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占理兒。
文章開頭這幾個詞,每一個都是低頻詞匯,單獨拎出來都是小概率、少數性發(fā)生。但人世間的事情,有時候就是這么‘巧’。
事情大概是這樣:
小徐和小薛是一對相戀10多年的同性伴侶(男性),去年小徐老家要拆遷,按照補償方案小徐能得到50平方房子,價值差不多210多萬,另外還有30萬過渡安置費,總計就是240萬左右。
這種情況下,大家都知道如果立馬結婚、生子,就能額外獲得一個或兩個240萬。可咱們國家同性戀沒法領證,巧的是小徐的對象小薛——
有個沒結婚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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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們倆十年感情基礎的背景下,小薛說動了姐姐。去年年底小徐和小薛姐姐成功領了結婚證。但二人沒辦婚禮,更沒有生活在一起。僅僅只是領了個證。
沒過多久拆遷補償名單出來了,‘夫妻倆’順利拿到了兩個補償名額,小徐很是高興:白白到手240萬,哪怕給‘媳婦’些好處,剩下的也是凈賺。
這時候就到了‘天有不測風云’的環(huán)節(jié):小徐今年2月份突發(fā)意外死亡了。
隨后不知道發(fā)生了啥,小徐父母把‘兒媳婦’告上了法庭,說兒子跟她是假結婚,為的就是騙取補償。認為她獲得的拆遷補償名額是非法的,她更沒有資格繼承兒子的拆遷補償。
但是法院審理后認定,小徐和‘媳婦’的婚姻是合法的,‘媳婦’合法享有一個補償名額,以及第一順位繼承小徐拆遷補償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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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很多小伙伴都在說,這個‘媳婦太貪了’‘人家兒子死了,她想的竟然是占有人家的補償’。說實在的,我理解大家的心情。
咱們也都能猜到,在打官司之前小徐父母大概率跟‘兒媳婦’商量過,希望她能把兩份賠償都還給小徐家,甚至可能承諾給她一筆錢作為感謝。但是被假媳婦拒絕了,這才鬧到了法院。
所以肯定是假媳婦心生貪念了,不想讓這筆‘意外之財’旁落。大家的批評沒毛病,只不過批評完了,你得有一個深刻的認知:她的貪念完全是被‘人間真實’激發(fā)出來的——
錯在她,但不全在她。
就像把一塊肥美的五花肉,放在本就吃肉的老虎面前,它忍不住會吃,咱不能怪老虎一樣。你把大量錢財擺在一個人面前,她會想要才是本能。她如果說不想要,你肯定不會完全信。
咱們習慣于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來看待問題,這沒毛病,還是一種高尚的道德品質。但是只站在這個角度,會讓你忽略一個關鍵要素:
人在遇見事的時候,優(yōu)先考慮的永遠都是自己。
比如玩游戲時,你優(yōu)先想到的是自己想玩的;刷手機時,你優(yōu)先考慮的是自己的喜歡看啥;工作時,你優(yōu)先想的是自己的付出和收獲;涉及利益的時候,你優(yōu)先想的是自己能得多少好處,如何才能多得一些。
這不是錯,也不需要被批評,這是幾百萬年人類進化留存下來的精華——
生存本能。
單從這個角度來說,這甚至是一種優(yōu)良的品質。道理很簡單,對生存不利的因素,進化早就把它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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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這點,咱們再說回上文的事件,小薛姐姐跟小徐領證,讓小徐能多領一份補償這事本身,最初可能只是一種‘幫忙’:幫弟弟的對象一把,畢竟小徐有了錢弟弟也能沾光。當然了,這事不可能讓姐姐免費幫忙,小徐肯定答應了要給姐姐一些好處的,我估摸著至少二三十萬起步,甚至更多。原因有三:
其一,人家把頭婚的名額奉獻了出來,以后結婚就是二婚,意味著得對男方的條件得降低一些,甚至得著二婚男人。
其二,人家不肯幫忙的話,小徐根本就沒機會獲得這額外的240萬,單從‘功勞’這個層面來說,人家至少占一半。
其三,因為涉及到錢和結婚,親戚不行,普通同學、朋友、同事又沒法信任,所以可供他選擇的‘結婚對象’大概率就‘姐姐’這么一個,物以稀為貴嘛。
雙方的這個‘博弈過程’究竟如何,咱們不得而知。但是這里就出現了一個很多小伙伴都忽略了的問題——
巨大的利益誘惑之下,人心是會變的。
在小徐看來,小薛姐姐是自己找來幫忙的一個角色。但是小薛姐姐在240萬巨大利益的誘惑之下,她會怎么想?她會不會產生哪怕一絲絲的‘想要占有這240萬’的想法呢?
