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鄂2823破3號
因恩施昌農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無財產可供分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之之規定,本院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宣告恩施昌農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破產并終結破產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來源 : 巴東縣人民法院
| 聲明:除原創內容特別說明外,推送稿件圖片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認為內容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