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澳大利亞參議院迎來一幕“政治戲劇”:極右翼議員保琳·漢森 ,披著一身黑色罩袍走進議會,布料垂到腳踝,只露出雙眼。現場瞬間炸鍋——同僚震驚、穆斯林議員強烈譴責、執政黨反對黨齊聲反對。會議被迫中斷,外交部長黃英賢 更直接提議“暫停其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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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漢森穿著罩袍進入澳大利亞參議院。 英國《衛報》
漢森自己倒是底氣十足:“既然你們不同意禁止罩袍,那我就穿給你們看,讓你們知道風險在哪。”
這不是她第一次這么干。早在2017年,她也穿著布爾卡 走進議會,目的同樣是推動“公共場所禁止覆蓋面部的服飾”。
不論人們喜不喜歡,這場行動確實把一個老問題重新推上了臺面——公共空間要不要允許完全遮住臉的服飾?
今天這篇文章不是討論宗教,不是討論“穆斯林是否應該怎樣穿衣”。我們討論的是:一個國家的公共秩序,到底能不能承受“完全不可識別的面部遮擋物”成為常態?
問題其實比你想的要尖銳、要現實,也要緊迫得多。
一、當“身份不可見”進入公共空間,制度的盲區就開始擴大
先說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公共治理的底線,是“可識別”。
你坐飛機要亮臉,你進銀行要亮臉,你考駕照要亮臉,你在攝像頭密集的城市里走來走去,你的臉就是你在公共空間里的“身份證明”。
那為什么?不是政府事多,而是現代社會所有安全機制、司法機制、公共認證機制,統統建立在“知道你是誰”這個前提上。
臉,就是公共秩序的底座。
你把臉擋住,說句直白的:社會運行邏輯會立刻塌三分之一。
這不是理論,是全球無數國家踩過的坑。
在法國、比利時、丹麥、荷蘭,圍繞“面部遮擋”的法案早就吵到天上去。最后幾乎都得出差不多的結論:公共場合可以尊重宗教,但不能破壞“公共識別體系 ”。
相同的邏輯,放在機場安檢、地鐵、醫院、學校、法院,任何需要身份確認的場景都是一樣的。
這不是文化沖突,而是治理底線。
法國當年討論得最激烈的一句話,我到現在印象很深:
“共和國承認宗教自由,但不承認對公共秩序的隱身。”
說白了:你信啥、穿啥、怎么生活,這是你的自由;但在公共空間里,你不能把自己從“社會規則”里消失掉。
二、罩袍爭議為什么永遠吵不完?因為它觸碰的是“公權與私域”的邊界
罩袍之爭在澳大利亞這次重新爆火,不是因為這件衣服,而是因為它踩到了最敏感的那個點:
個人信仰(宗教自由) VS 公共治理(社會安全)
這不是澳大利亞的問題。這是所有多元國家躲不掉的問題。
而爭議持續幾十年解決不了的原因也很簡單:雙方都覺得自己站在“絕對正確”的道義高地上。
宗教團體的立場通常是:
“我穿什么是我的自由。”
“這是傳統、文化、信仰,不容干涉。”
公共治理方的立場是:
“不露臉,很多制度根本無法運行。”
“公共安全不能有例外。”
你可以看到兩邊都不是壞人,都不是立場錯誤,而是價值排序完全不同。
所以它才變成世界級的“無解之爭”。
但是否“無解”?未必。
法國等國已經走出了一條現實道路:尊重個人信仰,但在公共場所必須遵守統一的安全規則。
比如:你可以在家穿你可以在信仰場所穿你可以在街上穿但你不能:蒙臉參加法庭審理蒙臉接受警察盤查蒙臉進入學校、醫院、銀行蒙臉進入任何需要身份識別的公共場所
這不是“禁宗教”,這是為了讓整個社會的制度不崩盤。
所以核心問題不是“罩袍會不會壓迫女性”“罩袍是不是宗教象征”這些繞來繞去的討論,而是:
當個人的“絕對自由”直接影響公共安全時,誰來裁決?