畢竟是真的領證了,在法律上來說,她就擁有了合法拆遷補償權利。
我覺得她大概率想過,哪怕只是一念而過,換作是你大概率也會忍不住去往這方面想。而一旦有過這種想法,心里的不平衡就會出現:沒有我就沒有這240萬的機會,這240萬的軍功章里,我的功勞更大。
在小徐活著的時候,小徐和小薛之間的感情羈絆還在,姐姐可能還能控制住內心的貪念。
但在小徐意外死亡之后,一方面‘牽絆’不復存在了,另一方面自己不但完全擁有了一個獲得240萬的資格,并且還‘依法’享有‘丈夫’價值240萬補償資格的一半(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繼承順位)。
之前,她能得到的只是幾十萬好處費,如今她能合法得到至少360萬。她要是不動心,那就是圣人了。而此時很可能弟弟小薛也會跟姐姐站在統(tǒng)一戰(zhàn)線——
畢竟那是他‘男朋友’和姐姐的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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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徐家人這邊,肯定是另一種看法:自己家拆遷,卻被一個沒見過面的陌生女人,用合法‘兒媳婦’的身份,白白拿走了一份補償不說,自己兒子那份可能還得分給她一半。
這簡直是沒天理呀。
站在小徐家這邊來看,的確如此。自己家拆遷,可卻讓八竿子打不著的一個女人,用一個‘頭婚’就拿走360萬,這事擱咱誰身上,恐怕都沒法接受。
就像你在四下無人也沒監(jiān)控的地方,撿了個包,里面裝著10萬塊錢。結果整個過程被一個陌生人看到,他上來就說‘見面分一半’,你肯定不愿意是一個道理。
錢嘛,誰不喜歡?更何況是巨額意外之財,被誘惑再正常不過了。
今天說這事,主要是想跟小伙伴說分享倆觀點。
其一,在涉及利益,尤其是重大利益的時候,別相信人性,也別考驗人性。
小徐在找到小薛姐姐幫這個忙的時候,他考慮的是自己如何獲得更多好處,當然他可能也允諾給姐姐一些好處。但是他忘記了兩件事,一件事前面說的‘人都是優(yōu)先考慮自己’,他考慮自己,她也考慮的是自己。
另一件就是,把巨大的利益放在別人面前,別人不可能不惦記。
這事因為小徐意外死亡變得很復雜,可是假如小徐沒有死亡,小薛的姐姐有沒有可能也會想‘占有’法律上屬于自己的那份‘補償’呢。
就像上文說的,她一定想過,但是具體會不會真的去做,那就得看‘情感羈絆’能否戰(zhàn)勝‘利益誘惑’了。這種情況下,大家都非常清楚,利益越大,戰(zhàn)勝‘情感羈絆’的可能性越高。并且這個利益的大小因人而異,有人會因為30萬就被利益誘惑,也有人可能300萬都看不上。
小薛的姐姐,會被多少錢戰(zhàn)勝呢?
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就像你會被多少錢戰(zhàn)勝,只有你自己知道一樣。這就是我想說的第二點,別讓自己處在一個被誘惑的位置上。
如果你道德觀念比較強,那處在這個位置你會極度痛苦。你選擇保持高尚,就得舍棄一些可能‘唾手可得’的好處,事后你也一定會后悔莫及,埋怨自己‘死要面子活受罪’。
道理很簡單,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高尚不能當飯吃,特別是當你以后遇到需要錢才能解決的難事時,你會憤恨自己當初為什么不選擇錢。
可如果你沒啥道德觀,輕易地被金錢誘惑,放棄了對親友的‘情感羈絆’。你得到了錢,但是卻會失去人心。并且這種事一般都發(fā)生在熟人圈子里,一傳十、十傳百,你的名聲臭了,以后的日子也不好過。親戚不理,朋友不愛。
當然了,反過來看你也會有收獲。你抵擋住了誘惑,能收獲人心;你抵擋不住誘惑,至少得到了些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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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人世間還有一種煩人的東西存在——那條當初你沒走過的路,你會一直期待,尤其是當你不如意的時候。
后悔,就是這么來的。
小時候沒好好讀書,長大了一事無成你會想假如當初好好念書,是不是生活會好些;小時候拼了命地讀書,長大了也一事無成,你會想當初還不如好好玩,有個快樂的童年。
約瑟夫康拉德有句著名的話:瞎子一旦恢復視力,第一件事就是扔掉手上的拐杖,即使這個拐杖幫助他很多年。
意思大家都能懂,但我想說的是:恢復視力的瞎子扔掉幫助多年的拐杖,對瞎子來說是正確的決定,但對拐杖來說是可憐的結局。
你想有所得,必定有所失;反過來也一樣,你要有所得,就得有所失。
想啥好處都往自己身上撈,幾乎不可能,因為別人都不是傻子。
你想啥,別人大概率一清二楚;所以,別人想啥,你也得清楚,并且有一個清晰的預判。
知己知彼,百戰(zhàn)才能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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