出的紅線到底有沒有。
大眾日報發(fā)文稱,公眾對毒品警示削弱的擔憂應該被看見。
人民網(wǎng)江蘇頻道發(fā)文:封存吸毒記錄上熱搜的背后,是法律與情感的一次正面碰撞。
文章中有一段話得到大家普遍認同:
“說實話,這些擔心也不是胡攪蠻纏。大家要的其實很簡單:該給機會的給機會,該守住的底線也得守住。”
另外一派,則是以央視為、新華網(wǎng)等為代表的絕大多數(shù)官媒,沒有著急批判公眾發(fā)言的“盲目”,而是從法律層面去解釋“誤解”是怎么產(chǎn)生的。
比如,央視新聞就提到,封存不等同于刪除,違法與犯罪在是否適用封存規(guī)則上有本質(zhì)區(qū)別。
回到這個話題本身,最近一段時間,最火的兩個人莫過于朱征夫與趙宏。
此前曾多次提議建立輕罪前科記錄封存制度的人大代表朱征夫被網(wǎng)傳兒子吸毒,質(zhì)疑其替建議是為了家人考慮。
朱征夫也已經(jīng)出面辟謠,自己并非武大法學教授,只是一名律師,也不存在兒子吸毒的情況。
而趙宏也被網(wǎng)友扒出多個爭議觀點。
![]()
比如,對于某些國人在大街上穿和服是否違法的問題,趙宏就認為:
“穿和服是一種文化符號,也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不應該被打擊。”
又比如,她曾提到,吸過毒的人再就業(yè),只能干家政和送外賣,認為不公平,屬于就業(yè)歧視。
據(jù)官方統(tǒng)計,近五年的數(shù)據(jù)顯示,由公安機關查處的治安案件數(shù),每年都在800萬起左右。
![]()
她擔心,要是處罰記錄永久不消除,遲早會沒人能考公,最后甚至會“人均違法”。
對于她的觀點,很多網(wǎng)友表示不認同。
有人說,送外賣、做家政怎么了,有吸毒史只能干這個職業(yè)就是不公平,這話算不算對這兩個職業(yè)的歧視呢?
況且,誰說有吸毒史的只能送外賣、做家政了,有什么確鑿證據(jù)?
僅憑猜測或者小范圍的所謂調(diào)查,得出的結(jié)論并不足以說服公眾。
要知道,從事這些行業(yè)的人,絕大多數(shù)可是身家清白的普通人,按照她的觀點,這些人也被歧視了?
這就算了,“人均違法”的說法更讓人看不懂。
![]()
此前,臺軍退役少將于北辰創(chuàng)造“導彈攔截率神算法”,說臺灣“天弓”導彈每發(fā)攔截率大約是70%,三發(fā)加起來就是210%,把概率當成加減法來算,讓數(shù)學老師直接哭暈在講臺 。
北大法學院趙宏如今拋出“人均違法”的論調(diào),也確實把大家聽懵了。
每年800萬人,十年8000萬,一百年8億人,一百五十年以后,中國就幾乎沒有“清白”的人了。
這種表述,對于法學專家來說,還是不夠嚴謹。
有沒有一種可能性,這其中有相當數(shù)量的違法者存在高度重合現(xiàn)象。
也就是說,吸毒的又復吸,打架斗毆的又被抓,小偷小摸的成了慣犯。
當然,我們也不必對專家的觀點做擴大化解讀,有些口誤很正常,更不能因此上升到人身攻擊,那就脫離了爭論的初衷。
爭論不是打倒對方,
觀點有沖突是常事,如果毫無根據(jù)的去猜測人的品行甚至虛構(gòu)出所謂“犯罪史”,不但有失理性,甚至可能涉及到違法。
就像朱征夫律師被虛構(gòu)出一個有吸毒史的兒子一樣,網(wǎng)絡發(fā)言同樣需要謹慎。
在筆者看來,專家的觀點并沒有錯,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治安違法,如果一直背負著沉重的包袱,與法治“人性化”的趨勢確實不符,只是與網(wǎng)友們所關注的重心有一些偏差。
![]()
專家解讀新法的重點,是應該給治安違法者提供重新回歸社會的機會。
而在公眾看來,人們并不反對治安違法記錄封存,但對吸毒包含在內(nèi)存在疑義;大家擔心的是,這樣做是否會導致公眾忽視吸毒的危害性?
