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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喜》自從沈明珠決定生下馮家的孩子后,豪門婆婆何麗華就對她格外上心,吃的喝的都給她安排最好的,隨便送她一雙鞋就6800,還送兩。
何麗華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像我們這樣的家庭……”,話里話外都是傲慢與高要求,若非金貴的之物絕對配不上她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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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她又在網上看上了一款嬰兒車,沈明珠湊前一看,媽呀,價格2萬多,驚地趕緊說不用買這么貴的,這個錢不如攢起來給孩子買教育基金。
何麗華還想堅持,一旁的馮志連忙附和沈明珠,他說,自己一個同事剛好有輛差不多的閑置嬰兒車,價格也是2萬多,到時候可以借來使使。
聽他這么說,何麗華只好作罷。
其實那個時候,馮志的公司已經陷入了經濟危機,即將面臨破產,他日日為錢的事焦頭爛額。之所以反對買2萬多的嬰兒車,最主要的原因也是沒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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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出于男人的面子和責任,他沒有告訴家人,何麗華和馮美奇對此一無所知,還像以前一樣花錢大手大腳,什么都要用最好的。
所以趁著沈明珠說要把嬰兒車的錢省下來買教育基金,他也趕緊表示同意,畢竟越是這個時候,錢越要花在刀刃上,為大家上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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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來了,馮志說的這個二手嬰兒車是哪個同事的呢?
他隨口敷衍說是下面公司的,何麗華不認識。但根據他當時那個情況,他已經對外欠了好多錢而且維持有一兩年了,哪里還有什么下面的公司關系那么近還會借他那么貴的嬰兒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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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有可能的,就是這個嬰兒車是他當年買給小三的孩子馮小奇用的。
根據后面的劇情來看,馮小奇也就只有四五歲的樣子,所以,這個嬰兒車在馮小奇用完后放了個幾年,這個時候拿出來用也剛剛好。
畢竟是自己買的,所以要再拿回來用也才能這么隨意吧?
話說馮志對這個小三也確實上心(確切的說,應該是對這個私生子上心),揮手一擲就是2萬多的嬰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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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他還在外給她買了商鋪,為她們母子今后的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
更過分的是,在自己和原配的孩子馮建奇死后,他又把本來給了原配的祖傳手鐲偷偷掉包給了小三。
由此可以看出,馮志的骨子里還是有很強的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的,在他的觀念里,凡事還是要以兒子為重,祖傳的東西一定是傳男不傳女。
所以當馮建奇還在世的時候,貨真價實的祖傳手鐲一直戴在原配何麗華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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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馮建奇去世之后,鐲子立馬掉包戴到了小三的手里,因為小三那里還有一個他的親生兒子,祖傳鐲子是要通過她來傳下去的。
這是他馮志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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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他到底愛不愛原配愛不愛自己的家的問題,我想應該也是愛的吧,要不然也不會盡可能地自己扛下債務,將公司的財產糾紛與家里做好了分割。
要不然也不會將價值三百萬的桑蟬絲偷偷留給了原配,讓原配后面有了創業東山再起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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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對原配的彌補,也是對彼此一路走來相互扶持相親相愛的情誼的看重。
既然錯已經犯了,只能盡力都安排好,把責任盡到。
所以,10萬的手鐲給了小三,但300萬的桑蟬絲還得留給原配,這是他能夠平衡家里和外室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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