這才是澳大利亞這次事件真正被重新引爆的原因。
三、漢森這一身罩袍,是對制度的一次“壓力測試”
很多媒體把這件事當成漢森的“政治秀”,當成右翼議員炒作流量的手段。這當然沒錯,但這只是表層。
深層意義在于——
漢森實際上做了一次非常危險、但極具現實意義的制度實驗:
如果未來更多群體以“宗教自由”為理由,堅持在公共機構、公共空間、司法場合使用完全遮面的服飾,會發生什么?
她用“示范”做了一次壓力測試:當一個議員蒙著臉進入議會——制度卡住了。
會議直接暫停。程序無法進行。身份無法確認。議會秩序直接停擺。
而這只是一次“展示”。如果未來是成百上千?如果是在執法現場?如果是在邊檢口岸?如果是在學校考場?如果是在反恐行動高發區?
澳大利亞不是沒經歷過類似風險。歐洲更不用說——從恐襲到治安事件,“面部遮擋”一直是安全漏洞。
很多國家最終選擇立法禁止完全遮面,不是因為政治正確,而是因為現實風險擺在眼前:
反恐、治安、司法系統、身份認證,沒有一個能在“人人可以不露臉”的前提下正常運轉。
漢森可能動機激烈、表達粗暴,但她這次確實把問題硬生生擺回公眾眼前:
公共安全體系到底能對“不可識別”讓步多少?
這個問題不解決,爭議永遠吵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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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 日,漢森也曾在議會穿著罩袍。 資料圖
四、我們需要的不是“文化對抗”,而是“制度底線 的重新劃定”
最后說最關鍵的部分。
公共場所是否應該禁止完全遮蓋面部的服飾,這個問題與“是否尊重穆斯林”根本無關。
這是兩條不同的邏輯線:
宗教自由——用來保障個人精神生活。公共安全——用來保障所有人的現實生活。
這兩個原則里,哪一個是可協商的?宗教自由當然寶貴,但它不是無限外擴的權利。公共安全更不是可以犧牲的底線。
一個國家不能在“尊重少數習俗”與“放棄整體秩序”之間做選擇題。那不是多元社會,那是無序社會。
所以,真正可行的道路只有一種——
尊重文化多樣性,但在需要身份識別的公共場所、司法場所、執法場景中必須露出面部。
這不是歧視,也不是強制同化。這是最基本的“制度公平”:
如果所有人——白人、亞裔、黑人、穆斯林、基督徒、無宗教人群——在進入同樣的公共空間時都需要露出面部,那就是公平。
如果有人可以在公共場所不露臉,而別人必須露臉,那才叫不公平。
多元社會最怕的不是文化差異,最怕的是——
不同群體在同一公共空間里遵循不同規則。
那種社會最終的走向往往不是融合,而是分裂。
澳大利亞現在面臨的正是這個問題:制度底線要不要統一?統一到什么程度?誰來執行?如何不傷害宗教自由?如何又不在治安上留下漏洞?
這些問題如果不明說、不立法、不定規矩,社會爭議就會永無寧日。
最后啰嗦幾句:真正的多元,不是無限退讓,而是規則下的平等。
這場罩袍風波告訴我們一個非常現實、卻常被忽略的事實:
多元不是靠“退讓”實現的,而是靠“規則清晰”維持的。
當所有人都遵守同一套公共規則,宗教差異、文化差異、生活方式差異,才能在秩序的保護下長期共存。
但如果規則模糊,誰都可以往“例外”里鉆,那多元就會演變為沖突,共存就會變成對立。
澳大利亞如今的爭吵,就是典型的信號:制度該補洞了,底線該劃清了。
公共場所是否應該禁止完全遮面?答案或許因國家而異,但邏輯不會變:
公共安全必須優先。宗教自由必須被尊重。但沒有哪一種自由能凌駕于社會最基本的識別體系之上。
這是現實世界的硬邏輯,誰也繞不過去。
當爭吵還在繼續,世界其實已經用一次次事件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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