有一句話問得很好:法律到底該保護什么人?是要保護犯過罪的人,還是更應該保護守法的公民?
專家需要解釋一下,到底是某些人重回社會重要,還是最大可能的保障守法者的安全更重要。
吸毒的危害性,想必不用再細說,而這次新法中對涉及毒品的條款,還是引起了一些網(wǎng)友的質(zhì)疑。
- 比如,新治安條例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
- 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有人就質(zhì)疑,強迫孩子吸毒,孩子的一生就毀了,而強迫者拘留十幾天就沒事了。這不是開玩笑嗎。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明確規(guī)定: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有人就問,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刑法出現(xiàn)沖突,該適用哪一個?
![]()
對此,中國新聞周刊的文章表示,吸毒記錄封存,并非為“少爺”開綠燈。
內(nèi)蒙古守正律師事務所律師曹春風解釋,治安管理處罰法并非降低了對強迫他人吸毒的處罰,其實是對刑法規(guī)定的銜接。
兩者如何去適用,要看具體的情節(jié)和危害性。但問題是,這個區(qū)分在法律上本就比較模糊。
最高檢在援引檢察日報的一篇文章里就提到: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入罪條件亟待明確。
比如,是否造成當事人成癮或更嚴重后果,是否因同一原因被多次處罰等等。
那比引誘、教唆、欺騙更嚴重的強迫,顯然也缺乏明確的界定。
有些自媒體文章提到,強迫吸毒判刑的關鍵在于受害人是否“上癮”。
這點,筆者多方查詢都未找到官方表述,還需要專業(yè)法律人士來為大家解讀一下。
![]()
其實,吸毒記錄封存并不是一個新概念。
瀟湘晨報2023年12月9日發(fā)表的一篇文章就提到,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辦法中已經(jīng)明確:
“未成年人初次吸毒,違法記錄應封存。”
這一次,把范圍擴大到了成年人群體,在專家看來是法治的巨大進步。
推動法治不斷進步,的確是我們樂于看到的現(xiàn)象。
但同時,有些民意也不能完全忽略,需要被看見。
就好像備受爭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jīng)被吐槽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擋箭牌”。
不是法律不好,法治的進步,不能過于片面的去照顧少數(shù)人,而應該讓絕大多數(shù)的守法者受益才對。
當然,我們也欣喜地看到,隨著國家法治的進一步健全,越來越多的漏洞被堵上。
![]()
比如,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下限,已經(jīng)從原來的14周歲下調(diào)至12周歲。
而深圳14歲中學生故意殺害同學一案被頂格判處無期徒刑一事,就是法治進步最好的證明。
而對于吸毒記錄封存來說,相信國家在制定這項條款時對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肯定早有預料,就像媒體和專家的解讀,封存不代表隱藏,更不是刪除,該嚴格的時候照樣不會放松。
我們也期待,針對公眾比較的關心的問題,有關部門下一步會做出更細化的實施措施,來打消網(wǎng)友們的疑慮。
而對于朱征夫、趙宏這些專家們來說,也期待他們能一如既往的站在法律的立場提出更多好的建議,來推動法治的持續(xù)進步。
社會需要不同的聲音,對于觀點的爭議,可以質(zhì)疑、反對甚至批判,但請保持理性,切勿辱罵、造謠、人身攻擊。
對此,大家怎么看?
- 注:本文旨在表達個人觀點,提倡大家理性討論,弘揚社會正能量,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作者刪除。
新華網(wǎng)(2025-11-30 20:20發(fā)布)“吸毒記錄等將被封存”引熱議 專家:記錄封存≠風險隱身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