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剛畢業的年輕人吐槽:入職第一天,HR不問專業、不聊薪資,先讓填個“花名”。
有人被叫“玫瑰”,有人成了“木瓜”,還有公司全員“鼠鼠家族”,堅果企業員工清一色叫“松鼠”“榛子鼠”“開心果鼠”。表面看是企業文化活潑,實則讓人哭笑不得:上班跟進了戲班似的,連真名都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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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離譜的是,這“花名”還不是你隨便起的。有的部門強制要求名字帶某個字,比如“發”字結尾,美其名曰“團隊標識”;有的直接按產品線命名,仿佛員工是貨架上的商品。
00后直言:“一個個叫紫菱、茉莉的,上班跟進了窯子一樣。”這話雖糙,但戳中了痛點,名字是人格尊嚴的一部分,不是公司IP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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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早年用英文名,多少還出于跨文化溝通便利。可如今不少本土企業搞“花名制”,既無國際業務,也非創意行業,純粹是為了“好玩”或“管理方便”?恐怕沒那么簡單。
細想之下,這招其實挺“精”。一旦全員用花名辦公,工牌、系統賬號、內部通訊全以花名為準,等到真有糾紛,比如拖欠工資、違法解雇,員工去申請勞動仲裁,第一關就卡住了:怎么證明“香瓜”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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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上可沒寫這倆字。有過來人苦笑:“干了三年,離職時連工作證明都開得磕磕絆絆。”
這哪是企業文化,分明是給維權設障的隱形墻。
老板嘴上說“打造輕松氛圍”,背地里卻悄悄抽掉了你作為法律主體的身份錨點。等你真要維權,才發現自己在系統里只是個代號,連“勞動者”這個基本身份都要費勁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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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人覺得小題大做:“不就是個稱呼嘛?”可問題在于,當強制取代自愿,趣味就變成了控制。名字不是標簽,它承載著個體的認同與尊重。一個連你本名都不愿使用的單位,真的在乎你的感受嗎?
更諷刺的是,這類企業往往一邊高喊“以人為本”,一邊把員工包裝成“水果”“堅果”“花朵”,看似可愛,實則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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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張偉、李娜,你是“能結果的工具人”。這種去人格化的管理邏輯,和真正的現代職場精神背道而馳。
其實,健康的企業文化,從來不需要靠改名來營造。谷歌員工用真名,不影響創新;華為強調奮斗,也沒搞“狼群花名”。真正讓人有歸屬感的,是公平的制度、清晰的權責、對個體的尊重,而不是一個聽起來萌萌噠的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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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反感的,從來不是“花名”本身,而是那種被剝奪選擇權、被當成符號對待的無力感。當上班變成角色扮演,職場就成了舞臺,而你,只是老板劇本里的配角。
所以,別再拿“花名”當團建噱頭了。
尊重一個人,從叫對他的名字開始。畢竟,我們來上班,是來創造價值的,不是來演《甄嬛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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