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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有個執念——永不原諒。
一個人年輕時打過一架,四十歲求職被查;一個人二十歲吸過一口,六十歲還被人指指點點。我們習慣把污點刻在石頭上,把功德寫在水面上。于是一個社會誕生了一種奇觀:只要你錯過一次,你就永遠是那個 “曾經錯過的人”。
現在,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說,輕微的治安違法記錄,可以封存了。
于是輿論炸鍋。
2026年年1日月1日,這條法律就要實施了。
到時候會有人歡呼,有人擔憂,有人繼續在網上制造恐慌。與其擔心 “癮君子開校車” 這種小概率事件,不如想想,我們這個社會,有多少人因為一次年輕時的錯誤,被永遠釘在了恥辱柱上。
法律可以封存記錄,但能封存偏見嗎?
這才是真問題。
一、恐懼比毒品更容易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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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的恐慌簡直像傳染病。
- “吸過毒的人能當幼師了?”
- “癮君子能開網約車拉我孩子?”
你看,這就是中國式辯論的精髓,先把對方的觀點極端化,再把自己的恐懼合理化。
我仔細讀了這條法律。它說的是,封存歸封存、但幼兒園、網約車公司、保安公司在招聘時、依然可以依法查詢吸毒記錄。《幼兒園工作規程》白紙黑字寫著、《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清清楚楚擺著。
封存,是對外人的;監管,是對系統的。
換句話說,你兒子的幼師依然要過篩子,你打的那輛網約車司機依然要過審核。只是你鄰居王大媽,你相親對象的七舅姥爺,你公司那個愛打聽的HR,沒法再隨便查你的底了。
這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有些人一聽到 “封存” 兩個字,就開始想象毒販開著校車滿街跑的畫面。
二、一次錯誤、是否值得用一輩子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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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妨換個問法:一個人十八歲時被朋友慫恿,吸了一次,被行政拘留,此后再沒沾過。十年過去了,他結婚生子,踏實工作,但這條記錄像狗皮膏藥一樣貼著他。
他想換個城市重新開始,被查;他想考個資格證謀生,被拒;他想給孩子開家長會,心里發虛。
他錯了嗎?錯了。他該一輩子活在陰影里嗎?
法律給出的答案是:不該。
這才是這條法律真正想說的話。它區分了 “犯罪” 和 “違法”。 走私、販毒、那是刑事犯罪、記錄永遠在;但一次輕微的治安違法、憑什么讓人永世不得翻身?
中國有句老話叫 “浪子回頭金不換”。但在記錄永不消失的時代,浪子回頭了,我們給他換的是一道道關閉的門。
三、真正該封存的、是我們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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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我觀察到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很多人嘴上喊著 “給年輕人機會”,但一看到有案底的人就恨不得讓他社會性死亡;很多人天天說 “人要改過自新”,但查起別人的底來比誰都積極。
我們一邊歌頌救贖,一邊拒絕相信救贖。
法學專家說得好:"記錄封存不是風險隱身。"該查的能查,該防的能防。它只是不讓每個人都變成審判官,不讓每條記錄都變成終身烙印。
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不在于它如何懲罰犯錯的人,而在于它如何對待那些想改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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