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于2026年1月1日實施。其中的一百三十六條確立的“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引發熱議,因為這個條款將“因吸毒有治安處罰記錄”也包含在封存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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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之所以熱議,是因為都知道吸毒的危害。
于個人來說,吸毒很大的概率會毀掉一輩子。
于國家來說,中國人對毒品的記憶深入骨髓。晚清到民國,國人被毒品害得非常慘痛。無數革命先烈拋頭顱灑熱血之后建立了共和國,方才為徹底禁毒奠定了基礎。
現在中國之所以是全球最安全的國家之一,其中的一點就在于大力禁毒,對毒品零容忍。美國政客看中國這不爽那不爽,但對禁毒這塊還是很欽佩的。緝毒戰線上的警察,一直都在替全體中國人默默地負重前行。每一個封存的警號都有一段慘痛的往事,每一個犧牲的緝毒警察,都是文明道路上的一盞燈。
可以說中國對毒品說不,是幾代人不懈努力的結果。
所以這次涉及到“因吸毒有治安處罰記錄”也在封存之列時,大家就會有一種聯想,是不是“對毒品管控松懈”了?
第一百三十六條內容: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應當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公開,但有關國家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違法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可以看出,這條規則出臺的初衷,是為了增加社會的寬容度。
治安管理處罰是指對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尚不夠刑事處罰行為的管制措施。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19年—2023年,公安機關查處的治安案件年均超800萬起,涉及人數龐大,其中盜竊和毆打他人兩類治安處罰合計占五成。這也意味著,社會層面有龐大數量的人群因各類治安違法行為受到處罰,其中多數是輕微違法。
讓犯下輕微過錯之人,背負一輩子“負面”標簽,似乎不近人情。
另一方面,社會上大部分的用人單位,不會輕易錄用“有標簽”的人。這意味著,背負“負面”標簽的人群,找工作難度增加。這對他們的人生,是一個沉重的負擔。如果把他們的非法記錄封存,相當于給他們減負,給他們重新做人的機會。
從宏觀層面來說,現在經濟壓力較大,人口老齡化趨勢嚴重,企業招人難度增加。社會上體量龐大的人群背負著“負面”標簽,企業也不敢輕易去招。那意味著企業用人成本也在增加。把他們的非法記錄封存,也相當于給企業招聘減負。
就我個人粗淺的認知,這次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會讓社會更加寬容,同時給部分群體減負。這有其積極的一面。
但是就“吸毒”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也在封存行列,我個人持保留意見。
眾所周知,在中國,吸毒是一種很嚴重的行為。如果只是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那表示涉及到的吸毒行為可能非常輕微,或者說是被動吸毒。但我個人覺得,有些原則不能觸碰,吸毒就是吸毒。哪怕是輕微吸毒,或者被動吸毒,也會增加“買方市場”。
一個兩個輕微吸毒,將他們赦免了,這是一種仁慈。但如果這種赦免,會讓禁毒威懾力打折扣,讓一些人認為輕微吸毒的后果不嚴重,就會作死地嘗試。輕微吸毒的人多了,那么“買方市場”就會在無形中壯大,會刺激毒販子鋌而走險,從而增加禁毒難度。
就我個人認知來說,封存一部分吸毒違法者,讓他們在社會上更自由,這是一種小仁慈。徹底禁止毒品流通,才是大仁慈。從社會層面來說,小仁慈要服從于大仁慈。
也許我智商不高,或者說認知淺薄。我認為,因“吸毒”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也在封存行列,似乎是不妥。我認為有些鐵律,比如對毒品零容忍,永遠都不應該松懈。因為這不是簡單的一句話,而是遭遇歷史慘痛教訓之后,經過幾代人努力方才有了如今這來之不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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