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生成式人工智能“闖入”課堂與實驗室,一場無聲的教育變革正在悄然發生。教師們探索人工智能賦能教學的新路徑,卻往往困惑于使用邊界,也對學生們交上來似曾相識的“AI作業”感到無奈;學生們使用人工智能輔助學習,卻也面臨“思維惰化”“認知外包”等隱憂。
近期,《清華大學人工智能教育應用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發布,首次系統性地對校園人工智能應用提出全局性、分層級的引導與規范。《指導原則》覆蓋了當前教學與學術研究的核心場景,對人工智能在校園的應用表明了“積極而審慎”的態度,強調人工智能始終是輔助工具,明確禁止用人工智能代替本應由本人進行的學術訓練,嚴禁使用人工智能實施代寫、剽竊、偽造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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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導原則》的發布,旨在應對人工智能技術快速迭代帶來的機遇與挑戰,引導并規范學校師生在教育教學全過程中負責任地應用人工智能,以負責任的方式擁抱技術變革,構建一個積極、健康、可持續的人工智能教育創新生態。
《指導原則》由“總則”“教學篇”“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篇”三部分構成,總綱引領、分則落地,覆蓋了當前教學與學術研究的核心場景。“總則”部分明確了學校“積極而審慎”的基本立場。文件還明確了五大基本原則:
主體責任——強調人工智能為輔助工具,師生在應用時應始終發揮主導作用、保持主體地位,對人工智能輔助生成的內容進行審慎甄別、嚴格核查,并承擔相應的使用責任;
合規誠信——要求恪守法律法規與學術誠信,尊重知識產權,對于應用人工智能及用其生成的內容,必須依規進行披露聲明、明確標識,嚴禁任何形式的學術不端行為;
數據安全——強調應用人工智能處理數據時,必須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數據安全,嚴禁使用敏感信息、涉密信息及未獲授權的數據訓練或驅動人工智能模型;
審慎思辨——倡導保持批判性思維,警惕“人工智能幻覺”等風險,通過多源驗證對人工智能輸出內容嚴格甄別,防范因過度依賴導致獨立思考能力弱化與思維惰化;
公平包容——致力于主動識別并努力降低潛在的算法偏見與數字鴻溝,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并在涉及重大利益的場景中進行充分的倫理評估,推動技術向善。
《指導原則》“教學篇”建議教師們基于教學目標自主制定人工智能的應用方式與程度,在課程開始時向學生明確說明使用規范,并對人工智能生成的教學內容負責。同時,教師需主動引導學生辯證認識人工智能,培養其核心素養。
同時,“教學篇”鼓勵同學們在遵守課程規定的前提下積極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輔助學習,但嚴禁將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代碼等內容直接復制或簡單轉述后作為學業成果提交。
針對研究生群體,《指導原則》“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篇”中特別強調禁止用人工智能代替本應由本人進行的學術訓練,嚴禁使用人工智能實施代寫、剽竊、偽造等行為。研究生指導教師需在此過程中提供規范性指導并進行全過程監督,確保學術訓練的完整性和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的原創性。
來源 | 新華社 清華大學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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