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星集團創始人、董事長蘭世立在視頻里的,公開稱“千萬別相信律師”、“花了重金,請了十幾個知名律師,每個人都來勸我認罪”,徹底惹翻了律師圈。甚至有律師發文稱,以后其有糾紛,律師都應該不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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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有跟其案件無關的律師,出來發文批駁其觀點的;也有其無罪判決書上的律師,出來發文澄清相關事實的,趁機發出了案件的《律師意見書》。
當然,也有律師反思,蘭世立說的是不是實情?為何在有律師辯護幫助下獲得了無罪判決結果的被告人,會得出律師無用的結論?此外,也有人提出,為何出來批駁蘭世立的僅是最后的兩名代理律師,之前的律師都選擇沉默了?
公開資料顯示,湖北前首富蘭世立因合資收購泰國一家航空公司,被上市公司麥趣爾主要股東李泉江舉報涉嫌合同詐騙,在監視居住期間出境后遭紅色通緝,2019年11月9日被逮捕。2021年12月17日,廣州中院作出的長達91頁一審刑事判決書,宣判蘭世立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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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8日,時代周報記者和蘭世立相約在武漢香格里拉酒店一樓見面。這次采訪歷時3個小時。面對時代周報記者,蘭世立有問必答:我換了13位律師。(情緒略微激動)為什么換?13位律師中12位都勸我認罪。(律師)都認為我有罪了,他還怎么給我辯護?所以,律師只是幫我在法理問題上辯護,事實都是我來辯,一個人辯了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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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為何,蘭世立上述在幾年前的公開論斷,近日突然在律師圈惹出了巨大的反彈。要知道,當時蘭世立剛發表如上言論的時候,律師圈反思的聲音還是主流,不知道為何現在成了批駁的聲音多了。
首先,蘭世立的上述論斷分為兩個部分,一是事實部分,“我換了13位律師。(情緒略微激動)為什么換?13位律師中12位都勸我認罪。”,“律師只是幫我在法理問題上辯護,事實都是我來辯,一個人辯了兩天。”。二是推論部分,基于以上的陳述事實,蘭世立得出的結論是,“千萬不要相信律師”。
對于事實的部分,我們不是當事人,只能聽當事人的自己公開陳述,不過貌似也沒有人出來批駁其陳述的事實錯誤;我們看到的,大多是批駁“千萬不要相信律師”的結論和推理過程,明明后來的無罪判決書上是有律師作無罪辯護的,為何會說律師無用呢?
試想,如果當事人真的遭遇到,自己的案件有過十幾位律師都勸自己認罪認罰,都給出了有罪的法律意見,只有自己一概否決律師的觀點最后堅持選擇了無罪辯護的律師,結果也是被法院判決了無罪,會不會得出口語化表達、邏輯上不是很嚴密的“律師無用”的結論呢?
對于蘭世立上述言論的評價,語人君更是贊同斯偉江律師的評價:蘭世立強調的重金聘請的律師讓他認罪,多半是存在的。勸無罪的人認罪,是律師界的悲哀。這些律師,多數不是因為水平低,而是現實司法的無罪率,以及認罪認罰制度。律師界不應該成了“如老虎屁股摸不得,受不了尖銳的批評”。
網絡世界的律師圈,紛紛是以無罪判決彰顯律師的作用,仿佛無罪判決是很容易實現的。可在現實的具體司法案件中,無罪判決的概率,幾乎低于中彩票。
《刑事檢察工作白皮書(2024)》顯示,檢察機關準確把握逮捕強制措施的證據、刑罰和必要性條件,2024年,捕后法定不起訴、證據不足不起訴及捕后判決無罪合占捕后審結人數的0.27%,總體呈下降趨勢且維持在較低水平。判決無罪、不負刑事責任418人,占比為0.03%,呈下降趨勢且維持在較低水平。
根據2025年“兩高”工作報告中披露的數據,2024年中國內地法院宣判無罪的共有598人,同比下降25.6%。如此的無罪宣判數量,分攤到每個地級市(大概333來個),不到2人;全國有2843個縣,平均下來才0.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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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全國各個縣級市及中級法院可以宣判一審判決的法院,折算下來,一年審判的那么多刑事案件,五個法院才會宣判一個無罪的。這里面還有很多再審改判無罪的,一審直接宣判無罪的概率更低。
北大法學訴訟法學家陳瑞華教授《法院為何不敢做無罪判決?》中提到:法院的考核機制使得法官要判一個無罪,比登天還難。如果法官判無罪,首先要匯報給庭長、分管的院長,要報告審判委員會開會,全法院里面看這個法官的眼神都是懷疑的,“是不是進行權錢交易了?”公安、檢察機關不同意,法官還得去跟他們解釋,還得跟政法委匯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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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分享自己正在遭遇的案件出現的“律師勸降”現象:某刑事案件,開庭結束將近三個月了,遲遲未判。期間,法院派同案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來“勸降”——聲稱認罪認罰就給緩刑,趕快認吧。后來,承辦法官親自給律師打電話,認罪就給緩刑。
如此的掌握裁判權的法官親自下場“勸降”(認罪認罰),試問有幾個律師能頂得住,堅持做無罪辯護?
曾經有代理過很多的無罪判決結果的律師總結的辯護經驗寫道,分析近些年再審改判無罪的案例,幾乎是沒有通過正常的申訴渠道獲得的,要么是亡者歸來,要么真兇被抓,要么是媒體熱議等等。僅是靠律師的幾篇法律意見書,或是庭審中的無罪辯護,就獲得無罪判決結果的,幾乎是不可能。
具體到蘭世立的無罪判決,試想如果沒有媒體的報道,僅靠律師法律上的無罪辯護觀點,是否就能獲得無罪判決結果?律師的作用,誰也不能說沒有,只有律師才可以會見嫌疑人、被告人!但是,正視現實,真的很難嗎?
注:本文系微信公號“語人集法”同步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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