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7月5日凌晨三點,你該上路了。”獄警的話音剛落,丁默邨一個激靈,從木板床上栽了下來。這個細節(jié)后來被同監(jiān)號的犯人反復(fù)提起——那一刻,這位昔日上海灘“丁屠夫”臉色煞白,嘴里只剩“別、別、別”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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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回二十個月,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汪偽集團轟然散架。和多數(shù)漢奸一樣,丁默邨第一反應(yīng)不是認罪,而是找退路。他先給戴笠發(fā)加密電報,再托人在重慶幫他“洗白”。不得不說,他對情報渠道的掌控依舊老辣,只可惜時運站在了人民一邊。戴笠1946年春機毀人亡,丁默邨賴以藏身的那條線也隨之?dāng)嗟簟?/p>
南京當(dāng)局面對遍地請愿的遺屬和市民游行,不得不作出姿態(tài)。1946年3月,丁默邨在蘇州石路一家小客棧被抓,當(dāng)場搜出兩把盒子炮和一沓金圓券。審訊記錄里寫著一句口頭禪:“我是做事的人,不是做決定的人。”聽上去想推責(zé)任,骨子里卻透著刁滑。
有意思的是,國民黨對他并非馬上亮刀。高等法院先后發(fā)了三次通告,給他足足半年時間讓他“補充材料”。名義上程序正義,實則想從他嘴里掏情報。丁默邨也不傻,一邊交待小案子,一邊拼命刪改核心機密,典型“掏空式”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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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9月21日那場公開審判,南京城幾乎萬人空巷。檢察官羅列的罪狀光編號就有三十七條:暗殺、綁架、販毒、劫財、縱火……條條帶姓名、帶時間、帶地點。“76號”的檔案終究沒有被他燒凈。坐在被告席上,他抖著手遞交長達兩萬字的《自白書》,把自己包裝成“受命于政治漩渦的悲劇人物”。庭內(nèi)外噓聲一片。
審判推到最高潮,是三位幸存者當(dāng)庭指認。楊虎、陳連升、周素清先后露面,袖口里那一道道舊疤觸目驚心。三人異口同聲:“就是那個人,抓、審、打都是他下的令!”丁默邨低頭不語,只拿舌尖濕潤嘴唇,像極了被逼到死角的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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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2月8日判決書正式落槌:死刑,立即執(zhí)行。然而真正執(zhí)行拖到了夏天,原因并不復(fù)雜——家屬四處活動,希望改判無期。此段時間里,丁默邨在老虎橋監(jiān)獄養(yǎng)成了怪癖,每天黎明時分摸脈搏,記心跳。獄友回憶,他常念叨一句話:“活一天算一天,橫豎都是賺的。”
值得一提的是,他甚至請了算命先生。對方掐指一算:“端午前后三日,小心。”丁默邨信以為真,端午節(jié)當(dāng)天緊張到幾乎暈厥,偏偏行刑令遲遲未下。劫后余生的錯覺讓他夜里嗑瓜子、講上海黑話吹牛,自稱“真命不該絕”。結(jié)果剛過一個月,獄警推門而入,終局來了個措手不及。
行刑當(dāng)日,南京陰云低垂。丁默邨被拎到走廊,他的腿立刻軟了。一名法警皺眉:“自己走,別臟了地。”這話把他嚇得尿濕囚衣,整條褲腿發(fā)黃發(fā)臭。圍觀的看守評語只有四個字——“惡犬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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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到刑場,他試圖套近乎:“我家里還有老小,能否……”話未說完,黑布蒙上雙眼。槍聲兩下,身體前傾,一腳踢翻身下木凳。記錄員寫道:“行刑順利,無他。”這簡單五字,結(jié)束了一個屠夫的生命,也給無數(shù)被害者的家屬送去遲來的答案。
回看丁默邨的前半生,路徑并不復(fù)雜:私塾—共青團—國民黨—軍統(tǒng)—汪偽。“往哪吹風(fēng)就朝哪倒”,一句話概括。讀他的履歷,能察覺一個危險公式:能力加野心減掉底線,結(jié)果只能是罪惡。新舊檔案交叉比對,丁默邨直接或間接導(dǎo)致的死亡數(shù)字,學(xué)界普遍認定在三千人以上。這個數(shù)字每出現(xiàn)一次,常德老家就有人在祠堂貼白紙,表示與之決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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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后,上海市委社會部清理舊案,發(fā)現(xiàn)丁默邨在1943年用名“丁梅生”簽發(fā)過一份處決令,受害者恰是執(zhí)行地下情報的大學(xué)生。案卷邊角有一行鉛筆字:“以資警戒。”這行字直到今天仍讓研究者心里發(fā)寒。
有人問,丁默邨有沒有悔意?從最后的表現(xiàn)看,他害怕死亡,卻從未真正悔罪。怕死是動物本能,悔罪需要人性光亮——可他早在76號的酷刑室里,把那點光亮親手熄滅了。
對于歷史寫作者而言,丁默邨并非個案,而是淪落者的鏡像。亂世里,選擇比能力更重要。一旦站錯隊,走到黑就只剩深淵,再高的權(quán)位、再厚的家底,也換不來子彈的偏離。今天研讀此案,不是為了快意恩仇,而是提醒后來者:當(dāng)利益呼嘯而來,底線若失,一切盡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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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至此,丁默邨的結(jié)局已無懸念。那口子彈劃開的血洞,比任何嚴詞控訴都有說服力。罪惡不是抽象名詞,它在南京城外的荒草地里,留下一個沉重又冰冷的橫躺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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